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防——————盜———————————
【祭掃歸來】
旺仔喜歡跟潮流,趕時髦。這幾年生意做大了,手頭錢多了。就一心想當個時尚的弄潮兒,不時地領略那潮頭上的無限風光,極盡風流奢華,不知讓多少時尚族艷羨的目瞪口呆。
清明前,眾多的家庭都籌備著為先人掃墓的祭祀用品,旺仔更是高標準,高規格地忙活了一陣。前幾年,人們掃墓時,為先人送去的是冰箱、彩電、支票等物件。後來又是汽車、別墅、車庫等固定資產。
有什麼辦法呢,中國人講究「事死如生。」人死了,應該享受活著的東西。古代厚葬之風極盛就是這個原因。
這兩種心理因素旺仔無不兼而有之。母親走的早。據說是被父親的背叛氣死的。他過世後父親很是懊悔,不過旺仔作為一個男人他一點都不恨父親。男人外面有幾個女人怎麼了,父親那時就知泡妞,說明他懂生活,愛時尚。
只是想母親的時候,他會對父親不會處理家庭和泡妞之間的關係而氣憤。
旺仔對父親的感情是複雜的,一方面他能理解父親的男人心理;另一方面因為母親的原因又不待與他相處。故在父親生病期間,他除了在經濟上大包大攬以外,幾乎沒有為他到過一杯水,削過一個蘋果。甚至在他最後時刻,不停地呼喚著自己名字的那會,他都不在跟前。據說,父親當時真的沒有閉眼。
事後想想這些,旺仔挺後悔的,可父親死不能復生。倘若能起死回生的話,他相信自己一定會好好地去彌補以往過失的。既然機會不再,眼下唯一能盡孝的辦法就是多多地為父母燒些紙錢,多準備些用來祭祀的物件,只要是世上有的奢侈品,他都能辦到。他想讓父母能在天國里生活的體面而又幸福,這樣也能使自己的愧疚之心聊以□□。
清明節這個難得的機會,大家都在爭相比著孝心。就像大國間軍備競賽一樣,旺仔也和本地區的名門望族們攀比著祭品的籌備,別人有的咱一件不能少,別人沒準備的咱要考慮到,而且還要投老人生前之所好。
旺仔知父親生前喜歡跳舞喜歡和年輕的女人交往,在一番煞費苦心的籌劃下,專門請高手特意扎了幾個美貌時尚的迷你女郎,這足以讓幾個和自己暗暗較勁的暴發戶刮目相看。
清明節在父母的墓前,一干祭品都如數化為灰燼。旺仔很高興,一路上行人莫不嘆為觀止,幫忙的看熱鬧的莫不感慨萬千,自己也覺得心滿意足,風光無限。
勞累了一天,晚上旺仔早早地睡下了。睡夢中見父親拍著自己的肩膀高興地說:「表現的不錯,不愧是我的兒子。」自己欣慰之餘,突見母親哭哭啼啼地走來,沒有像以往那樣在久別重逢后,總是摸著他的臉說瘦了。然後就是沒完沒了的問這問那。夢裡的媽媽咬著牙跺著腳,罵聲不絕於耳:
「純粹有錢花不了,燒的。老的不正經小的也好不到哪去,有其父必有其子。」等等。
旺仔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麼,就向母親討教。老媽邊抹著眼淚邊哭述著:「你父親年輕時就花心,經常在外拈花惹草。老媽我一生與他生氣無數,弄得心力交瘁,抑鬱成疾。你大逆不孝,明知他有這種不良癖好,今天竟然送了四個時髦美女過來。這不是成心給你老媽添堵嗎!」自己聽母親這樣說,方才明白其故。就跪在地上請求母親原諒,母親連看也不看自己,嚎啕而去。旺仔驚醒后,才知是南柯一夢。
又是一年清明節,旺仔沒有大操大辦,而是花籃兩個,紙錢少許。供果若干,老酒幾杯。掃了一個有史以來最節儉最樸素的墓。奇怪的是晚上自己又做了一個夢。夢見父母和好如初,恩愛有加。老媽還慈祥地對他說:「好兒子,做的好,再富也不能顯擺,有錢多做點善事,好事。扶貧救弱勝造七級浮屠。」
聽了母親的誇獎,自己心裡非常高興。父親又接著開了母親一個玩笑說道:「尼瑪,你這不說俺爺倆是張飛的兒子瓦罐腿,誰的兒子還隨誰了吧!」惹得一家人哈哈大笑,這時旺仔也從夢中笑醒了過來……
【大黃叼回一隻手】
秋天的一個早晨,李村的李大媽早上起來做早飯,來到屋后的草垛旁想扯些草燒火,恰巧看見家裡的那隻大黃狗正在撕咬著什麼東西。因為大黃平時會逮野雞野兔,李大媽高興地喊:「老頭子快起來,大黃又逮到野兔了,快把它奪下來燒湯吃!」
