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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仁義

  面對那一攤睡得死死的肥肉,李得歡不禁想起了當初那個睡在淺灘大石頭上的自甘墮落的自己,接著在誰也沒看清楚的情況下,李得歡從衣袖出取出了一枚飛刀,然後徑直向那破門板上的肥肉丟去。


  「李兄,等等。」康總鏢頭欲想阻止地說了句,他知道,李探花的飛刀百發百中,可是他已經晚了,,因為李得歡的飛刀一但飛出,這俠客島上便再也無人可將其收回。


  幾乎與此同時,康震的話音剛落,那破門板上便發出了「嗷~」地一計慘叫聲,接著那攤肥肉痛地,直挺挺地便從門板上跳了起來,接著叫嚷了句:「哎呦,我的親娘吶」。


  見到肥肉反映,李得歡只覺得一陣好笑,接著他輕輕地說了句:「你叫什麼?我那把飛刀上沒裝刀刃,手中這把才是能要人命的飛刀。」


  肥肉聽完李得歡的解釋,定了定神,又看了看李得歡手中高舉並且畜勢待發的飛刀,嚇得幾乎把屎地嚇出來,他連忙一軲轆滾下門板,然後像條哈八狗一下滾到李得歡跟前,一邊重重地磕響頭,一邊求饒道:


  「大俠,饒命!大俠,饒命!」


  越是貪生怕死之輩,便越是讓人瞧不起,這就是俠客島上的江湖規矩,康大鏢頭自然就更不用說了,當初語嫣跟著她娘親嫁給這個酒鬼時,反對地最為激烈的就是他這個遠房大舅哥。


  只是,這走鏢的行當,也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活計,再加上常年在外,也無法時常接濟她們母女倆,但是,這麼多年以來,康震只要一路過芙蓉鎮便肯定會來看望語嫣母女倆的。


  「你起來吧,我李得歡若是真想殺你,也不會等到第二把飛刀了」,李探花長長地嘆了一口氣道。


  「爹爹~」一聲清脆悅耳少女的聲音,從李得歡的身後傳來,李探花尋聲望去,便立馬驚呆於當場。


  好一個,出塵絕艷之女子,

  好一個,出色絕艷之語嫣。


  水,酒,

  水越喝越寒,酒越喝越暖,

  無疑,酒是個好東西,


  但凡事需有度,嗜酒傷身,酗酒傷命,需適度。


  其實,語嫣的繼父也並不算什麼壞人,畢竟繼父也是父親,平時還是很疼語嫣和她母親的,但就是因為嗜酒如命,弄得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說,還使自己好端端的一個家一貧如洗,連請媒婆的錢和語嫣的嫁妝都拿不出。


  17歲的語嫣在俠客島上絕對已經算是老姑娘了,再這麼拖下去,就真的成了沒人要的老姑娘了。


  俗話說,「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


  相信,一見鍾情,便真的有一定鍾情,

  當天晚上,語嫣就親手一把火把自己那「狗刨」地的窩棚,一把火給燒了,然後帶上自己的親娘和繼父,隨著李得歡離開了芙蓉鎮。


  並沒有人說,

  女孩子追求好的物質生活有什麼錯,


  並沒有一個人說過。


  就這麼著平平靜靜地日子,過去了三年,由於語嫣的陪伴和呵護,李得歡也根本沒有必要去惦念住在自己家對面的那個林詩詩。


  天下無論哪個女人,都沒有自己家的女人好,也沒有自己家的女人重要,找到一個女人,是能夠男人「乖乖叫」收心的,關起門來的李得歡,每天住在大觀園中,有美酒,佳人相伴,時不時的還有江湖豪俠前來拜會,切磋武藝,可是說小日子過得那叫一個滋潤。


  又一句江湖上的俗話說得好:「出來混的,疑早是要還的。」


  龍燒雲和龍毒雲,這兩父子,從名字上聽上去,就不是什麼好鳥,在為非作歹的這些年,欠下的人命自然也不少,終於「自作孽,不可活」的報應來了。


  他叫阿飛,是一個白衣少俠,「寒食節」當天,他手持一把「越王劍」直闖龍家大院,他來是報十八年前的殺父滅族的大仇的,當時龍燒雲聯合東方不敗的日月神教,血洗了古家堡,一千多口人,只活下阿飛一人。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最先斃命的是龍毒雲,然後是龍燒雲,阿飛的劍法極快,幾乎是一劍一躺屍,最後龍家大院里,只剩下了孤零零並且避無可避的林詩詩一人。


  眼見,手持利劍,渾身身污的阿飛步步逼近,林詩詩的身體開始了顫抖,對死亡無比恐懼的顫抖。


  「拿命來!!!!」阿飛道。


  「叩」地一計一把飛刀飄過,阿飛手中的劍立馬發出「噶嘣」一計,然後斷成了兩截。


  很明顯的,是李得歡的出現才救下了林詩詩,最後,李探花指了指,林詩詩胸前的那塊當年自己送給她的玉佩說了句:

  「你不仁,我不會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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