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時期官職及俸祿
東漢的建立,是西漢舊皇族農民起義推翻王莽新朝的結果。所以東漢官制基本上沿習了西漢官制的制度,官名也沒有多少改變。與西漢比較,東漢體制的最大特點就是:大大加強皇帝權力,不設丞相(東漢末年曹操任丞相是特例),削弱三公的權力;刺史成為一級地方長官,廢除地方軍隊;強化內朝權力,外戚、宦官掌握大權,這一官制對後來的三國官制也有較大的影響。
中文名東漢官制概述基本沿襲西漢官制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地方官制刺史(州牧),郡守
目錄
1中央官制
?太傅
?三公
?九卿
?將軍
2地方官制
?州刺史
?郡國
?縣
3官職列表
?秩萬石
?秩中二千石
?秩真二千石
?秩二千石
?秩千石
?秩比千石
?秩六百石
?秩比六百石
?秩四百石
?秩比四百石
?秩三百石
?秩比三百石
?秩二百石
?秩比二百石
?秩一百石
4漢魏將軍
中央官制編輯
東漢的中央政府組成沿用西漢官制,以三公領九卿為基本架構。但是實際政治權力已經完全轉移到尚書台。東漢皇帝即位,往往以太傅或太尉錄尚書事,總領政務。御史台體制貶損,成為少府屬官。侍中從西漢的加官轉為正式職務,設侍中寺作為侍中的正式官署,隸屬少府。
太傅
東漢一朝,由於講求經術,太子宮臣中以太傅為首。太傅藉此向太子灌輸自己的政治理念。太子即位后,往往以太傅錄尚書事,成為事實上的丞相。歷史上,趙熹、鄧彪、張禹、馮石、馮魴、桓焉、趙浚均以太傅錄尚書事。太傅死,即除此官(不再任命),以示崇重。漢靈帝時,以陳蕃為太傅錄尚書事,後來陳蕃被處死,以胡廣繼任,這是唯一的例外。
與西漢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上公不同,東漢唯以太傅為上公,無太師、太保官。漢獻帝時,董卓遷都長安,自任太師,位在太傅上。這是權臣擅權所為,死後即廢。
據《漢官》記載,太傅所屬官吏有: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各二十二人。長史為太傅府群吏之長,掌章奏、顧問。掾屬是比較高級的屬吏,分曹辦事。令史、御屬是比較低級的吏員,辦理文書、車馬等瑣事。
三公
東漢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位次上公。三公師長百僚,名義上為最高官職,其實並無實際權力。
東漢任命三公多以知名經師為之,以宣揚經術治國的理念。其實不過是政治花瓶而已。皇帝以尚書參決政務,並不以實權付三公。因三公以碩儒經師居官,所以往往要為很小的差錯承擔非常嚴重的責任,以示高節。例如:宋弘為大司空,在位五年,因考核上黨太守無所依據而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廟(漢高祖劉邦的宗廟),因河南尹與司隸校尉在廟中爭論失儀,而伏湛沒有上奏此事,免官。漢光武帝對大臣非常嚴厲、苛刻,韓歆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歸鄉里,與其子皆自殺。之後,歐陽歙、戴涉相繼任大司徒,下場都是論罪下獄、被處死。
太尉
漢光武帝即位,置大司馬官,負責全國軍官的考核,每歲末,評定等次,上奏皇帝,作為軍官升遷、降調的依據,當時有大司馬吳漢。
參考:《後漢書·百官一》太尉條原註:「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
建武二十七年(51年)改大司馬為太尉。
按東漢制度,三公掌謀議國之大政。太尉的主要參政途徑就是與司徒、司空共同討論皇帝交議的國政,定議後會銜上奏。東漢一朝,僅見牟融、徐防以太尉錄尚書事,與太傅參決政事。這說明太尉除非被任命為錄尚書事,並沒有決定政務的職權。
按東漢以三公領九卿的制度,太尉領太常、衛尉、光祿勛三卿。太尉府屬吏有:長史一人,秩千石,總管各曹事務。各曹掾、史、屬共二十四人。在諸曹中,西曹負責太尉府官吏的任免;東曹負責二千石的遷調;戶曹負責戶籍、祭祀、農桑;奏曹負責奏議;辭曹負責審理案件,接受上訴;法曹負責驛站事務;尉曹負責士卒和囚犯的徵調、運輸事務;賊曹負責緝拿盜賊;決曹負責裁決刑法;兵曹負責軍事事務;金曹負責貨幣與鹽鐵事務;倉曹負責國家倉庫事務。此外,還有黃閣,主簿,是閣下諸吏的長官。另有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閣下令史負責太尉的儀仗執事;記室令史負責太尉府的奏章等各種文書的管理;門令史負責太尉府門衛。其他令史分隸諸曹,辦理文書事務。從東漢太尉府諸曹的設置以及職掌來看,太尉的管轄範圍似乎非常廣,但那都是名義上的東西,太尉諸曹所領事務,或受制於尚書台,或僅僅為文牘往來,本身並沒有可否之權,而且太尉對本府諸曹事務並沒有實際節制的權力。
