412【大壞蛋!我記住你了!】
東京。
某書店。
「給我一本中島美雪寫真集!」
「中島美雪寫真集!」
「我也要一本!」
……
名古屋。
「中島美雪寫真集有嗎?」
「沒了?」
「怎麼剛出就沒了?」
……
大阪。
「天啊!」
「賣完了?」
「我六點就來排隊了啊!」
……
這種景象在島國各地同時上演著!
英和社的人被嚇壞了!
其他漫畫公司,和寫真公司也被嚇壞了!
太暢銷了!太火爆了,這已經不是買寫真集了,這你妹的已經是在搶寫真集了啊!
加印!
加印!
再加印!
印刷廠的機器連軸轉!
它們就沒停過,最後連機器都報廢了兩台,這才算跟上了粉絲瘋狂購買的速度!
最終銷量終於出來了!
這個數字
這個讓人感動的數字
這個是讓人神情一震的數字
這個數字.……直接嚇懵了整個漫畫界!寫真界!
《中島美雪泳裝寫真集》銷量:六十六萬六千冊!簡稱666……
非常6的數字,震驚了業內!
通過角川春樹的幫忙,在寫真集之前,就已經被徐文輝收購的《英和社》,編輯們和那群漫畫家們卻是很想看看中島美雪此時的表情,會不會被氣得住院.……
雖然沒有氣到住院,但也差不多了。
看著手上,自己寫真集上的那個大手印和大腳板,還有那首詩。
美雪是一個有點兒內向的人。
看過她剛出道那會兒的採訪,低著頭不好意思地笑著跟主持人說話,遠沒有其他藝人那樣活躍。
穿著也是很樸素簡單,有一次還赤腳抱著吉他上台,唱《薊花姑娘的搖籃曲》,讓人覺得真的是一個很單純,很有自己想法的人,成熟又天真!
但中島美雪饒是淡定的人,也不情不自禁地咬牙切齒道:「徐文輝?哼,你這個大壞蛋!我記住你了!」
·······
徐文輝並不知道自己被中島美雪記恨上了,還在拍戲當中。
經過一兩天的修整,劇組已經養病歸來,重新開始投入拍戲,狀態好,沒在出差錯的話,徐文輝預計只需要三五天就能拍攝完全部外景,然後劇組就可以重返香江,將主要劇情拍完就行了。
《皇家師姐》燈光,演員,攝影,都注意,好,ok,拍完,大家今天休息。
徐文輝拍完今天預定的戲份后,馬上讓劇組的副導演調度,解散,然後不理會他們,帶著中森明菜就跑了。
現在《島國滾石唱片》正在組建當中,柏原芳惠去幫忙了,而荒木由美子自從聽過徐文輝的話后,心態開始轉變,決定從歌唱方面轉向拍影視劇,所以現在正纏著林清霞和文雪兒,還有河合奈保子和松坂慶子她們!
至於河合奈保子為什麼也在,是因為她要替林清霞、松坂慶子還有荒木由美子她們做翻譯,淺野裕子這個女人則是被調到劇組去跟當地各部門翻譯協商去了。
解散的時候,看著徐文輝拉著中森明菜火急火燎地跑了,文雪兒忍不住問道:「青霞姐,慶子姐,奈保子你們說老闆帶著中森明菜匆匆忙忙的去哪裡啊?」
林清霞道:「我哪裡知道他啊,說不定帶著他的小情人去哪裡約會去了。」
松坂慶子跟徐文輝不熟,不過跟劇組的女生們關係已經不錯,和中森明菜也有過交流,她很喜歡這個傻女孩,忍不住擔憂道:「他們在拍拖?」
河合奈保子現在是徐文輝的枕邊人,知道的多一些:「聽說老闆在東京千代田區又收購了一家漫畫公司,這兩天他們都在往那邊跑呢。」
文雪兒吃了一驚,看了一眼林清霞,八卦道:「奈保子你知道的好多啊,你們現在發展到什麼程度了?」
松坂慶子好奇的看著她,林清霞臉上不動聲色,小耳朵卻是支了起來,顯然有在偷聽。
河合奈保子有些尷尬,他們兩個現在發展到什麼程度?難道她要說兩個人現在是主奴關係嗎?
「我們能有什麼關係,我和他就普通的上下級關係,老闆和員工的關係啊。」
河合奈保子說道,這話她雖然沒說全,但她還真沒撒謊,現在徐氏影視、娛樂經紀公司都已經在島國開闢了分公司,由於屬於外國人的緣故,創辦公司徐氏的工作人員足足花了兩天時間,這還是花了各種金錢來打通的,而且還有角川春樹的幫忙,不然想要獲得營業執照,還得各種審核,拖延,沒有十天半個月你是別想了!
所以,河合奈保子跟荒木由美子、柏原芳惠,中森明菜現在都是徐氏的全約藝人,前面三個人都能自己做主,她們跟徐氏簽了終身的長約!……
長約在哪裡都要,島國長約也有,有名的像傑尼斯事務所是世界知名的經紀公司,它壟斷島國男偶像市場長達30年,旗下藝人包括瀧澤秀明、V6、龜梨和也、赤西仁、松本潤、岡田准一、木村拓哉等。
傑尼斯經營藝人的手段與方式已經成為一種成功的範例被無數業內人士效仿學習。
傑尼斯一般只招收13、4歲的小孩子入社,經過幾年的培訓,20歲之前以組合的形式出道,通過市場競爭,誰人氣高公司將著重包裝該人,為其量身定做電視劇或電影,甚至讓其脫穎而出,推出其個人唱片。
對待旗下藝人,傑尼斯的偶像們從進入事務所開始,每個月就可以從公司領到零用錢,並且公司還提供設施一流的住宿。一旦出道成名之後,傑尼斯依舊會每個月發給藝人零用錢,但是藝人的所得要全部交給公司,像木村拓載那樣的大腕,自1987年加盟后,他辛苦賺的酬勞全都入到事務所的帳戶,而他只能領取公司發給他的微薄「月薪」,惟一變化的是零用錢的數額和在事務所所持有的股份的比例,其實也就幾百分之一。
養-個藝人需要花掉大把的時間和金錢,把藝人捧紅則極有可能面對藝人背信棄義跳槽的尷尬情況,傑尼斯會在藝人出道前與他簽署-份時間很長的工作合同,然後藝人們的年終分紅被直接轉成了相應數量的事務所股份,-旦你未滿年限就與公司解約,那麼你半分錢都拿不到,而絕大多數藝人在合同到期之後,都已經成為事務所董事會的-份子,因此離開的甚少。
徐文輝的娛樂經紀公司的運營模式基本跟傑尼斯差不多。
而且他可能剝削的更多一點.……在香江他的合約最長也頂多是十五年,到了島國他直接升級成和傑尼斯一樣的終身合約了!
基本是沒有期限的,也就是跟終身差不多,除非你退出演藝圈,音樂圈,整個娛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