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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三章 兩支樂隊

  美國演員工會不僅要求八小時工作制,超出的時間需要支付加班費,還規定了每周都必須要有休息日。這個劇組裡除了周靜怡之外,那位演主角的美洲拉丁裔男演員和一些配角演員也是美國演員工會的成員。另外還有一些攝影師等其他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是美國各種工會的成員,而那些工會也有工作時間方面的規定。


  開機之後的幾天,劇組的拍攝進度還是很不錯的,所以開機后的第一個周末,肖遙和木英就宣布了停工,給整個劇組放了一天假。


  一周才放一天假,肯定是不會再跑回國去的。趙瑞、徐飛和陳曉婷等人來美國的次數不多,來洛杉磯的次數更少,趁著劇組放假就自己出去玩了。肖遙小時候跟著陳軒到處跑時就來過洛杉磯,高二時更是在卡拉巴薩斯做了一年的國際交換生,期間來洛杉磯的次數,回國后又來過洛杉磯兩次,對洛杉磯已經很熟悉了,自然就沒有出去玩的興緻。


  美國的工會規定演員和一些劇組工作人員必須休息,可沒有規定肖遙這個製片人和非工會導演也必須要休息。在劇組放假的這天,肖遙選擇了繼續工作。


  劇組演員和工作人員都放假了,拍戲肯定是沒法拍了,但肖遙除了是這部電影的製片人、導演和主演外,還有一個身份是這部電影的配樂師之一。電影沒拍完,單純的配樂方面肖遙還不好做,但是電影裡面的主題曲插曲什麼的,肖遙卻是可以先做起來的。


  早在這部電影的劇本完成時,肖遙就對電影里要用到的歌曲有了想法,只是還沒有動手製作。現在拍攝期間有了空閑,肖遙便打算利用這段時間把電影的歌曲製作出來,也可以為以後的後期製作節省一些時間。


  這是一部動作電影,裡面的很多情節都是比較激烈,比較燃的,到時候的配樂肯定也是比較激烈,比較燃的風格。在電影歌曲方面,肖遙也是準備使用兩首搖滾歌曲。


  說到搖滾歌曲,肖遙第一時間想到的自然是在洛杉磯的那支「Immortals」樂隊。


  在年初美職籃全明星名人賽后的一次聚會上,肖遙和木英商量過跑酷電影劇組籌備的事情。當時除了木英和華夏的幾位小夥伴外,「Immortals」樂隊成員和周靜怡也都在場,當時他們還表示過要投資肖遙他們的這部電影。做為電影的聯合出品人,「Immortals」樂隊成員也是知道肖遙等人來洛杉磯拍電影的情況的。


  肖遙等人到達洛杉磯的那天,「Immortals」樂隊正好有一個演出的任務,所以沒去機場接機。但是後來劇組開機之後,樂隊的幾個人卻是來探過班的,也知道了周靜怡是這部電影的主角之一。


  雖然樂隊成員沒有明說,但肖遙知道他們心裡是有一些想法的,所以在他們來探班的時候,肖遙就告訴了他們自己想要請他們來演唱電影里的歌曲。


  當初在場的周靜怡已經以演員的身份加入到了這部電影中,他們自然也不甘人後。樂隊成員不會演戲,但他們是一支樂隊,是可以為電影里的歌曲獻唱的。肖遙的這個安排,也正好說到了樂隊成員們的心坎里,當時就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


  樂隊中的薩米恩.史密斯跟趙瑞一樣,剛剛大學畢業,另外三人則跟肖遙一樣,剛剛讀完大三。現在是暑假期間,不用上學。今年暑假他們沒有巡演,其他的商演活動也不多,還是比較空閑的。肖遙這邊計劃每周日給劇組放假,為了照顧肖遙這邊的拍攝,樂隊就跟約定了未來幾周的每周日碰頭,一起排練和錄歌。至於地點,則就定在了「白日夢」的錄音室。