司徒
漢光武帝即位,置大司徒官,負責人民教化,掌禮儀諸事。與太尉、司空共同討論皇帝交議的國政,定議後會銜上奏。
參考:《漢官儀》:「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劉秀廟號)即位,因而不改。」《後漢書·百官一》載:「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孝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稱司徒。
司徒領太僕、鴻臚、廷尉三卿。屬吏有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三十一人。
司空
漢光武帝即位,置大司空官,負責水利工程、城防建築、宮室營建等事務。與太尉、司徒共同討論皇帝交議的國政,定議後會銜上奏。
參考:《後漢書·百官一》云:「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稱「司空」。漢獻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改司空為御史大夫,職掌不變,不領御史台,與前代御史大夫僅僅是名稱相同而已。
司空領宗正、少府、司農三卿。司空屬吏有長史一人、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屬四十二人。
大司馬
漢武帝廢太尉設大司馬,加於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之上。東漢光武帝又廢大司馬為太尉,為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即全國最高軍事長官。東漢時太尉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東漢光武帝劉秀時削弱三公的權利,後來三公幾乎無實權只是榮譽的象徵。東漢末年,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已成為虛職,在三公之外另設大司馬,大司馬和大將軍均位在三公之上,如劉虞、權臣李傕。三國時期,各國在三公之外另設大司馬,一般由大將軍升遷而來。如:魏國的大司馬曹仁、曹休、曹真;蜀漢的的大司馬蔣琬;吳國設有大司馬和左大司馬、右大司馬,一般由大將軍或者上大將軍升遷而來,如丁奉、呂岱、陸抗、施績、朱然。
九卿
東漢沿西漢制度,以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為九卿。與西漢不同的是,東漢九卿分隸屬三公。太常、光祿勛、衛尉三卿屬太尉;太僕、廷尉、大鴻臚三卿屬司徒;宗正、大司農、少府三卿屬司空。
東漢九卿均於官稱上加「卿」字,如太常卿等,秩中二千石。除此之外,東漢九卿與西漢不同者還有:一、光祿勛除西漢的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之外,增置東中郎將、北中郎將、西中郎將、南中郎將。二、少府尚書改稱尚書台,由西漢的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改為六曹:改常侍曹為吏曹,增三公曹,將主客曹分為南主客曹與北主客曹。尚書台增設左右丞二人,諸曹侍郎各六人,令史諸曹各三人,事務繁劇的曹增令史各三人。尚書台組織較西漢尚書要重要、龐大的多。
將軍
在秦代以前,武職將軍名號只有大將軍、前、后、左、右將軍。漢代將軍不常設,主征伐。事畢則罷。漢文帝時始有車騎將軍、衛將軍。東漢的將軍也是中央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將軍、后將軍、左將軍、右將軍。大將軍位在三公上,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位次列於九卿,位在三公下。前、后、左、右將軍,位次列於九卿,不常置。東漢中期以後,太后臨朝稱制,外戚以大將軍執政,與太傅、三公合稱為五府。
以上將軍均開府,府屬有長史、司馬各一人,從事中郎二人,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御屬三十一人。將軍以本號領軍的,各有部曲、校尉。
