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六章 綉品
站在郡王府外,大概七八十丈遠的地方,衛小歌將拜帖遞給了一名鼻孔一直朝著天空的門房。
拜帖是魯巧寫的,她實在是覺得自己的字跡怎麼看怎麼丟臉。
門房接過帖子,手背甩了兩下,以趕蒼蠅的姿態趕人。
來來往往的人非富即貴,不說別人,接帖子的門房都比她更像個有錢人。衛小歌感覺她必須解釋兩句,「這位,我帶了四品中郎將的官印而來。」
可是派頭很大的門房已經扭身而去,口裡還很不屑地說道:「四品武官,你這種到郡王府尋門路的人我見得多了,慢慢等吧!」
說完這句話,這位門房忽然眼睛睜得老大,如鬼魂附體似的,馬上點頭哈腰去迎接另外一名剛剛落轎,看著十分「得體」的客人。
抬頭和低頭之間的轉換如此迅速,將狗眼看人低,發揮到極致!
錯愕之餘,衛小歌心中油然升起一絲對這位門房的敬佩,此人對這份職業其實真的很敬業。
該敬的敬,該打發地打發,絲毫不含糊!
其實,魯巧曾建議,至少等個一兩天,等他縫出一身像樣的衣衫再登門,不然肯定被人趕出門外。
而衛小歌自己則是持著反對意見。
既然大家肯定都穿華服,她穿一身布衣,會不會很奪人眼球,反而讓她的拜帖能早點到達岐郡王的手裡。
眼球是奪了,卻被人當腦子有病。
略略站了一陣的衛小歌轉身就走了,一邊走一邊深深懷疑,她的拜帖最終會被門房帶去茅坑用掉,當然,如果人家不嫌棄紙張太硬的話。
果然音訊全無。
在精緻又狹窄的小院落里,足足住了八天,她再次回到郡王府,又遞了一張拜帖。
這次全副武裝,換了魯巧拍著胸脯打包票,足足花了八天做出來的衣裳。
是一套極為奪目的鎧甲……
用閃著銀光的鋼絲編織而成,站在十丈外,也能被反光扎傷的雙眼。
接待的竟然是同一名門房,看到衛小歌竟然一眼就認出,眼裡忽然露出一絲怪異的笑,竟然將鼻孔降了下來,很客氣地接待。
也很客氣地接過拜帖。
新帖子用的是最好的紙,用精美的拜匣裝著。
這次衛小歌沒有等太久,拜帖果然傳到「上頭」了,三天後便被岐郡王「宣」入府中覲見。
岐郡王的父親寧王是永熹帝的第九子,名不見經傳,並且已經死了十來年了。
今年是永熹八十三年,也就是說這位皇帝已經在位置上坐足足八十三年。滿京城的人都知道,老而不死,並且可能還能活很多年的老皇帝,四十多歲登基,如今已經一百二十來歲。
因此兒孫非常之多。
但是在京城開府的「王」們並不多,早早被打發到地方上。
兒子比老子先死,對於眾王爺來說,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皇帝一天不死,他們就是堂堂正正的王爺,也算是威風八面。
但是王爺們的兒子福利明顯減少,最慘的是孫子,也就是老皇帝的重孫,最多落得個衣食無憂,毛權勢都沒有。
甚至於只干點強佔民田建莊子的小事,也會被言官們無情揭發。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某種意義上是正確的,指的就是這幫永熹帝的重孫們,或者是隔得更遠的侄孫侄重孫們。
隔了幾代的皇族子弟,不能給人幹活賺錢,除了坐吃等死就沒第二條路可走。
岐郡王當然不在此之列。
因為他是一名外竅武修,也是一名當權的郡王,連帶壽王這位與之交好的叔叔,也大大沾光,在潞州非常威風。
能在京城中擁有府邸很不簡單,除了岐郡王的郡王府,另外還有五座。
其中四座屬於四名正當壯年,還不到三十的皇子,個個是內竅頂峰。
最後一座屬於一名皇孫,與岐郡王同樣萬眾矚目,乃是手握重權,在軍中十分有地位的嵐郡王。
兩位郡王顯然是下任皇位的熱門候選,衛小歌在客棧只住了幾天,從不同人的嘴裡,聽到兩方擁護者吵過幾次架了。
民風還算開放,只要不在皇宮附近權貴雲集的內城大喊大叫,平時聊聊皇家秘聞,乃是茶餘飯後最好的消遣之一。
比如說有位公主,性情很豪放,足足有十八名面首。
更有人言之灼灼,有位在京城有王府的皇子其實已經到了外竅期,卻是一心隱瞞。只等岐郡王與嵐郡王斗得你死我活之後,這位皇子便能漁翁得利。
這些都是道聽途說。
不過,岐郡王如日中天,這點誰也不敢否認。
面見岐郡王,衛小歌仍舊披著魯巧打造的薄甲,閃著銀色的光芒,腳蹬一雙嶄新的鹿皮靴,被人帶進郡王府。
雖然不至於被點頭哈腰的對待,到底沒像第一次那般,用鼻孔瞧著。
覲見的地點在外院書房,四周靜悄悄,以她的耳力,聽不到附近有任何人。
手裡捧著「綉品」。
這樣東西,她打開過兩次,並且知道該如何使用。
慢條斯理的岐郡王,踱步到案子前,瞧了瞧綉品的真面目,露出一絲似笑非笑的表情。
笑得如此古怪,衛小歌心想,岐郡王肯定是憋壞了吧,想大笑吧!