正在床上睡覺的李大伯一聽這話,馬上翻身起床。李大伯來到草垛旁,看見大黃真的在咬著黑乎乎的東西,靠近跟前一看有點奇怪,你說是野兔吧不像,說是野□□也不像。李大伯戴上老花鏡再仔細看看,這一看他嚇了一大跳,大黃撕咬著的東西很像是一條人得手臂。
李大伯急忙叫來李大媽,驚咋咋地說:「不得了,不得了,大黃吃的是人手!你快看看是不是?」
李大媽湊近跟前一看,驚叫起來:「呀,真是的啊,這可怎麼辦?」
李大伯說:「不讓狗再吃了,快去告訴村長!」李大媽趕走了大黃,李大伯直奔村長家。
村長一聽說李家的大黃叼回了一隻手,既驚訝又奇怪,趕緊過來看個究竟。
村長來到草垛旁一看,一點都不假,狗咬過的真的是人的手臂,是肘關節往下的部分,那手還好好的呢。好多多的出現了一隻人手,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事。
村長馬上打電話給派出所。不一會而,派出所的幾個民警就趕到了李大伯家。
派出所的王所長問村長:「最近村裡有沒有死過什麼人,人死了有沒有火葬?」
村長說:「村裡好久都沒有死人了,更談不上火葬木葬。」派出所的幾位民警研究了一會兒,也沒有弄明白這隻手是哪裡來的,只好請示了縣裡的刑警大隊。
過了半個時辰,警車呼嘯而至,刑警大隊一下子來了十幾個警察。法醫馬上對那隻手臂進行尺量研究分析。從顏色來看,手臂離開人體的時間不是太長,大概有十來天的時間;手臂是用刀從人體上砍下來的,肘關節還有刀的切痕。
再看那隻手,手上沒有老繭,說明這隻手不是從事體力活的人,也說明有這個手的人不是長期生活在附近村莊里的。法醫又根據手臂的長度、皮膚的粗糙程度,估算出這個人是個男子,身高大概在170公分左右。
刑警們分析,一個男人膀子被砍掉,肯定不是自己所為,那很有可能是一起兇殺案。兇手分解了被害人的屍體,說明他對被害人十分的痛恨。如果真是這樣,又說明兇手和被害人是熟悉的人。要破獲此案,首先就是要弄清楚被害人是誰。
而要弄清楚被害人,肯定要有更多的外貌體征作為參考。
刑警大隊的張隊長是位破案老手,他說:「既然大黃狗能叼回來一隻手臂,那麼附近是不是還有被害人的其他身體部位?」
大家恍然大悟地說:「是啊,很有可能的!」張隊長說:「我們馬上尋找!」
李村的附近是一條公路,公路的那邊是一大片森林。人們估計,狗肯定是從森林裡叼回人的手臂的,因為殺人拋屍不可能把屍體拋到醒目的地方。刑警們和當地的村民們兵分幾路,走進了那片森林尋找屍體。
然而,大夥足足找了一天的時間,也沒有找到任何被害人的身體其他部分。刑警們真不相信,怎麼可能兇手就單單扔下一條手臂呢?有人提議,是不是還從大黃狗身上打主意?
張隊長馬上有所悟:「是啊,既然狗能找得到手臂,它還會能找到其他東西。」他叫李大伯一天不給狗餵食,狗餓壞了一定會到外面找食物吃,說不定它還能找到被害人的屍肉。
為了跟蹤大黃狗,刑警特地在狗的脖子上掛了一個鈴鐺,以便跟蹤大黃狗的去向。
果然,到了第二天下午,餓了一天的大黃狗被釋放后直奔那片大森林,刑警們緊緊跟在大黃狗的後面。大黃跑進森林後轉了幾轉,不一會而,它竟然真的叼出了一大塊肉來。刑警馬上叫李大伯從狗嘴裡奪下了那塊肉。
大家仔細一看,那塊肉竟是人的半截大腿。這一下,所有人都肯定了這是一起兇殺案,兇犯極端殘忍。
為了找到更多的屍塊,刑警們立即集中到剛才狗叼出人肉的地方,但是大家找了大半天也沒有找到別的屍塊。人們推測,被害人的屍體可能不是拋在一個地方,只好放棄了再次尋找屍塊的打算。
被害人的手臂和大腿被帶回了縣公安局,領導馬上召開了案情分析會,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地議論起來。
有人說,既然本地最近沒有人員失蹤的情況,那說明這起案件發生在外地,兇犯殺人分屍后將屍塊到處亂拋,以掩蓋犯罪的真相。如果這樣,怎麼才能在茫茫人海中尋找被害人的信息呢?