漢魏時期,有軍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職的難度加大。因此常在「將軍」前冠以某個名號以作為他的官職,這種名號並無一定,名號之間也無上下級關係,因此稱為雜號將軍。臨事設置,事畢即撤。如驍騎、樓船、材官、伏波、貳師、度遼、龍驤等,或以所領部隊(如驍騎、材官),或因奉行的任務(如李廣利攻貳師城)。唯度遼將軍因南匈奴所部時有內亂,自永平八年(65年)后常設。漢末以後,開始出現四征、四鎮、四平、四安等重號將軍。
地方官制編輯
東漢的地方官制與西漢相比較,在郡、縣兩級是基本相同的,不過郡的重要性和權力較西漢下降很多。在州一級,則有根本性的差異,東漢的州已經演變成為一級地方,凌駕於郡之上。至此,中國古代的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制轉變為州、郡、縣三級制,一直延續到隋朝「廢郡」為止。
州刺史
東漢將洛陽之外的地區劃分為十二個州,各遣刺史一人為長官。另以京兆、左馮翊、右扶風、河東、河南、河內、弘農七郡為司隸校尉轄區,稱司隸部(漢代州也稱部)。
司隸校尉是京官,本職為監察在京百官諸不法事。東漢時,每每退罷三公均由司隸校尉糾劾所致,所以司隸校尉號為「雄職」。皇帝召集朝會的時候,司隸校尉與御史中丞、尚書令三人有單獨的席位,稱「三獨坐」。司隸校尉秩比二千石,屬官有從事(流行的韓劇中每每出現的從事官就是由此得名)、假佐(假:代理的意思;佐:助手的意思。就是說是可以代行事務的助手)等,另統領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隸組成的武裝警察部隊,司隸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
諸州沿西漢漢成帝制度,設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漢靈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再改州牧,秩二千石。東漢刺史有固定的駐地和官署,糾劾所部太守縣令不必如西漢制度上三公按驗,可以直接罷免之。改州牧后,兼領軍政,位高權重,有點類似於唐朝的節度使,而管轄地域的廣闊,又不是節度使所可以相比的。
與西漢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郡國,查探政情,年終回京復奏。不過東漢的刺史不必親自回京,而是派遣屬吏向司徒府報送文書而已。
郡國
東漢共設郡國一百零五:王國二十七,司隸部屬郡七,列郡七十一。除司隸部所轄七郡外,王國與列郡均分隸諸州,其中豫州領郡國六,冀州領九,兗州領八,徐州領五,并州領九,幽州領十一,青州領六,荊州領七,揚州領六,益州、涼州各領十二,交州領九郡。
東漢制度,皇子封王,以郡為國。每國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職如漢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務;相有長史一人,職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職如郡都尉,是主管軍政、緝捕盜賊的軍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職務和漢朝的郎中令相類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仆一人,秩千石,負責王府的車馬訓練與駕馭;治書數人,秩六百石,職如尚書;謁者數人,秩四百石,職務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禮樂長、衛士長、醫工長、永蒼長、祠祀長等,秩皆比四百石。
郡太守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師所在,長官稱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負責民政事務;邊郡(就是設置在邊境地區的郡)另置長史一人,秩六百石,負責軍政事務。長史之下有司馬一人,負責具體軍事指揮。東漢內地不設郡都尉,以太守領兵。邊郡置都尉或屬國都尉領軍並轄縣,地位略與內地較小的郡相仿。如漢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屬國都尉、上郡屬國都尉;永和十五年(公元105年)置遼東西部都尉;漢安帝置右扶風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縣