  在給劇組放假的前一天,肖遙提前聯繫了迪恩等人,得知他們那邊沒有什麼意外情況后,便在劇組放假的那天上午獨自一人驅車去了「白日夢」的錄音室。


  當肖遙到達的時候,樂隊四位成員已經在錄音室里等著他了,而且不只是「Immortals」樂隊的成員,就連「白日夢」樂隊的基斯.克雷格等人也在錄音室里等著他。


  「基斯?你們怎麼也在?」見到基斯.克雷格等人時,肖遙還稍稍有些意外。


  「這本來就是我們的地方,見到我們有必要這麼意外嗎?」基斯.克雷格笑道。


  「呃~好吧,我的錯!」肖遙略有些尷尬的撓了撓頭。


  「沒想到你這麼年輕就已經開始做導演拍電影了!」基斯.克雷格貌似興師問罪般的問道,「可為什麼你拍電影都不告訴我和貝蒂?你知道我和貝蒂也投資過電影的。」


  肖遙拍電影的事情,基斯.克雷格倒不是聽「Immortals」樂隊成員說的,而是在網上看到的消息。


  「這個~」肖遙繼續撓頭道,「這部電影就是我和幾位華夏的朋友聯合起來自己拍著玩的,我們連父母都錢都沒要,所以也沒找其他人拉投資。」


  「好吧,」基斯.克雷格點了點頭,「拍電影也就算了,可你在洛杉磯錄歌也試圖瞞著我嗎?」


  「我怎麼試圖瞞著你了?」肖遙好笑的道,「我們在你的錄音室錄歌,迪恩他們會不告訴你嗎?難道非得我給你打電話?」


  「這~」這次輪到基斯.克雷格沒話說了。


  「好了,不說這些了。」基斯.克雷格揮了揮手,「你寫的歌呢?給我看看。」


  在基斯.克雷格的印象中,肖遙從來沒有唱過,也沒有製作過別的音樂人創作的歌曲。這次肖遙來找「Immortals」樂隊錄歌,基斯.克雷格也認定會是肖遙自己創作的歌曲。


  「Immortals」樂隊成立已經有四年多的時間了。在四年多時間裡,這支樂隊不是只發表過肖遙寫的那幾首歌。其間迪恩自己有寫過歌,基斯.克雷格有幫他們寫過歌,也幫他們買過歌,其中一些還取得過不錯的成績,但是要說起這支樂隊成績最好的音樂作品,還是肖遙寫的那三首歌的成績最好。


  「白日夢」樂隊自己這邊,這幾年他們的音樂作品中也沒有一首歌能夠達到當年肖遙幫他們寫的那首《Sugar》所取得的成績。在基斯.克雷格等人眼中,肖遙是個不折不扣的音樂天才。


  基斯.克雷格對肖遙拍電影的事情其實並不是太在意,他這次來的目的,主要就是來看這位他眼中的天才又有了什麼新作。


  「在這兒呢!」肖遙伸出右手食指點了點自己的右邊太陽穴,笑著道。


  「那就快寫出來吧!」基斯.克雷格道,「要不去我的辦公室,我那裡備用曲譜本和鉛筆。」


  「這麼著急啊?」肖遙笑道,「等我們錄好了之後直接聽成品多好啊,看什麼曲譜啊?」


  「沒事,」基斯.克雷格笑道,「反正你也是要寫出來給他們練習的嘛!我來都來了,又沒有什麼事,看看你寫的歌再走!」


  「好吧!」肖遙無所謂的聳肩道。如克雷格所說,反正都是要寫出來的。


  一行人轉去了基斯.克雷格的辦公室。


  「來!」基斯.克雷格把肖遙按在了自己的辦公椅上,還主動給他擺上了紙筆。


  「謝謝啊,真是太榮幸了!」肖遙有些受寵若驚的笑道。


  「沒事,」基斯.克雷格擺手道,「沙發那邊的茶几太矮,辦公桌上寫必須舒服!」


  肖遙點頭笑了笑,不再說話,拿起鉛筆埋頭寫了起來。


  過了十幾分鐘,肖遙將桌上的那張曲譜紙整理了一下,站了起來。


  「寫好了?」基斯.克雷格走上前去,遞給了肖遙一杯咖啡,另外一隻手將肖遙手裡的曲譜拿了過去,「我看看!」


  肖遙也不在意,低頭喝起了咖啡。


  「很棒!」基斯.克雷格看完之後先是贊了一聲,然後拿出其中一份曲譜揚了揚,「揚,我覺得這首歌由我們「白日夢」來唱會更合適!你把這首歌給我們「白日夢」吧!」


  「噗!」肖遙的一口咖啡噴了出來。


  「老闆,你不能這麼干!」噴了咖啡的肖遙還沒來得及說話呢,一旁的薩米恩就不滿的站起來道。


  「是啊,」迪恩也站起來道,「你怎麼能搶我們的歌?」


  「我當然能這麼干!」基斯.克雷格扭頭看著兩人道,「我不是搶你們的歌,而是我覺得這首歌真的更適合我們!」說著,基斯.克雷格將手裡的曲譜都遞了出去。


  薩米恩伸手接過,迪恩、麥克和喬治都湊過去一起看了起來。


  「你們是搖滾樂隊,那首歌當然適合你們!」肖遙終於從噴咖啡的狀態緩了過來,笑著對基斯.克雷格道,「其實你想說的是另外一首歌可能不太適合你們吧?不然的話,你是不是想把兩首歌都要過去啊?」剛才基斯.克雷格揚起曲譜的時候,肖遙看到了曲譜上的字,知道他看中的是哪首歌。