一直沉默的刑警隊張隊長說:「現在最後的辦法還是從被害人的手臂研究,手上的指紋可是一條重要的線索。如果被害人曾經犯過罪,那麼他的指紋印就應該在公安部的指紋庫里找得到,我們應該儘快把被害人的指紋報送省公安廳,請省廳幫助協查。」
局裡當即就做下決定,一方面報送被害人的指紋,一方面將尋找被害人的線索擴大到臨近周邊的縣市。
沒過多久,省公安廳就反饋了信息,被害人的指紋比對成功。被害人是一個叫王大力的人,38歲,家住在一百多裡外的鄰縣花園鎮。
王大力曾經是一個吸毒人員,做過幾年的牢。得到此信息,刑警隊張隊長帶了幾個人直奔鄰縣花園鎮。在鎮上,張隊長他們很快就找到了王大力的家。
鄰居們告訴刑警,王大力其實就一個人,從牢里釋放后就跟哥哥一家一起過日子。最近一段時間,鄰居們的確沒有看見過王大力。刑警們又走訪了王大力哥哥家的情況。
王大力的哥哥叫王紅軍,在鎮上做蔬菜批發的生意,嫂子蔡玉花大多數時間也跟著丈夫做生意,有時在家裡忙家務。
刑警們很快在菜市場找到了王紅軍。談到王大力,王紅軍夫妻倆一臉的不高興,只說他們生意忙,不知道弟弟這些日子哪裡去了,一個大活人,總不能一天到晚讓人看著吧。
這裡調查不出有關王大力的重要信息,刑警們幾乎把所有平時跟王大力來往的人,包括以前跟他一起吸過毒的人都走訪調查了的一遍,但最後都排除了作案的可能。
案情似乎一下子陷入了僵局。然而就在這時候,有人向刑警隊反映了一個情況,說他最後看到過王大力就是在王大力哥哥家,好像王家兄弟還發生了爭吵。
刑警們頓時覺得這是一條十分重要的線索,決定傳喚王紅軍夫妻倆。
在審訊的時候,沒有經過幾個回合,王大力的嫂子蔡玉花突然嚎啕大哭,邊哭邊說出了他們殺害王大力的經過。
原來,王大力因為吸毒坐牢釋放后,一時找不到事情做,哥哥就買了一輛小貨車給他開,幫助哥哥做蔬菜批發的生意。都是一家人,吃飯睡覺王大力都在哥哥家。
有一次,哥哥王紅軍不在家,嫂子蔡玉花吃過晚飯到浴室洗澡,脫衣服的時候正巧被王大力看見。因為三十多歲沒有女人,王大力頓時抑制不住內心的衝動,不顧一切□□了嫂子。
有了這第一次,王大力更是難以控制自己,只要有機會就□□嫂子。畢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嫂子蔡玉花既不敢把事情告訴丈夫,又不敢把事情告訴外人。
可紙是包不住火的,有一回當王大力再次□□嫂子的時候,被哥哥撞了個正著。兄弟倆大吵了一架。
本來,王大力如果就此罷手也可能不會發生後來的事。可王大力死心不改,甚至要哥哥王紅軍乾脆將嫂子讓給他。
王紅軍也是怕家醜外揚,忍氣吞聲一陣后,心裡的怒火再也壓抑不住了,於是跟妻子商量,與其有這個豬狗不如的兄弟,不如把他殺了,徹底了卻心頭的包袱。
蔡玉花開始不同意,但又怕丈夫說她不正派變了心,考慮了一段時間后竟同意了。
有一天,王紅軍用好酒好菜招待了弟弟一頓。王大力酒足飯飽之後呼呼大睡。
王紅軍和蔡玉花用早已準備好的繩子活活將王大力勒死,並用家裡的菜刀和斧頭將屍體分解,最後用小貨車裝著碎屍沿著公路拋丟。小貨車開了幾百里,王大力的屍體被一次一次地拋進森林和河裡。
自此,這出碎屍殺人案才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