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五章 被人潑的髒水
房遺愛娶了李世民很喜歡的女兒高陽,而且他還是老二,就不管是從情理,還是從順位繼承上來說,房遺愛都是獲封郡公的不二人選.
那直接就獲封郡公,比國公也就是低一級了,憑藉他的背景,他娶的老婆,距離晉陞郡公還會遠嗎,高陽公主還用得著死盯著大哥房遺直的爵位不放,要死命爭奪嗎?
不會,這完全說不過去.
而且娶高陽公主后,房遺愛深受李世民喜愛,官至太府卿、散騎常侍,又封右衛將軍.
太府卿從三品的大員,位列九卿,這樣的地位,哪怕是沒有獲封郡公,也沒必要眼饞房遺直的國公之位,所以繼續說不過去.
再說另一個故事的主角辯機.在新唐書裡邊記載辯機和高陽的私情具體經過是這麼說的,「主負所愛而驕。房遺直以嫡當拜銀青光祿大夫,讓弟遺愛,帝不許。玄齡卒,主導遺愛異貲,既而反譖之,遺直自言,帝痛讓主,乃免。自是稍疏外,主怏怏。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金寶神枕,自言主所賜。初,浮屠廬主之封地,會主與遺愛獵,見而悅之,具帳其廬,與之亂,更以二女子從遺愛,私餉億計。至是,浮屠殊死,殺奴婢十餘。」
這裡邊首先高陽公主和辨機相遇相戀地點就是不對的,與唐代高僧管理制度不符.唐朝尤其是李世民這時候對僧侶那管控是相當嚴格的,發放每一個度牒都有專門的部門人員審核,幾年都不發放一個的.進出寺廟也都得有登記,你是哪裡的和尚,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時間多少,都管的很嚴格,無緣無故離寺不歸還能不被立刻發現不符合常理.
而且浮屠廬主之封地,會主與遺愛獵,見而悅之,具帳其廬,與之亂這句裡邊說辯機的草廬是建在高陽公主的封地的,更是扯淡,公主的封地怎麼可能是外人隨便進入,還能搭建草廬的,當封地的管理者是瞎子啊.
別說公主封地了,就是武元慶的封地,除了自家莊子上的人外都不可能隨便允許外人進入,更不可能允許搭建草廬的,因為搭建草廬就跟蓋房子一樣,是要定居的意思,沒有封地主人同意是絕不允許的,一經發現直接扭送官府.
辯機要是真在高陽的封地上蓋了草廬,根本不可能等到預見遊獵的高陽就會被當地人扭送去官府,並拆了他的草廬了.
所以這完全扯淡的不行.
且高陽和辯機年齡差太多,辯機武德二年出生,高陽是貞觀六年出生,兩人差了十多歲呢,高陽會看上辯機嗎?即便會,那高陽公主的惡行肆無忌憚,那麼作為父親的房玄齡,姐姐的韓王妃,作為婆婆的盧氏,作為弟弟的房遺則等都不會放任自流,任何一人都可以直接將實情上報太宗知曉。
這一切都是新唐書才有的記載,成書早的不管是舊唐書還是太平御覽里都沒提到這樣的事情.如果確有其事,不可能成書早的沒有記載,成書晚的卻有詳實的記載.
而且從新唐書看,這件事的記載矛盾的一塌糊塗,說是正史,實在連野史都不如.
而且如果說高陽和辯機的私情不是早就有的,而是太宗晚年的,就像新唐書里說「玄齡卒,主導遺愛異貲,既而反譖之,遺直自言,帝痛讓主,乃免。自是稍疏外。」
那麼應當是在貞觀二十二年房玄齡逝世后發生,那時候唐太宗也身患重病,一年後也死掉了.
在短短一年之內唐太宗還能:「主怏怏。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金寶神枕,自言主所賜。初,浮屠廬主之封地,會主與遺愛獵,見而悅之,具帳其廬,與之亂,更以二女子從遺愛,私餉億計。至是,浮屠殊死,殺奴婢十餘。」
那李世民的最後一年的經歷就太豐富了,不僅要安排後事還要處理高陽公主的風月案.
再說回辯機,在《大唐內典錄》和《續高僧傳·玄奘傳》中提及另一名大德道宣追懷往事,對辯機耿耿思念之情難以抑制。必須要說的是,「律宗」著重研習及傳持戒律,道宣是「律宗」的創始人,卻對辨機多有懷念,如果辯機真是和高陽有了醜事,破了色戒,還弄得舉世皆知,那絕不可能被佛教的大德懷念.
至於房遺愛和高陽最後被誅殺,原因絕對沒有風月醜聞,而是因為高陽公主讓掖庭令陳玄運在禁宮之內伺候她向鬼神祈福問祥,並且推演星宿的排位.
這種窺探星象,訃聞鬼神的行徑在古代基本等同於造反,別說高陽只是公主,房遺愛只是駙馬,就是太子也照樣得死.漢武帝時候因為巫蠱案,不但太子死了,皇後衛子夫也死了,諸邑公主與陽石公主、衛青之子長平侯衛伉皆被株連,最後牽連死掉的人超過數萬,而被牽扯到的總計十多萬人.
所以,高陽,房遺愛才會被處死,不但他們死了,李元景、李恪、薛萬徹、柴令武、巴陵公主等全部被殺.這是胡亂窺探星象,訃聞鬼神下場.
和高陽,辯機的醜聞一點關係都沒有,關鍵是兩人就不可能有醜聞.
只是因為記載辨機「風月案」的《新唐書》與《資治通鑒》其編者立歐陽修與司馬光均有激烈鮮明的排佛立場。故而兩人通過虛構辯機的醜聞來達到打擊佛教的目的罷了.
可憐的是房遺愛和高陽,一個硬被人戴上了綠了吧唧千多年的綠帽子,成了綠帽王,一個成了遺臭萬年的蕩婦的代表人物.
說房遺愛,高陽兩人是悲劇的被人潑了髒水的話,那房遺愛羨慕的,想要比的永嘉公主,那就是真的一身髒水了,還不是被人潑的,是自己作的.
之前說了,李世民把永嘉公主嫁給了竇奉節,這位竇奉節是李世民親娘竇皇后的侄兒,嚴格論起來永嘉公主和竇奉節該算是表兄妹的,雖然沒有血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