東漢的縣級地方建制與西漢相同。
列侯以縣為封地則稱侯國,侯國置相一人,相當於縣令或縣長(以侯國大小為異),相不隸屬於列侯,但負責為列侯徵收租稅。封國戶數在千戶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滿千戶的,只置庶子一人。東漢的侯另有鄉侯、亭侯,所封之地各為一鄉、一亭,這樣的封地轄於所在縣,與鄉、亭相等。
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稱邑,置令、長。邑的體制與侯國相當。
少數民族聚居地設道,隸屬於郡,多設於巴、蜀等西南地區,以少數民族部落首領為道的長官。
萬戶以上的縣置縣令一人,秩千石;縣丞一人,掌民政、文書、倉庫;縣尉二人,掌治安。
萬戶以下的縣置縣長一人,秩三百石或四百石;縣丞、縣尉各一人。
東漢諸縣出產鹽的,置鹽官,負責管理鹽場、鹽礦,徵收鹽稅。出產鐵的縣置鐵官,負責冶鍊、鑄造。在手工業發達的縣置工官,負責管理工匠、徵收工商稅賦。在水產發達的縣置水官,負責管理漁場、徵收稅賦。以上這些官吏不隸屬於郡縣,均隸屬於少府,屬於派出機關。
東漢在縣以下的官制與西漢無異,具體可以參見西漢官制。
官職列表編輯
秩萬石
即:月奉三百五十斛
上公:太傅、大司馬(東漢末年於三公之外別置大司馬,位在三公之上)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將軍:大將軍(大將軍有時位在三公上,有時位在三公下)、驃騎將軍
秩中二千石
即:月奉百八十斛
太尉領:太常卿、光祿勛、衛尉
司徒領:廷尉、太僕、大鴻臚
司空領:少府、宗正、大司農、
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將軍、后將軍、左將軍、右將軍
太子太傅、執金吾、河南尹、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
秩真二千石
即:月奉百五十斛
後漢書未記載有「秩真二千石」及其官職,或言真二千石即為二千石。存疑
秩二千石
即:月奉百二十斛
地方長吏:郡守、州牧
諸王國屬官:國相、國傅、(王國)御史大夫及諸卿
大長秋、太子少傅、將作大匠、度遼將軍等諸雜號將軍(驍騎、樓船、伏波、龍驤等)秩比二千石(月奉百斛)
少府屬官:侍中、中常侍
光祿勛屬官: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奉車都尉、駙馬都尉、
騎都尉、光祿大夫
北軍中侯監領:屯騎校尉、步兵校尉、越騎校尉、長水校尉、射聲校尉
將軍部曲:大將軍營五部校尉
諸王國屬官:中尉
司隸校尉、屬國都尉、使匈奴中郎將、護烏桓校尉、護羌校尉、城門校尉、都護將軍
秩千石
即:月奉九十斛
將軍府屬官:將軍長史、將軍司馬
太傅府屬官:太傅長史
三公屬官:三公長史
少府屬官:御史中丞、尚書令
廷尉屬官:廷尉正、廷尉左監
光祿勛屬官:太中大夫
大長秋屬官:中宮仆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仆
城門校尉屬官:城門司馬、平城門屯司馬
北軍屬官:屯騎司馬、步兵司馬、越騎司馬、長水司馬、胡騎司馬、射聲司馬
諸王國屬官:郎中令、仆
諸侯國屬官:諸侯國相
地方長吏:縣令、湯沐邑令、道令
秩比千石
即:月奉八十斛
太常屬官:太常御
太僕屬官:太僕丞
廷尉屬官:廷尉丞
衛尉屬官:衛尉丞、宮門司馬、掖門司馬
宗正屬官:宗正丞
少府屬官:少府丞
大司農屬官:大司農丞
大鴻臚屬官:大鴻臚丞、
光祿勛屬官:光祿丞、謁者僕射、
執金吾屬官:執金吾丞
將軍部曲:軍司馬、別部司馬
秩六百石
即:月奉七十斛
將軍府屬官:從事中郎
太常屬官:太史令、太祝令、博士祭酒、太宰令、掌故、大予樂令、高廟令、世祖廟令
光祿勛屬官:光祿左僕射、光祿右僕射、左陛長、右陛長、羽林左監、羽林右監、中散大夫、諫議大夫、議郎
衛尉屬官:公車司馬令、南宮衛士令、北宮衛士令、左都候、右都候
太僕屬官:考工令、車府令、未央廄令
廷尉屬官:廷尉左平
大鴻臚屬官:大行令
宗正屬官:公主家令、主簿、仆、私府長
大司農屬官:大司農部丞、太倉令、平準令、導官令
少府屬官:
·守宮令、上林苑令、太醫令、太官令、黃門侍郎、小黃門、黃門令、掖庭令、永巷令、御府令、
祠祀令、鉤盾令、尚方令、中藏府令、內者令、符節令、蘭台令史;
·尚書令屬吏:尚書僕射、六曹尚書(吏曹尚書、二千石曹尚書、三公曹尚書、民曹尚書、
