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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後悔

  1

  一年以後,那個男人又回來了,為了要錢,故技重施。


  我媽經過去年的教訓,總算有了一點點對付流氓的經驗,她把錢存進銀行裏,任他鬧得天翻地覆,就是不為所動。他明白到撒潑打諢這招已經不管用了,再耗下去隻會得不償失,於是便打起了我的主意。


  他問我要不要跟他去省城,他神采飛揚的給我描述那邊的花花世界如何的繁花似錦,車水馬龍,人聲鼎沸,燈紅酒綠,歌舞升平,徹夜不眠……


  我那時雖然不知道他到底打的什麽主意,但是他居心叵測這一點是確定的。如果我當時理智一點,不搭理他,後麵事情的發展就會完全不一樣,但是我們母女的災難也不會結束。


  不過我當時肯跟他走,其實目的隻有一個,就是看看他的寶貝兒子究竟長什麽樣。至於看到之後又能怎麽樣,我沒想過,我就是想看看。


  我瞞著媽媽,把外公交給了阿月托管,反正我隻去幾天,應該出不了什麽大問題。


  2

  那個男人對於這個城市的描述真的一點都不過分,我終於見識到了真正的花花世界,怪不得那麽多人流連忘返,就算睡在肮髒的橋洞裏,也要堅持留下來。


  那男人混得比我想象的要好,至少他還有間能住人的屋子。


  第一天,他借了輛車,栽著我在城裏兜了一圈,給我買了套新衣服,還請我吃了頓肯德基。晚上,他親自下廚,給我做了四菜一湯。他說明天會介紹他兒子給我認識,他說的是“他兒子”而不是“我弟弟”。


  雖然這一聲簡單的稱呼或許他不是有心的,但也正因如此,說明在他的認知裏,我早已不是他的家人。


  他說起這個兒子的時候,就像所有父母聊起自己的兒女那樣,眉開眼笑沒完沒了。原來他和這個兒子並不是一開始就父慈子孝的在一起的,而是兒子幾歲之後他們才相認的。他和孩子他媽因為沒做好安全措施,意外的懷上了他,之後他們就分開了,幾年之後,那個女人才通知他,他有個兒子。


  用他自己的話說,他第一眼看到這個孩子的時候,就確定,這就是他的種。孩他媽不知道什麽原因,沒有跟他一樣,也把這個孩子當寶貝,因此這孩子在他媽那裏過得並不好。為了把兒子從水深火熱中解救出來,身為父親的男人,需要籌一大筆錢,把這個孩子從他媽手裏“買”回來。


  我的疑惑終於解開了,這就是為什麽將近十年沒露麵的“陳世美”會突然瘋狗一樣的跳出來,甘願受盡萬千唾罵,沒臉沒皮的向被他拋棄的人要錢。


  他在說這些的時候,數次哽咽,非常激動,儼然一個為子犧牲一切也在所不惜的光輝偉大的父親形象。


  可是他沒有考慮過,此刻正聽他訴著這番衷腸的,他的女兒我,是一種怎樣的心情。


  不管怎麽樣,明天就能見到了——那個我“朝思暮想”的人。


  3

  睡到半夜的時候,我隱約聽到那男人在跟人通電話,好像說到了錢。該不會吧,他不是想利用我要挾我媽給錢吧?我的睡意瞬間煙硝,立刻豎起耳朵認真偷聽。


  好像不是,他叫那邊“老張”,我鬆了一口氣。但不管怎樣,此地不宜久留,明天見完那個人就馬上回家,回家之前要給媽打個電話報平安,免得他利用空擋敲我媽竹杠。可是聽著聽著又不對了,他好像真是在說我。


  我聽清楚了這麽幾段話:老張,我這裏有一個姑娘。對,在我屋裏,你明天來看看。十六七歲,長得很漂亮。從農村來,沒親人,絕對沒開光。一次,XXX錢,買斷XXX錢。不行,你給的太少了。老陳也想要,你不多給點,我就先給他了。


  掛斷之後,他又緊接著打給了另一個人,幾乎說了同一番話。


  我猜這樣的電話,在我睡著的時候不知道打了多少通,而且他還在繼續打。我就算是個傻子也知道他在幹什麽。為了贖回自己的兒子,要賣掉自己的女兒嗎?對這樣一個父親,我已經沒有多少心痛,隻剩下恐懼。


  我不能被他這樣賣掉,他沒有資格賣我。


  可是我該怎麽辦?我打不過他,他可以輕而易舉的把我綁起來,賣給任何人,而買走我的任何人,也可以對我為所欲為的做出任何事。我能想到的:我會被強奸,被虐待,被挖去器官,最後被肢解。還有我想不到的……


  求他嗎?他為了兒子,怎麽可能輕易的放我走?


  天呐!有沒有人可以救救我?


  “他媽的,都是些裝逼的!”然後重重掛掉電話。


  在那一刻,我幾乎想都沒想的隨手抄起床邊的一個硬物連續數下狠狠的砸向他的腦袋,他都沒來得及叫一聲就倒下了。然後,我又砸了很多下,確定他不可能存活,才停止。


  我知道我不能這樣滿身是血的出去,於是洗了個澡,把凶器和血衣打包,學著電視裏那樣,把我碰過的東西的指紋都擦掉,最後從他包裏拿了些錢,就直奔火車站。


  我在路上找了好幾個機會,把那些東西分批丟棄。


  做完這一切之後,我長舒一口氣。我總算為我和我媽解決了一個大麻煩,以後再也不用擔心誰會突然歇斯底裏的出現在我們麵前跟我們要錢了。


  我總算明白這個世界上為什麽會有殺人這件事,不論人和動物,第一本能都是保護自己。同時,我也修正了一個在人類認知領域所謂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那就是,未必所有的血都濃於水。


  殺了那個男人,我不害怕,也不後悔,因為那個男人根本就該死。殺一個罪該萬死的人我怕什麽?悔什麽?我甚至覺得這是不是老天故意安排我去為民除害的。


  唯一的遺憾就是,我沒能見到那個人。不知道那孩子是不是還在癡癡的等待著他的超人父親去解救他,我倆擁有同一個父親,雖說受到了他不同的對待,但也同樣遭受著不幸。現在,給我帶來不幸的人已經死了,給他不幸的那個卻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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