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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一棺雙屍

  挖墳是很嚴重的罪行,尤其是被翻出來的棺材裏,江家小公子說是有七歲大,可因為先天不足,身體羸弱,長得十分瘦小,死時大約缺氧良久,臉色一片青紫,極其嚇人。


  他下葬時日還短,基本上前腳埋進去,到了半夜,後腳就被挖出來了,屍體並未怎麽腐爛。


  重點不在於他,一個死孩子有什麽好看的,而是跟他並排放置的另外兩具屍體。


  一口成年人用的豪華棺木,並排放三個孩子依然有點擁擠,中間的男童平躺,兩側的童男童女朝向他側臥,就連死了,屍身上都能看出尊卑。


  中間的男童衣著華美,神態安詳,兩邊的孩子可就沒那麽幸運了,他們麵帶痛苦,穿著京中官宦之家常用的仆人服飾,一左一右,隱隱有拱衛主子之意。


  至於為什麽這具棺材會被挖出來,大概是被盜墓賊盯上其內的隨葬品了。


  中間的童屍衣衫淩亂,有明顯被人翻動的痕跡。


  棺材內一應其他物品皆無,就連普通人家必會給死者帶的買路錢與七竅玉亦無蹤跡。


  以江家疼孩子的程度,又兼唯一男丁過世,哪怕孩子還小,也斷不會讓他身後事如此淒涼。


  你看看,連陪葬的童男童女都放了,怎麽可能舍不得錢財。


  是的,這兩個孩子,看年齡,看穿著,應該是為江公子找的陪葬品。


  生殉,雖為本朝所禁,卻又屢禁不止。


  時人多迷信,死後的世界活人雖然沒見過,但很多代代相傳的思想早已被奉為圭臬。


  比如老一輩的人說,人在死後是有靈魂的,都要走一遭黃泉路,過一次奈何橋,那黃泉八百裏無人煙,一個人走,淒楚孤苦,還有不懷好意的孤魂野鬼在側。


  再比如,有些地方相信,死了的孩子依然是孩子,沒有自理能力,不派點人手去伺候,他們不會穿衣,不會吃飯,又冷又餓怎麽辦。


  其實最直接的原因,還是父母對早夭子女的疼愛,希望他們不要孤單一個人,能有個伴,彼此相扶不寂寞。


  總而言之,種種或主觀或客觀的因素加在一起,人殉製度才一直都有市場,畢竟以現在的行情,就像奴隸再貴,對主家來說也不過是能用錢買來的物品,至於這個物品有思想,會說話,那不重要。


  隻要奴隸還具有奴隸的屬性,能滿足主家的需要,那就是個好奴隸。替主家跑腿辦事,日常得用是好奴隸,替主家到下麵去照顧已經死去的孩子,也是好奴隸。


  自大周開國以來,人殉製度因為過於殘忍,早已經被明令禁止,隻要有證據證明,將買來的奴隸采生以供殉葬,便是觸犯大周律的犯罪行為。


  與奴隸犯了錯,打死了報個病亡隻需賠些銀錢不同,無緣無故虐殺,隻為了陪葬可是大罪,輕則徒三年,重則絞監候!

  這對童男童女麵帶痛苦,臉上遍布紅疹,一片一片猙獰可怖,顯然不像正常死亡。


  江家,到底幹了什麽?

  江家聽聞自家兒子的墳被挖,著急上火,趕緊帶齊人手,想把棺材重新埋下去。


  到底還是晚了一步,等他們趕到現場時,已經有好事膽大、百無禁忌之人,近距離觀察過兩具屍體,從那女童的屍身上發現不對了。


  女童的手心裏,攥著一張紙錢,潔白的紙錢上,隱有墨跡。


  再湊近點,他抽出紙錢,打開,高高舉起,大聲讀著紙錢上的字:“救我!”


  聽到的眾人嘩然。


  這什麽意思?說明至少這個女童不是正常自然死亡的,而是有人生生將她害死了,她不甘心,才好不容易留下這麽一行字,然而還是沒逃過被人裝進棺材的命運。


  那跟她一起被丟進棺材的男童呢?兩人一模一樣的死法,肯定也不是正常死亡的吧。


  兩條人命,差點被掩埋在地下,不見天日……

  如果棺材沒被挖出來,如果不是有人膽大,湊近發現了寫著字的紙錢,如果不是…..

  這算不算蒼天有眼?


  算不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算不算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江家下人到達現場,驅趕圍觀群眾時,立刻就發現了事情不對,這些人看著他們的眼神怎麽這麽怪。


  有害怕,有鄙夷,還有憤怒。


  開玩笑,明明他們家才是受害者好不好?等他們抓到盜墓賊,非得要重判才對!挖墳掘墓,斬立決!

  “別動!我們已經報官了!”就在江家人著手去收拾棺材時,旁邊圍觀的人中,有人出聲阻止了他們。


  殺人行為,是絕不能草草算了的,哪怕對方是官,也不行。


  兩方僵持不下。江家人急於平息事端,將小公子重新安葬,現場民眾堅持要等官差來,不讓他們破壞現場。


  也不知道是誰吼了一聲:“打人了!”就隻見江家仆從之中,有人真的動了手,將現場幾位熱心民眾打傷。


  其中一人頭破血流,看起來好不淒慘,躺倒在地,連話都說不出來。


  隻是路見不平,想要主持公道,便落得個被欺壓被毆打的下場,他們小老百姓的命就這麽不值錢嗎?

  事態便一發不可收拾,到最後,江家連江訓外帶一塊跟去的仆從都被圍毆,要不是通縣縣尉去得快,說不得這幾人得被當場打死。


  江訓叫囂著讓縣尉把在場的人都抓起來,縣尉用看白癡的眼神看著他,心道這貨混了官場這麽多年,怎麽還幼稚得可笑。


  抓?抓誰?誰動手誰沒動手誰看到了?你是指望現場其他老百姓給你作證嗎?就在你讓手下人打傷他們之中的一員的時候?

  官與民的衝突自古有之,多數時候都是民吃虧,但當民眾數量眾多,還有官傻傻非要犯眾怒,那真是打死白打。


  就在這時,有人出首相告:“縣尉大人,他們是殺人犯,您可千萬不要放過他們啊!”


  啊?誰死了?縣尉突然想起,他是接到報案,說有對童男童女被害才過來了。


  死者在哪?他環顧自周,沒有死人啊。


  “大人,在這裏。”有人一指地上的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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