南主客曹尚書、北主客曹尚書);
·御史中丞屬吏:治書侍御史、侍御史
執金吾屬官:武庫令、左中候、右中候、
大長秋屬官:大長秋丞、中宮謁者令、中宮尚書、中宮私府令、中宮永巷令、中宮署令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中庶子、太子門大夫、太子倉令、太子食官令
將作大匠屬官:將作丞、左校令、右校令
城門校尉屬官:城門門候
司隸校尉屬官:都官從事、功曹從事、別駕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主簿、門亭長、
門功曹書佐、律令師、孝經師、月令師、律令師、簿曹書佐
掌監北軍:北軍中侯
度遼將軍屬官:度遼將軍長史度遼將軍司馬
地方長吏:州刺史、郡丞、邊郡長史、右扶風京兆每次縣令
護烏桓校尉屬官:擁節長史、司馬
護羌校尉屬官:擁節長史、司馬
秩比六百石
即:月奉五十斛
太常屬官(博士祭酒屬吏):博士
光祿勛屬官:
·五官中郎將屬吏:五官中郎;
·左、右中郎將屬吏:左中郎、右中郎;
·虎賁中郎將屬吏:虎賁左僕射、虎賁右僕射、虎賁左陛長、虎賁右陛長、虎賁中郎;
·謁者僕射屬吏:常侍謁者;
將軍部曲:曲軍候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洗馬
諸王國屬官(中尉屬吏):治書、大夫
秩四百石
即:月奉四十五斛
太常屬官:太常掾
少府屬官:
·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直里監
·尚書令屬吏:尚書左丞、尚書右丞、尚書侍郎
光祿勛屬官:給事謁者
大長秋屬官:中宮謁者、中宮葯長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庶子、太子廄長、太子衛率、太子中盾
地方長吏:縣長、湯沐邑長、道長
縣令屬官:縣丞、縣尉
秩比四百石
即:月奉四十斛
三公、將軍府掾:東曹掾、西曹掾、主簿
光祿勛屬官:五官侍郎、左侍郎、右侍郎、虎賁侍郎
諸王國屬官:謁者、禮樂長、衛士長、醫工長、永巷長、祠祀長
秩三百石
即:月奉四十斛
太常屬官:太史令丞、太祝令丞、太宰令丞、大予樂令丞
光祿勛屬官:羽林左監丞、羽林右監丞
太僕屬官:考工丞、車府丞、長樂廄丞
大鴻臚屬官:大行令丞、大行治禮郎、廩犧令丞、楫棹丞
宗正屬官:公主家丞
大司農屬官:太倉令丞、平準令丞、導官令丞
少府屬官:
·守宮令屬吏:守宮令丞
·永巷令屬吏:永巷丞
·祠祀令屬吏:祠祀丞
·太醫令屬吏:太醫藥丞、太醫方丞
·黃門令屬吏:黃門丞、黃門從丞
·內者令屬吏:內者左丞、內者右丞
·御府令屬吏:御府丞、御府織室丞
·鉤盾令屬吏:鉤盾丞、鉤盾永安丞
·掖庭令屬吏:掖庭左丞、掖庭右丞、掖庭暴室丞
·太官令屬吏:太官左丞、太官甘丞、太官湯官丞、太官果丞
·中藏府令屬吏:中藏府丞
·上林苑令屬吏:上林苑丞、上林苑尉
執金吾屬官:武庫丞
大長秋屬官:中宮私府丞、中宮永巷丞、中宮署丞、中宮復道丞
將作大匠屬官:左校丞、右校丞、
州刺史屬官:治中從事、別駕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主簿、門功曹書佐、簿曹書佐
諸王國屬官(國相屬吏):長史
地方長吏:(小)縣長
秩比三百石
即:月奉三十七斛
三公、將軍府掾:戶曹掾、奏曹掾、辭曹掾、法曹掾、尉曹掾、賊曹掾、決曹掾、兵曹掾、金曹掾、
倉曹掾
郡守諸曹掾史:功曹史、戶曹史、奏曹史、辭曹史、法曹史、尉曹史、賊曹史、決曹史、兵曹史、
金曹史、倉曹史、五官掾、五部督郵、曹掾、主記室史
少府屬官:中黃門
光祿勛屬官:五官郎中、左郎中、右郎中、虎賁郎中、羽林郎、灌謁者郎中
衛尉屬官:公車司馬丞、公車司馬尉、南宮衛士丞、北宮衛士丞、左都候丞、右都候丞
秩二百石
即:月奉三十斛
少府屬官:
·符節令史、
·尚書令屬吏:尚書令史
太常屬官(太史令屬吏):靈台丞、明堂丞、太史令史、太史掌故、待詔
少府屬官(鉤盾令屬吏):鉤盾苑中丞、鉤盾果丞、鉤盾鴻池丞、鉤盾南園丞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舍人
諸王國屬官(郎中令屬吏):郎中
地方長吏:諸邊鄣塞尉、諸陵校尉長
縣長屬吏:縣丞、縣尉
秩比二百石
即:月奉二十七斛
三公府屬官:御屬
將軍部曲:屯長
光祿勛屬官:節從虎賁
秩一百石
即:月奉十六斛
三公、將軍府屬官:閣下令史記室令史、門令史及其餘令史
縣屬吏:鄉有秩、三老
斗食(月奉十一斛)
佐史(月奉八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