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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婚前女人對婚姻該有合約意識

  記得當初我嫁人時,我在興奮與快樂中做了這個決定。當時可以說我犯了一個不應該犯的錯,但我是善良的。


  我是未婚先孕,所以我興奮。因為我的丈夫,公婆對我特別特別照顧和謙讓,愛護。所以這是我期待的應該有的生活狀態,所以我非常快樂。


  做這個決定不需要思考,也沒必要用其他金錢地位來衡量我的人生。因此我倒貼1萬元把自己嫁給現在的丈夫,恰恰這一萬元是我父親要的彩禮。


  結婚後,生活也像我預期的一樣美好。丈夫疼愛有加,公婆從不和我搶電視,或者其做他讓我不舒服的事。直到生完孩子,月子裏,經常吃不飽,還給我抱怨外麵人都說她家媳婦月子裏自己給孩子洗尿布,隻有我是有公婆伺候的。我抱怨給丈夫這樣說的,因為我不敢挑明說,我怕原本和諧的生活,因為我而消失。有幾次半夜餓的睡不著後就暈倒了2次,一次正好是婆婆朋友來看滿月。我後腦勺重重的砸在了家裏的玻璃桌上,玻璃碎了。婆婆朋友把我扶回房間。婆婆朋友給婆婆說了此事,但看到婆婆毫無心疼之意。我才瞬間明白,(⊙o⊙)哦原來這吃不飽是故意的。晝夜不分的產奶,怎麽能吃不飽,這樣孩子也沒營養。


  於是我就在晚上2點,實在餓的受不了,就發一條信息:

  親愛的,我給你講個故事。有一天驢不知道那裏得罪了主人,主人天天給驢吃不飽。而且驢還剛生了小驢,驢是要產奶哺育小驢的媽媽,不能隻受氣不吃飽。又不是自行車!

  第二天丈夫回家,給她媽3000元做夥食費。但他媽媽說讓把錢給我,想吃什麽自己買。還黑著臉,和以前慈祥,善良的婆婆判若兩人。


  後來我出月子了,在樓底下溜娃,聽好多人說我好福氣,有這麽好的公婆。我那會傻的隻有笑容,沒有聽出來他們是在挑撥離間。但我婆婆不在時就會說我不知道的婆婆的壞話。我當麵就說管好自己的嘴,比管別人的閑事重要。


  從此這樣的日子就開始了,丈夫經常回來聽了婆婆的話掐我,每每在吃飯時,婆婆就告我狀,大多都是子虛烏有,我想著婆婆因為照顧我累的脾氣不好,發發氣就算了。


  但這樣的日子我一忍就是4年,四年裏,三天兩頭感冒,鼻炎咽炎纏身。孩子9個月就上班了,但按我的育兒想法,我要陪伴寶寶到3歲。可婆婆剝奪了我的權利,借口是她家不養閑人,我丈夫工資低。


  越來越過分的原因是:我沒有婚前婚姻合約意識,俗話就是:在一個家庭中,每個人都是一員,那麽每個人都是公平的。


  所以女人一定要記住,供你上學的是父母,而能賺錢了,卻嫁人了。再怎麽兩情相悅,也要根據條件,要象征性的彩禮,或者生活中思考:我能為自己的愛付出所有,對方也要有這樣的意識最少。這是感情穩定的基礎,別沒了合約意識。


  合約意識就是,既然結婚了。應該是雙贏,而不是某一方過的比單身還差。


  因為慢慢的生活細微變化,你的全盤接受和忍讓就是沒有能力分辨。缺少合約意識,是自身懂的太少。而不是丈夫不愛你了,在家裏經常聽到自己媽媽口中的壞媳婦,他多少懷疑婚前婚後媳婦是兩種人。慢慢的丈夫也對自己沒耐心,後來就導致好多婚姻問題。


  幸運的是我發現這個問題還算早,孩子4歲時我堅決要求自己和老公孩子搬出去住。


  剛搬到自己的新房子,高興的睡不著,但怨氣終於可以發泄了。把之前他媽媽的不好全說了,但丈夫憤怒的對我說,不要再說她媽媽不好。從此我們的戰爭開了,對於公平合約形式我爭取了3年才挽回了我們的愛情。


  3年裏,我又生了兒子,終於湊了一個“好”字,但丈夫單位不景氣,經常在家。他看見我在家的做法是對的,雖然嘴上不承認,但少了爭吵和鬥氣。可他再也不想不起去他媽媽家,她媽媽身體不好,都是我催促他去關心。


  這3年裏,我做的最多的是:他父母有什麽,我就提出來給我父母有。老公做什麽,我都對半責任和對半關心。做的最多的是把自己的生活知識和處事方式改變,心裏從此知道,世界上不管什麽關係,都是合約意識重要。雙贏才是關鍵,不能隻顧自己。沒有當初婆婆百依百順的對我,我就不會糊裏糊塗的高興的興奮的答應婚事。


  雙贏可以用在任何一個領域,自己都不會吃虧。合約意識大多保護自己的生活或者其他不受別人影響,假如做生意,你沒合約意識,別人很有可能把更多的錢留給自己。這很明顯是欺騙人,沒誠信。人們都能看出來,但對於感情,麵對象形的合約意識,你就得體現在處事上。否則,天下怨婦太多,負心漢更多。生活中不能缺少原則與自己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需求:就是你能為我做什麽,然而我更懂得為你付出。付出是有要求的,但不計較。最少要懂合約的意思,還要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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