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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誰是自己人

  衛小歌和千紅雞聊了半天,基本就是雞同鴨講,全然沒說到點子上。一個說今生,一個擔心來世。一個想甩包袱,一個卻想搭順風車倚靠大佬。


  兩人全然意識到這一點,各人愁各人的。


  旁聽的薛紹奚一直豎著耳朵,手裡的活計並沒有停。


  他吃完了飯就在搓麻繩,要做個圍欄,需要大量的繩子。這比在混跡街頭幫人跑腿要累得多,一雙手打起了泡,結了繭,又磨破了,來來回回的都好幾層繭了。


  他低著頭暗暗琢磨著剛聽到的對話。


  千紅姑姑說得沒錯啊,有兒子繼承她的姓,下輩子才有個奔頭。做人圖個啥,不就是圖下一世能成為人上人嗎?可是為什麼會惹惱了衛姑娘,竟然要趕她走。


  難道是因為沒去衙門備份,寫投靠書的緣故?


  聽到衛小歌的腳步聲漸漸走近,薛紹奚抬起頭來,整個人都繃緊了。


  他忙放下手裡搓了半截的繩子,很局促地站了起來,恭敬地彎腰行了個禮。


  衛小歌皺眉,小薛本來很機靈的,怎麼這些日子卻是獃頭獃腦的,撥一下動一下。尤其是這會兒,一副手腳都沒地方放的模樣。


  她哪裡知道,稻花村那雞飛狗跳的那一幕,讓薛紹奚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心理陰影,一直擔心跟錯了老大。


  「小薛,你坐下先歇會兒,我有些話要問你。」


  薛紹奚很乖覺地點點頭,「是,姑娘。」


  衛小歌挑了塊平整的石頭坐了下來。「你也坐下吧,這些日子忙忙碌碌的,沒功夫問你。你也瞧見了,我乾的是掉腦袋的事,你為什麼不要命的跟著?」


  薛紹奚規規矩矩地端正坐下,猶豫了一陣,不知道該不該說。


  「姑娘,我八歲那年,家裡遭了事,就我一人活了下來。混跡街頭總不是個辦法,因此就想學些本事,將來也好慢慢打探家中為何出事。」


  原來如此,是為了報仇雪恨,肯定是全家都死光,只剩下他一人了。


  衛小歌心中有些同情。


  八歲的孩子就流落街頭,卻並不像她所了解的乞丐那樣狡詐多端,不擇手段。想必家中父母應該非常明理,自小教養得好。


  說起這個,她不由自主地想起與薛紹奚全然不同的長貴,這個教養很成問題,衛家爹娘……

  她稍微走了下神,便笑著對薛紹奚說道:「家裡的事先不要急,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咱們先修鍊,也得讀些書。長貴也需要讀書認字,往後你與他一起學。明天我開始傳授你一些基礎的功法。」


