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不耽擱你的來世
四個熊掌外加兩個前腿,都被啃得乾乾淨淨。
多數都給六個獸皮人給吃了。抹了抹一嘴的油,一行人便抬著兩條後腿打道回府。他們住得不算太遠,走路過去要一個多時辰,同住在一間山洞裡。
長貴吃完飯便往屋子裡鑽,衛小歌忙叫住他,「今天你犯了不少錯,不能不罰,不然你不長記性。去火塘那邊跪著,你別以為我忘記了。」
長貴扭了扭身子,撒嬌似的說道:「姐,我受傷了。」
「你用胳膊跪么,腿沒受傷吧!」
長貴悻悻地走到火塘邊,歪歪扭扭地跪在草墊子上。
千紅很自覺地收拾了碗筷,用熱水洗著,邊洗邊看了衛小歌無數眼,總覺得該說清楚了。
被人偷瞄,衛小歌自然感覺得到,她微笑道:「千紅,你有話對我說么?」
千紅卻不知何故,嚇得手一抖,手裡的碗掉進水盆中。她尷尬地笑了笑,「姑娘.……這個,的確是有點小事。」
衛小歌走到跟前,蹲下身子,「說吧。」
「我就想問問,咱們在這裡會住多久?我思量了許久,兩個孩子總不能一直住在山裡,往後可不成了野人了。如果方便的話,我倒是想帶她們回家鄉。」
衛小歌笑道:「這話說得在理,哪能一直住山上。你家鄉在什麼地方,家裡還有什麼人,這些年有可有聯絡?」
千紅低著頭,輕輕說道:「爹娘都去世了,還有三個弟弟和弟媳,幾個妹妹都出嫁了,二弟和三弟曾經找過我。」
弟弟們是來找她要銀子的。
這話卻不方便說了。
原來還有不少親戚,不過山路難行,當然要送千紅回去,衛小歌忙道:「這感情好,我與你一起去吧,你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不方便。」
千紅猛地擺手,「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便好。」
衛小歌不解,「路可不好走,山裡有野獸出沒,沒有人送可不成。」
千紅彷彿如釋重負,長長舒出一口氣,「原來姑娘不是要一起去安家落戶啊!」
衛小歌更是覺得稀奇了,千紅一向是擔心被送走,怎麼這次卻主動要求離開。想必是擔心跟著自己,太過危險之故。
她頓時笑了笑。
「如果你擔心被我連累了,我就不出面了,讓薛紹奚送你便是。我手裡的錢不算多,給你一百五十兩銀子加兩片金葉子,如果是小地方,足夠買不少田產,讓家裡的弟弟們幫著打理也好。」
千紅心中十分歡喜,卻不敢表露出來,輕輕點了點頭。
薛紹奚正在收拾剩下的熊肉,一直豎著耳朵在聽著,此刻卻是撇了撇嘴。
「衛姑娘,千紅這是知曉你是奴籍,怕沾了晦氣,要立刻走呢!原先她以為姑娘本事這麼高,必定大有來歷,收了她當家僕,身份就自然上去了,不料卻是打錯了算盤。」
千紅一臉尷尬,本來在洗碗的手,頓時停了下來。
衛小歌似笑非笑,原來是這麼回事。
「你嫌棄我是奴籍,自己卻趕著當奴僕,我倒是不明白了,敢問是個什麼道理?」
千紅訥訥說道:「給上等當家僕,比平民的身份還高,來世投胎就能落個好人家。倘若給奴籍之人當家僕,那是最下等的人,恐怕來世做豬做狗的機會都沒有,保不定會魂飛魄散的。」
衛小歌一時語塞。
她終於有點明白烏金國的佛教了,雖然烏七八糟的,不過擋不住普通民眾還真信那套說法。
這輩子沒錢沒勢,是個下等人,受欺壓是活該。不過呢,國師給了個說法,大家別著急,只要跟著上等人混,不是沒希望的,下輩子肯定投個好胎。
這麼一想,大家就能心平氣和的過日子了。
笑了兩聲,衛小歌道:「明天一早讓薛紹奚送你走吧,一百五十兩銀子還有兩片金葉子,等下再給你。」
千紅下一世不會被她給耽擱了,如此皆大歡喜,她不用頭疼該怎麼安置千紅。
轉頭衛小歌又對薛紹奚笑道:「如若你要走也使得,我也送些儀程給你,不過卻沒那麼多,畢竟你不需要帶兩個孩子過日子。」
薛紹奚忙擺手,「不,衛姑娘,我送千紅走,過些天就回來,身上還有買米剩下的銀子,夠使了。」
衛小歌好奇地問道:「你為何不擔心?」
薛紹奚正色道:「來世是來世,我只管今生。這輩子,我只有一個願望,就是學些本事,給我死去的家人報仇。姑娘為人厚道,我可不願就這麼走了,往後未必找得到人教我修鍊。」
他其實還有太多的未盡之言。
個中苦楚,說上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薛紹奚暗自想著這些年四處碰壁的遭遇。
混跡四方,也拜了好幾個看似有本事的人家,交了投靠書。事沒少做,跑前跑后充當小廝,可是全是騙人的,並不肯教真本事。
並且,每次需要上陣打架,便如佛光寺的索普一樣,要底下的人衝鋒陷陣,充當擋刀子的人牆。
虧得人機靈,才險險躲過數次生死之劫。
投到衛姑娘門下,才知道截然不同。如今可以輕易殺死狼,碰到猛虎也可以搏一博。最讓他覺得安心的是,有強敵來了,姑娘沖在前面,反而讓自己趕著馬車逃命。
他忍不住又道:「姑娘,往後打獵不用姑娘每次都去,這次我殺了一隻大黑熊呢!我才不在乎什麼奴籍良籍,只管人好不好。」
衛小歌笑著頜首。
薛紹奚在市井混跡多年,很懂得人情世故,聰明卻不外露,內心卻是非常淳樸。好在,他並沒有被烏金國奇異的今生來世的說法,弄成個腦殘。
修鍊一道,超過了七歲就十分艱難,而且需要昂貴的藥材打磨骨肉。誰會沒事就算有人肯將他收下,即使收了自然也不肯盡心。
天才大抵都是這樣埋沒的。
萬事不具備,更欠東風,十分苦逼。
她雖然沒什麼大本事,不過對於薛紹奚這少年而言,其實是一場莫大的機遇。
「好,沖著你這番話,我就認下你這個兄弟,往後你與長貴一樣,便是我的親弟弟。」
薛紹奚面上一紅,「衛姑娘,我比你還大呢!」
衛小歌摸了摸頭,忘記年齡了。
薛紹奚笑了笑,衛家沒爹沒娘的,衛姑娘當慣了姐姐,恐怕都忘記自身多大了。長貴有次說漏了嘴,衛姑娘今年還不到十四,得等到來年的三月開春,才滿十四。
足足小自己一歲多。
姑娘今天倒是好看得很,肌膚又白又細嫩,穿著一身嫩綠色的襖裙,就好似春天裡的剛掐下來的第一道綠茶,透著清新。
倒是讓人忘記了,她隨手一刀能砍死一匹兇狠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