七尺長,三尺寬,白色的軟紗薄如蟬翼,據說是蛛絲所織的布。
綉著的圖案.……
鴛鴦戲水圖。
反正她看到這對鴛鴦,捧腹笑了足足一炷香的時間。
「此物威力如何?」沒有笑太久岐郡王便問道。
這東西應該原本就是敬獻給他,金秀秀曾說起,花了八十年,不是手制,而是用雙眼催動法力織布繡花。
絲是她「自產」,無毒的絲,無毒的線,對於她而言比弄出有毒的還艱難。
「可限制行動,綁縛之用,內竅期全然掙不脫,外竅需要幾息的時間吸收此物所帶來的天地元氣。」衛小歌老實回答。
不管是掙脫白紗的捆綁,還是吸收掉天地元氣,對外竅會有少許影響。
高手對敵,幾息的時間能砍掉好幾顆頭顱了。不過誰也不是傻子,外竅高手誰沒有一柄神兵利器,不等此物近身就劈了!
此物對她完全無用,隨時可破壞白紗的元氣波動,大約一個呼吸都不用。
「鴛鴦戲水圖……竟然花了八十年的時間……」岐郡王不免又笑了兩聲,「賜予你吧!」
衛小歌忙將白紗捲起塞進錦布包裹,毫不客氣地收了。
其實俗歸俗氣,但是繡得非常之精美,尤其是布料,又輕又薄。如果換了一名絕色的人族姑娘所綉,然後夜半私房裡披在身上,與這位郡王爺共度春宵,其實非常綺麗吧。
岐郡王絕對不會認為可笑。
估計是一想到是金秀秀的手筆,倒胃口了!
衛小歌一點都不嫌棄。
有一個問題她想了許久,明明渾身是毒的一名女妖,為什麼花了那麼大精力,綉出一幅無毒的法寶?
將蛛絲上的毒去掉,恐怕需要花了許多功夫。
金秀秀肯定不是自用,那麼應該是送人。
不是送給貌似想收服她的慕容念之,也不是送給壽王,而是準備送給岐郡王。
但是,金秀秀是個老妖婆,八十年前開始綉這樣東西的時候,岐郡王還未出生。
所以準備送給……位高權重,將來可能是皇帝的任何男子。
——金秀秀希望做一名高貴,並且被人羨慕的女人。
這是衛小歌冥思苦想之後得出的答案。
而答案本身也很離奇,十分不合常理,至少正常人不應該這樣想。金秀秀掉腦袋的那一瞬間,不知有沒有後悔。因為這年頭想做高貴的女子,需要很多很多東西,她一樣都沒有!
集美貌與地位與一身顧三小姐,即使被威脅得和親,也能放句有份量的話。
——和親,沒問題啊,岐郡王答應許出郡王妃的位置,我便來做王妃。
金秀秀能放什麼話?
——我雖然稱不上傾國傾城,並且我渾身是毒,但是將綉品獻給你,還能幫你殺其他的妖怪,真的很有利用價值。來利用我吧,作為交換,你讓我進郡王府當一名妾!
作為一名妖怪,這想法一點都沒錯。妖怪界的法則大抵如此,討好了大王,大王會給予重視,然後給口得體的飯吃。
金秀秀的想法沒錯,但是她錯在——岐郡王永遠不會當她是人!
而這件綉品,被當作一件垃圾,被岐郡王隨手扔給了自己。即使作為金秀秀敵對的一方,衛小歌此刻也不免有些唏噓。
在外院書房逗留了約莫一盞茶的功夫,並沒有要緊的「任務」需要她去做,衛小歌被岐郡王隨意「打發」了。
是岐郡王記性不好?當初此人拿糜紅塵的性命脅迫,才使得她簽訂了一份合約,這會兒卻彷彿完全忘記這回事,就好象自己是來乞食的。
每個站在上方的人,都認為底下的人是來求著他的。
衛小歌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嶄新的鎧甲和內袍,外帶一雙花了一百兩銀子買來的靴子,她忽然明白了。
如果穿得太次,不按照世面上的規矩來,門口的人不放她進去。
如果穿得像模像樣,一副來當「屬下」的架勢,上頭的人會覺得她在刻意討好。
岐郡王此刻未必沒有在心裡「點評」——原來都是一路貨色啊,這麼快找到綉品,穿著一身鋥亮的鎧甲來王府,肯定一心想巴結。
遊戲規則大抵如此。
想明白這一點,衛小歌頓時覺得愉快非常。
看來連重要的收妖任務都不用做,混完三年,即刻閃人!
至於系統任務……
難道要花八十年去綉一幅鴛鴦戲水圖不成?就算有這種壽命和這等非凡的毅力,最多能入郡王府做妾。
而做妾?
提都不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