  聽到這話,薛紹奚彷彿如吃了顆定心丸。


  就算村裡的人將衛家姐弟當妖魔鬼怪,肯定與衛姑娘無關,八成是長貴惹的事。


  他點頭道:「姑娘放心,我一定努力學。」


  衛小歌笑道:「你不必過於拘謹,既然我答應留下你,大家會一起生活許久,不必這般小心翼翼。你不累,我還覺得累呢!」


  薛紹奚輕輕吐出一口氣,看來姑娘對他與千紅不同。


  想到馬上就可以開始修鍊了,他不由得露出欣喜之色,忙說道:「多謝姑娘了,只是有一件事不得不提。如今自然是不方便,要不改日到衙門裡,將投靠書給辦理了。」


  衛小歌不明所以。


  「投靠書是什麼?」


  薛紹奚驚詫,衛姑娘竟然連投靠書都不曉得。


  他解釋了一番,衛小歌才明白。原來收人家做手下,不是口頭上說了就行了。得有個書面的手續,表示他算是家僕了。


  因為不是賣身,因此算不得奴籍。


  投靠書的分兩種。


  第一種是簽訂年限,時間到了,投靠書就會失效,直接便能走人。


  第二種就比較含含糊糊了,沒有時間限制,寫明要辦理某些事,事情辦完,主家便將投靠書還回來。


  只是,事情辦得好不好,都是一句話的事,全看家主的心情。


  萬一倒霉碰到不講理的,不還投靠書,也可以報到衙門的管理戶籍的部門,讓官府出面干涉。只是不到迫不得已,誰都不會走官府的路子。


  沒權沒錢,鐵定會輸了官司。


  事實上,簽下投靠書,其實和賣身沒多大區別。


  聽完這一席話,衛小歌心想,第二種的投靠書就跟系統差不多啊。簽訂協約,卻不給人准信,被當個口香糖嚼,讓你是個什麼形狀就是什麼形狀。


  己所不欲,當然勿施於人。


  她擺手說道:「投靠書不用再提。你幫我做事,我包你吃住給些銀錢,順便教你一些修鍊上的事宜。至於你往後要做什麼,想什麼時候離開,都隨你。


  話說回來,如果你不上進,幹活偷懶,行事畏首畏尾的,那麼我也只能請你另謀高就。」


  這就相當於聘用薛紹奚當僱員,付出酬勞,他的職責就是幹活,幫忙看著點長富。


  薛紹奚立刻反應過來了,有些像那些鋪子里的學徒,管吃住一邊學本事一邊幹活。


  他不知道是失望還是高興。


  不收投靠書,就等於不拿他當「自己人」看待。


  然而,不用給人當家僕,卑顏奴膝的伺候人,爹娘在地下也安心。


  偷偷躲在遠處偷聽的千紅,心裡卻不是滋味。


  衛姑娘話不算多,但是說一是一,聽口氣似乎要拿薛紹奚當自己人看,還會傳授修鍊的法門。


  而她年華老去,一點價值都沒有,難怪人家看不上。聽姑娘先前的口氣,似乎過一陣就將她打發了。


  此刻,千紅卻是全然忘記了,衛小歌從頭到尾都沒說過要留下她。最初在邑縣都說好了,將來大家分道揚鑣,兩個女娃娃歸她撫養。


  處理完薛紹奚的事,衛小歌便徑自去砍木頭,頂著太陽埋頭幹活。


  千紅和薛紹奚不同。


  可是身負女主系統,得做一堆又古怪又很挫的任務,連逃跑都跑不動的人,帶在身邊大家都受罪。薛紹奚可以跟在身邊打個下手,可是千紅弱質纖纖,連打醬油都怕她跌了醬油瓶子。


  天氣冷得很,然而深秋的陽光帶著些燥意,衛小歌抬起袖子,擦了擦臉上的汗水。


  長貴在遠處正非常賣力地在挖陷阱。


  這小子最愛乾的事就是挖洞。


  按照長貴的說法,圍欄雖然用的削得尖尖的木頭,外面還有壕溝,可是沒有陷阱可大大的不妥。


  當然,陷阱中最好插尖利的木刺,掉進去就是個死。


  不過,衛小歌立刻一巴掌拍在他後腦,打掉了他這個想法。小娃娃萬一跑出去玩耍,一個不小心跌進陷阱,豈不是會被尖刺扎得腸穿肚爛。


  長貴一想到長富有可能跌進陷阱,再也不敢說要放木刺了,連洞都不敢挖得太深。


  不管長貴如何狡詐又心硬,對弟弟卻是真心實意,衛小歌心想。


  她怔怔地想了想,有些事還是再問問吧,一直埋在心裡,跟長了草似的。


  衛小歌稍微叮囑了薛紹奚兩句,便走到長貴的跟前。


  長貴挖得興起,根本沒聽到姐姐來到身邊,聽她咳嗽了兩聲,才從大坑裡抬起頭來。


  「姐,這個洞足足有四尺深,下面不用木刺,但是可以交錯架幾條木棍。如果有野獸掉進去了,肯定會被卡住。」


  長貴一雙眼睛閃亮閃亮的,彷彿在說,快誇我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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