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記憶
蘇汐看著林子陌忙上忙下的準備著午餐,而她,永遠只需要坐著等待用餐便好。
「你會弄叫花雞嗎?」蘇汐看見河邊那疑似是荷葉的葉子,問。
「叫花雞?」林子陌已經習慣了蘇汐偶爾說出奇怪的名詞,只是,這叫花雞他還真沒聽過,或者是叫花子吃的雞?
「你沒吃過嗎?將雞殺死後去掉內臟,帶毛塗上黃泥、柴草,把塗好的雞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雞熟,剝去泥殼,雞毛也隨泥殼脫去,露出了的雞肉。真得超好吃的,你沒吃過嗎?「蘇汐問。
「照娘子這麼一說,我倒是吃過類似的,不過那叫富貴雞,並不叫叫花雞,而這做法與娘子所說大同小異,我看看這兒有沒有需要的調料,有的話,我就抓兩隻野雞弄上,我們吃過午飯,走走,回去之前大概也能好了。」其實富貴雞的工藝遠比蘇汐所說的叫花雞複雜的多,只是難得她喜歡,他既知道做法,如何能不滿足呢?
「好,那你快看看吧。」蘇汐聽到林子陌這樣說,知道今天大概是能吃到那叫花雞了,若非如此,他是不會說這種話的,其實,她一直都知道叫花雞還有一種叫法做富貴雞,只是她覺得叫叫花雞更有感覺,便一直忽略了,只是,這兒的富貴雞,會和她記憶中的叫花雞一樣嗎?
記得她第一次吃到那叫花雞的時候,她還傻傻的問墨,為什麼這麼好吃的食物會叫叫花雞?難道是叫花子專吃的雞,才叫叫花雞的嗎?
記得那時候墨聽到她的話時,差點笑的被叫花雞噎住了,而那時候,她才知道,原來叫花雞之所以這麼叫真的是和叫花子有關係。
相傳,很早以前,有一個叫花子,沿途討飯流落到一個村莊。
某日,他偶然得來一隻雞,欲宰殺煮食,可既無炊具,又沒調料。
無奈,只能將雞殺死後去掉內臟,帶毛塗上黃泥、柴草,把塗好的雞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雞熟,剝去泥殼,雞毛也隨泥殼脫去,露出了的雞肉。
卻沒想到,味道確實意外的美味,於是,這個故事便在那兒流傳了下去,而叫花雞也成了當地的一道名菜。
而蘇汐之所以記住這個做法,也是因為這是墨和她說過的,他們之間剩下的也就只有曾經了,而他的一言一語,她怎捨得忘記?
至於另一個富貴雞,也是墨告訴她的,那時候,墨也說了個故事給她聽,只是,她不喜歡清朝的歷史,連帶著清朝的皇帝也不喜,對於墨說的,她也就聽過便罷了。
而今想想,若是那時候,她表現的喜歡一點,是不是,墨就會多和她說一些,他們的回憶,也能更多一些?
「傳說,當年乾隆皇帝微服出訪江南,一不小心便流落荒野。有一個叫花子看他可憐,便把自認為美食的「叫化雞「送給他吃。那時候,乾隆困餓交加,覺得這雞異常好吃,吃畢,便問其名,叫化子不好意思說這雞叫「叫花雞「,就胡吹這雞叫「富貴雞「。乾隆對這雞讚不絕口。而叫花子事後才知道這個流浪漢竟然就是當今皇上。這「叫花雞「也因為皇上的金口一開,成了「富貴雞「,流傳至今。」
耳邊似乎有迴響起了墨那磁性的聲音,只是,聞得其聲,卻未能見其人。
「那些侍衛什麼的也太弱了吧?這麼容易就讓皇帝流落荒野,等皇帝回去了,他們會不會被誅九族呢?」蘇汐夾起一塊墨為她準備好的叫花雞,邊吃邊說。
「你還有空想這些,不是說了是傳說看,傳說的可信度比流言還要小,你會信?還是快點吃飯,今天的任務別忘記了。」有時候和蘇汐較真,是一件會把自己氣死的事情,只是,她也好久都沒有這麼輕鬆了,看來,最近的任務太多了。「蘇墨望著眼前吃得沒心沒肺的蘇汐想著。
「我要吃那個。」蘇汐口齒不清的指著一道離她畢竟遠的菜,道。
「吃吧,慢點,我們今天慢點吃,不急。」蘇墨看著這樣的蘇汐很是心疼,若不是他們,她本不用過上這樣的生活的。
「你不是說今天還有任務嗎?不快點吃,我等會兒時間又不夠用了,到時候,不能按時完成任務,你又得陪我受罰了。」每次她任務不按時完成,受罰的永遠是墨而不是她,本來是不覺得怎麼樣,看見他因她而受罰,她就覺得好沉重,所以,為了不讓他被受罰,她如何能不抓緊時間完成任務?
「沒事,今天的是小任務,你慢點吃,我們時間來的及的。」比起他會因她任務超時而受罰,他怕得更是她會因此而吃不香誰不著,不過是一個小任務,便是失敗,懲罰也重不到哪裡去,只是,怕她又會自我否決了。
「是嗎?那我就慢慢吃,還有好多好吃的沒吃呢,你將那個螃蟹幫我弄開好不好?」墨從不會騙她的,他說能快速解決就一定可以快速解決,所以,她可以安心的吃了,只是,那橫行霸道的螃蟹,吃起來好麻煩,還是讓墨辛苦一下吧。
「嗯,慢點吃,不急,時間是充足的。」於蘇墨而言,沒有什麼能比的上蘇汐的笑臉更重要,只是,她這些年能笑的時候很少,唯有在吃東西的時候,才會露出這般輕鬆的笑來,若是可以,他願意那一切來換取她的一世歡笑。
「娘子,我回來了,你看,多加了兩位新朋友,你不介意吧?」林子陌的聲音將蘇汐從回憶中拉回。
「沒事,人多熱鬧。」即使她不喜歡熱鬧,但是林子陌能帶過來的人,怕是與他關係不錯之人吧,看在今日能有叫花雞吃的份上,她不介意多給點面子。
只見林子陌帶回來的除了手上的兩隻雞,還有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很高,若是以前世的計量算來,怕是接近一米九了,而女子長相清秀,安靜的站在那男子的身邊,如小鳥依人般,很是般配,若是那男子手中沒有拿著兩隻野雞,那畫面,應該會更美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