  「不會!」基斯.克雷格正色道,「我只是覺得,如果有兩支樂隊來幫你們的電影做宣傳的話,肯定比一支樂隊幫你們的電影做宣傳的效果要好!你覺得呢?」


  這兩首歌是肖遙的作品,決定權自然是在肖遙的手上。肖遙在賣出歌曲版權的時候,都會將指定原唱歌手做為附加條件。當年肖遙還是個高中生的時候,基斯.克雷格想買肖遙的《Immortals》的版權回來給「白日夢」自己唱都沒成功,此時的肖遙與那個時候早就不可同日而語,自然更加不怕拒絕他,所以基斯.克雷格也只能從肖遙自己的切身利益,從那部電影的方面來向肖遙爭取。


  「這~」正想說話的迪恩和薩米恩.史密斯聽了基斯.克雷格的這句話,又將到了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一起看向肖遙。


  「揚,基斯說得對,」薩米恩考慮了一下,見肖遙沒有回應基斯.克雷格,便主動開口對肖遙道,「我覺得兩首歌給兩支不同的樂隊來唱對你的這部電影更好。」


  薩米恩這麼說,並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是「白日夢」工作室旗下的簽約樂隊,基斯.克雷格是他們的老闆。其實說起來,基斯.克雷格這個老闆對他們這支樂隊一直都是挺不錯的。就算是現在這個情況,基斯.克雷格也沒有以老闆的身份來威脅或者逼迫他們,而是以肖遙的利益來勸說他們,這已經是非常難得的了。


  而基斯.克雷格說得也確實沒錯。論名氣論地位,老牌搖滾樂隊「白日夢」還是要比「Immortals」強出很多的。肖遙這兩首歌都是為電影寫的,那麼電影上映之前肯定是要用這兩首歌來為電影做宣傳的。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世界範圍內,一首「白日夢」演唱的電影歌曲跟一首「Immortals」演唱的電影歌曲比起來,這個宣傳效果的差距都是顯而易見的。


  如果單純從電影宣傳的這方面來考慮的話,其實是兩首歌都讓「白日夢」來唱的效果是最好的。也不知道是基斯.克雷格真的覺得其中一首歌不適合他們還是考慮到肖遙和「Immortals」樂隊的關係,只要了兩首歌中的一首,提出了兩支樂隊分別演唱兩首歌的方案。在薩米恩.史密斯看來,這個方案似乎就是顧全所有方面的最佳方案了。


  不過肖遙卻不是這麼認為的。


  「抱歉,」肖遙笑著搖了搖頭,「我並不認同你們所說的話!」


  「首先,」肖遙看向基斯.克雷格道,「基斯,這兩首歌是我為那部電影寫的,我自己也都要參與演唱。我本就是「Immortals」樂隊的一員,這兩首歌讓「Immortals」來唱正合適。如果其中一首歌給你,就變成了揚feat.「白日夢」或者「白日夢」feat.揚了。我自己有樂隊,我不喜歡這種方式!」


  「其次,」肖遙接著道,「這部關於跑酷的電影是我們幾個玩跑酷的傢伙聯合起來拍給跑酷愛好者們看的,是我們自己拍著玩的一部電影,也是為了實現我們幾個人的一個心愿。參與這部電影的所有人都非常年輕,電影的目標受眾也是年輕人!「我不否認你們「白日夢」比「Immortals」更大牌更有名,但是「Immortals」這支年輕的樂隊跟我們這部年輕的電影更合適。」


  「拍電影當然是希望電影的票房越多越好,但其實我們並沒有對這部電影的票房設定什麼目標,也沒有多大的野心。」肖遙最後道,「比起宣傳的效果來,我更在意的是團隊的年輕,所以…」


  「年輕?」基斯.克雷格誇張的捂著胸口苦笑道,「我感覺受到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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