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無法擺脫的戀人(三)
刑警隊眾人坐在會議室中,正在對這個案件進行討論。
“死者名叫方婷,性別女,年齡十九歲,潘營市人,來到我市的原因不詳。
死因為機械性窒息至其死亡,脖子上呈現兩處勒痕,一處是麻繩所致。
另一處比較可疑,勒痕較寬,並且上下較為平行,應該是被腰帶之類的東西勒出來的。
在指甲內發現了少量木屑,並且與房間地板的木料相同。
現場發現的手機被人為損壞,目前技術部正在進行修複。”
白淼森總結完後,放下手中的筆記本,看向眾人。
“其他人還有什麽補充?”邢茂林揉了揉太陽穴說道。
“我認為死者是被人謀殺的。根據死者脖子上的勒痕,以及地板上的劃痕可以推斷出死者生前曾遭到襲擊,並進行強烈的反抗。”宋威說出自己的看法。
眾人點頭表示認同。
“屍檢報告上顯示,在死者的後腰上紋有一個太陽。這個紋身會不會有什麽特殊的含義呢?”莫憂看著手中的報告,說出心中的疑惑。
“聯係上死者的父母了嗎?”邢茂林看向杜海,問道。
“聯係上了,死者的母親正坐車往這邊趕呢。”
“好,死者的具體情況還要等她母親到後才能詳細的了解。”邢茂林點點頭,說道。
這時會議室的門被人敲響了,技術部門的小黃站在會議室門前,手機拿著一個U盤。
“邢隊,我們剛剛把死者的手機修複好。
有人把手機裏的內容全部刪掉了,又將手機格式化,最後還把屏幕踩碎。
以為這樣就能難倒我們技術部了嘛,我們組長親自出馬,沒出一小時,全部搞定。
裏麵有一些東西我想你們應該會有興趣的,交給你們,我先走了。
小黃將U盤放到邢茂林手中,邢茂林接過U盤插在電腦的USB插口上。
隻見會議室的大屏幕上很快跳出一個文件夾,打開文件夾,裏麵有五張圖片和一個視頻。
邢茂林點開第一張圖片,大屏幕上出現一男一女兩個人,他們舉止親密,像是一對兒情侶。
女生是方婷本人,而這個男生眾人越看越眼熟。
“李佳陽?!”莫憂驚呼。
“誰?李佳陽?就是這兩天來開演唱會那個嗎?”
經過莫憂這麽一提醒,杜海也有點印象。
“沒錯,就是他!”莫憂盯著屏幕回道。
接著,邢茂林點擊了下一張圖片,圖片中隻有李佳陽一個人,他躺在沙發上,嘴裏正叼著一隻香煙,這與他平日裏出現在熒幕中陽光帥氣的形象大相徑庭。
剩下三張圖片是二人上身赤裸的床照,這三張照片哪怕是傳出去一張,都會在娛樂圈中引起軒然大波,從而引發出一個某某門事件。
最後邢茂林點開視頻,要說剛才的照片給他們帶來了不小的驚訝,那這個視頻絕對讓眾人驚的說不出話來。
隻見這二人全身赤裸的出現在視頻之中,雖然時間不長,一共47秒,但是尺度之大,堪比A片。
視頻播放結束後,杜海開口對眾人說:“沒想到死者跟李佳陽還有關係啊。”
“是啊,而且關係還不一般呢”宋威接著說道。
“這個李佳陽還在本市嗎?”邢茂林問向大家。
“應該在,明天他還有一場演唱會。”莫憂看著手機上的日曆回複。
“好,時間緊迫,馬上傳喚李佳陽!”
很快李佳陽就坐在警局的審訊室內,旁邊坐著他的私人律師。
“李佳陽,方婷跟你是什麽關係?”
“沒有關係。”
“沒有關係這些照片怎麽解釋!”
杜海一把將照片摔在他的麵前。“還說你們沒有關係,她是不是你殺的。”
李佳陽閉口不答,倒是他旁邊的律師開口回答道:“我當事人已將此事全權委托於我,接下來將由我來回答你們。”
“我當事人與死者曾經是男女朋友,但是已經分手,現在沒有關係。”
“這些照片還有視頻……”
還沒等杜海說完,律師接著說。
“這些照片和視頻是他們在一起時拍的,情侶之間拍些視頻照片不犯法吧。
如果你們拿不出證據的話,我要帶著我的當事人離開。
由於我的當事人身份特殊,屬於公眾人物,你們的行為已經對他的名譽造成了不好影響。
我要求你們召開記者發布會,當著所有媒體的麵對我的當事人道歉。”
莫憂看向杜海,杜海此時已氣的咬牙切齒,他知道對方早有準備,來者不善。
“今天淩晨兩點到三點之間你在哪?”莫憂問道。
“我那時候在回酒店的路上。”李佳陽翹著二郎腿,並沒有抬頭看莫憂。
“有人可以證明嗎?”
“有,我車裏還有一個女人,你們可以去問她。”
李佳陽戴上墨鏡,起身準備離開。
律師緊隨其後,臨走前對著莫憂等人說道:“別忘了記者發布會。”
李佳陽走出警局,對著等候在警局門口的粉絲立馬換了一副嘴臉。
隻見他收起了在審訊室內囂張的態度,對著粉絲說:
“我很理解警察,他們也想破案,但是…請你們…相信我,我真的…”
李佳陽幾度哽咽,一副受足了委屈的樣子,最後在保鏢的護送下上了保姆車離開。
這下李佳陽的粉絲可炸開了鍋,他們認定了自己的愛豆受到了警察的欺負。
於是衝進警局,大鬧起來,直到邢茂林帶隊抓捕了幾個領頭鬧事的人,其他人才怯怯的離開。
“這些粉絲太可怕了,為了李佳陽這種人,被行政拘留值得嗎?”白淼森一邊整理身上的衣服,一邊說抱怨著。
莫憂看著自己的衣服也被剛剛那些瘋狂的粉絲扯破了,不禁歎了一口氣,心裏想著:
要是吳薇薇知道李佳陽的為人,也會感到驚訝吧。
下午,李佳陽口中的時間證人來到了警局。
“今天淩晨兩點至三點你在哪?”
莫憂看著眼前的這個女生,雖然畫著很濃的妝,但是仍能看出她一臉的稚嫩,也就十六七的樣子。
“我和李佳陽在一起。”
“在一起幹什麽?詳細說一下。”
“他開車帶我回酒店,但是在路上他就忍不住了,於是就把車停在了路邊。
可是車裏沒有套套,他現去買的呢,回來之後我們就做了一會,車裏太小,佳陽說他施展不開,就帶我去酒店繼續了。”
女生說這些話時,樣子就像說“你吃飯了嗎?”一樣自然,絲毫都不避諱。
“他下車了多長時間?”
“大概四五十分鍾吧,我還問他為什麽那麽久,他說怕人認出來,這附近沒有自動售賣店,他跑到別的街買的。”
麵對李佳陽的時間證人,莫憂認為方婷的死與李佳陽脫不了幹係,可是要怎麽證明呢?他決定再去一次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