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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婚事

  「這錢不是我的!」


  「哼!當然不是你的,以你的住處吃穿來看,遠遠不配擁有!」


  李相之有些動怒了。頓時站起身來直面那女子,那女子個子不高,矮了李相之一個頭,見李相之動作,卻只是微微驚異,但卻並無更多戒備,甚至看李相之如同死人一般。


  李相之臉色平靜卻是冷冷的道:「恐怕是姑娘是誤會了,這些錢財不是我帶回來的。當然更不是我的,但即使不是我的錢財,恐怕也未必是姑娘的錢財。」


  那女子雙目微微一眯:「的確不是我的錢財。」


  李相之淡淡的道:「也的確不是我的錢,在下有一好友家中有難,今早出門順手而獲,既然來此,就請姑娘提了錢財就走吧,在下就不送了。」


  「你這人倒是好笑,就不問問這是誰的錢?也問問我是否相信你所說的,就不擔心我一劍殺了你?」


  「誰的錢我不在乎,天下錢財多的是,我若是一一在乎誰屬,那豈不是要累死?我也相信姑娘並非嗜殺之人,我只不過是平頭老百姓,姑娘何必與我為難?」


  「你怎麼知道我非嗜殺之人?」


  「如此多的錢財,少則五百兩銀錠,看姑娘神情但卻不在意區區錢財,一個不貪財之人,怎會嗜殺?」


  那女子沉默片刻不置可否,但能在受傷之下追著古今通到此地,說明這女子還是有些在意這錢財去向的。只是李相之也不點明白那女子如今的處境。


  「我殺你如屠豬狗,今日暫且饒了你,若是外頭聽到些許風聲,回頭殺你不遲。」


  李相之聽了這話,頓時心安了大半,道:「女俠放心,這血腥錢財,我比你還怕風言風語,自當守口如瓶。」


  「如此最好!」


  那女子右手執劍,左手微探欲要提起錢財,提到一半頓時一聲輕哼,居然沒能提動,李相之想想也是,這黃金白銀加起來也有八九斤重,她這小小的身軀也要掂量掂量,想到此處,突然發覺有些不對勁。


  果然問題所在李相之立即知曉了,那女子還劍入鞘,右手熟練的提起包裹,背在右肩,然後一轉出門,雙腿微微一曲,輕輕一縱,竟飛出牆去。


  「輕……輕功?」李相之頓時驚呼。


  望著漆黑的夜色,李相之無比艷羨的收回目光,此時暗忖:「媽的,古代人真有輕功啊?要是自己也有這種高來高去的的本事,那日後竊玉偷香不在話下了。」


  「這女人估計是傷在左臂了。」


  不多時,一陣敲門聲打斷了李相之思路。


  門開之際,古今通陡然見李相之右肩衣領染紅了一片,頓時駭人道:「兄長……你……你頸上的血哪裡來的?」


  李相之輕輕摸了摸,沒好氣的道:「還不是被你害的。」


  「我?」


  「剛才來一女賊,一進門就想殺我,說我拿了她的錢財。」


  「啊?竟有此事?」古今通驚道。


  「你不是說你回來之時,那批人都死光了么?怎麼還被人尾隨了?」


  「我……我也不甚清楚,早上天色尚灰,我又心中慌亂,沒想到讓兄長受此無妄之災,我真是罪過了。」


  「算了,算了,這樣也好,錢被提走了,也省心了。」


  古今通頓時喜道:「正是,正是,錢在手上,我是片刻不得安寧,如今只覺得一身輕鬆,也要多虧那女俠了。」


  「呸!那女賊刺了我一劍,你還要感謝她?」


  「不是,不是,小弟不是這個意思。兄長稍等,我去取草藥止血。」


  李相之捂著脖子,估計傷的不深,血流了一陣后,傷口便凝住血液不再流動了。


  蘇宅大門敞開,李相之怯怯的畏縮著身體入內,由此怯膽源於蘇同叔。


  李相之畏懼蘇同叔也不過是因為害怕蘇同叔考他經論罷了。


  「小侄見過蘇伯父、蘇伯母!」


  「相之快坐。不須多禮。」蘇唐氏巧笑倩兮的讓李相之入座。


  李相之察言觀色見蘇同叔與蘇唐氏今天心情不差,頓時也沒那麼拘謹了。


  蘇同叔品了口香茶道:「今日才聞你與吳中學子比試一事,雖不以經論詞賦為校,但也可為你等之才學為佐證。我等貧寒子弟對琴棋書畫尚有或缺,也是常事,你不及吳中學子尚有可原。不過,你既然詩詞有些小成,那經論就不要耽誤了,科舉大有可為啊。」


  「是,小侄謹記伯父教誨,今後必定勤學詩書,攻考科舉。」


  蘇唐氏不待見這樣的話題,忙道:「讀書是一輩子的事兒,讀書固然重要,但家室也一樣。古人有言:成家立業。男兒成家在前,立業在後。這事兒可不能耽誤了。」


  蘇同叔也沒反駁,像是默然了一般。


  李相之道:「伯母所言甚是,只是奈何小侄如今一事無成,朝夕不保。再等上一些時日,必定風風光光前來下聘。」


  李相之或許說的是實情,過不久自己就應該有錢了,他是這麼認為,但蘇同叔和蘇唐氏可就不這麼認為了。


  蘇唐氏道:「伯母也是過來人,你們讀書人滿腦子的之乎者也。這賺錢養家的本事實是不足。」


  蘇同叔頓時眉頭蹙,略微不滿,被蘇唐氏撇了一眼,也就沒說什麼。


  「你現在在蘇州也租了住處,不若先將婚事辦了再說吧。」


  「啊?」李相之微微愕然,也有些佩服蘇唐氏,對她來說這可是賠本的買賣,李相之一個窮鬼,還急著想將女人嫁出。頓時李相之想到一個可能:莫非蘇明月奇醜無比?還是有什麼隱疾?

  李相之頓時冷汗夾背。「呃,這個伯母啊,最近倒是賣畫賺了點小錢,但若是馬上將明月迎娶過門,我怕明月受苦!」


  「古人言:嫁乞隨乞,嫁叟隨叟!婚約在身這有什麼辦法呢?再過月餘明月也就實實十八了,不能耽擱了。我這還有些私錢,大不了再賣幾畝田地湊夠三四十兩總有……」


  李相之有些羞愧,取老婆一分錢沒出,自己的丈母娘倒是七拼八湊的給他置辦傢具酒席。蘇同叔頓時臉色就垮下來了,婉聲道:「夫人……不如依相之之言再等一段時間?我們家也沒多少余錢!」


  「等?虧你還是書香門第。再晚就晚婚了,你就不怕招惹恥笑?」


  明代女子婚齡一般是13到16歲,法律更規定了14歲婚齡,蘇明月14歲時許了李相之,誰知道李相之家庭變故三年守孝去了,這婚事也就被迫耽擱下來了。女子二八正直青春,但二九那就是晚婚了,不是女方出不起嫁妝,就是女兒長的丑或者各式毛病的。


  蘇明月再過月余正好二九年華,再不結婚,那可就說不過去了,畢竟是書香門第,涉及面子問題,那都是大事。


  蘇家之人並不嫌貧愛富,但畢竟都是書香傳世,雖然現在落魄了,但也要面子,婚禮還是要辦的風光一些的。


  蘇同叔一臉尷尬,對這位妻子也生不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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