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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起訴

  主任叫瑞恩,但大家好像都更喜歡喊他「教授」,瑞恩教授是個大腹便便的矮個子男人,既不像醫生也不像學究,但凡醫生說他是個厲害角色,橫掃愛爾蘭心血管學界,一騎絕塵之水平,搞得我跟在後面緊張兮兮。


  「教授是個很隨和的人。」凡醫生戳戳我,小聲地提醒我。


  「girlfriend?」走在最前面的瑞恩教授突然停下了腳步,猛不丁地回頭問了一句。


  no!no!no!


  我急忙從凡醫生身邊跳開,一臉尷尬地匆忙擺手,凡醫生站在原地也不說話,「解釋解釋呀!」我瞥瞥他,英語好的人,趕緊摘一摘呢!


  凡醫生沒有說話,瑞恩教授也沒有繼續深究,等待什麼正兒八經的解釋或答案,卻讓我尷尬了一下。


  在瑞恩教授的辦公室里,簡約而原宿的裝飾風格讓我覺得很是舒服,滿牆的書籍琳琅滿目,有些書籍,厚實得簡直超出了我的想象,慵懶的三人沙發放置在辦公室的一角,瑞恩教授請我們坐下,我又瞥了凡醫生一眼,想從他那得到一些訊息,但他並沒有回應我。


  「文彤?」瑞恩教授坐在我們旁邊,突然操著一口彆扭的中文叫我的名字,「tong」的發音還帶著不知哪兒來的兒化音尾巴,驚訝得我差點沒有反應過來。


  「教授的妻子是亞裔,所以他的中文還可以。」凡醫生在一旁告訴我,這才讓我緩了過來。


  「有件事我必須告訴你。」瑞恩教授為我們倆沖泡了咖啡,欲言又止,又不得不說,「剛剛那位獲救的患者,就是你非常了不起地搶救回來的那個男人,他的女兒將起訴我們醫院。」


  什麼?!我「騰」地一下從沙發上幾乎是彈起來,「為什麼?!」我簡直不敢相信,我們費盡心思好不容易地把她父親搶救過來,為什麼還要起訴我們?是醫療流程有什麼錯誤?還是發生了什麼我不知道的過失嗎?我迅速地回憶了一下男子從到達急診至手術之後的全過程,並未發現什麼違背醫療法案的地方。「因為手術沒有家屬簽字嗎?那時候我們反覆撥打電話,但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可能性就是手術之前沒有家屬到場,缺乏授權委託,那有怎麼樣?人都救活了,補個簽字不行嗎?


  但凡醫生打斷了我,「不是這個原因,你聽教授說完。」啊……我看看凡醫生,又看看瑞恩教授,頗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頭,捋了捋頭髮,慢慢地坐下。


  「急診手術關於授權委託這塊是有法律支持的,醫生有權在患者家屬未到場的情況下為患者實施必要的搶救治療措施,這方面你不用擔心。」瑞恩教授聽出了我的顧慮,及時地為我掃了盲,「凡,你沒告訴她嗎?」瑞恩教授的眼神跳過我,看向我旁邊的凡醫生。


  嗯?凡醫生應該告訴我什麼?我也一同疑惑地轉過身,凡醫生低頭不說話,任我怎麼催促,他都似乎有難言之隱,所以如鯁在喉。瑞恩教授在一旁莫名其妙地嘆了口氣,讓我更覺得事情蹊蹺,我麽?我幹了什麼麽?


  事情是這樣的。


  躺在病床上的男人叫本尼,因為實施家庭暴力,在半年前和自己的妻子結束了婚姻,本尼本就抽煙酗酒,心臟血管就已經千瘡百孔,離婚後的本尼心情沮喪,脾氣更加的暴躁,不久就被老闆掃地出門,成為了無業游民。發病當天本尼又喝得酩酊大醉,一時氣不過,拎著酒瓶子就去了前妻家裡,一頓歇斯底里的情緒發泄之後,還將前來勸解的唯一的女兒狠揍了一番,拂袖而去的本尼回到自己家中,不久就發病被送到醫院。


  本尼在都柏林沒有親屬,前妻不願意管本尼的事情,即便生死存亡之時,也不願意來醫院一趟。醫院通過警局聯繫到本尼的女兒雪莉時,她正在去警察局申請保護令的路上。父親長時間不定時對母親的騷擾和發瘋一樣的無賴行徑,徹底惹惱了雪莉,她不得不去尋求警察的介入和保護,以求自己和母親的人身安全能得到保障。雪莉還沒到警局,就先被警察找上了門。


  當雪莉站在手術室門口,聽醫生告知自己的父親的病情。急性心肌梗死最終導致了心跳的停止,而醫生付諸的努力似乎絲毫沒有成效。醫生試圖說服雪莉為本尼進行氣管插管,並繼續進行搶救,雖然救活的概率幾乎為零,但醫生仍願意再試一試。雪莉拒絕了醫生的建議,放棄了搶救,而一個叫文彤的中國來的進修護士,卻在堅持胸外心臟按壓四十多分鐘之後,奇迹般的讓自己的父親恢復了自主心跳。


  雪莉沒有絲毫的喜悅,轉身就通過律師起訴了醫院,併當下向警局報案,講述了本尼毆打自己的事件,所以才會有警察出現在本尼的病床前。雪莉認為,醫院無權在她簽署放棄搶救的書面文件之後,繼續在本尼身上實施操作,哪怕最後的結果是活了。


  「這個雪莉是什麼想的?!她……」我聽凡醫生講完之後,簡直是怒不可遏,無法理解,我從沙發上站起來,雙手叉腰原地打轉,扎耳撓腮地也想不通這其中的緣由。


  醫療糾紛似乎無關國界,更無關醫療水平,這和凡醫生當初描述的醫療環境完全不同嘛。是的,這個本尼的確渣到一定程度,用中國人的話說,可能的確死不足惜,在道德層面,我們千刀萬剮之也行,凌時處死也無妨。可這是一條生命啊?生命面前沒有高低貴賤,也沒有該不該救,能不能救,否則這種對不同生命的差別對待,和殺人兇手有什麼區別?

  「雪莉的確是簽署了放棄搶救的文書,但好在,你們沒有使用創傷性的搶救措施,因為你而拖延的時間也並不算太久。你別擔心,專業的律師會幫醫院處理好這件事情。」凡醫生說。


  「應訴了?」聽凡醫生的意思,醫院的律師已經和對方接觸上了。不會吧?至少不會這麼快吧?在國內,怎麼也得先開個緊急會議,一群人坐下來權衡利弊,商量來商量去,最終都會採用最經濟實惠,最不浪費時間成本,避免家屬鬧事影響就醫秩序,體現人道主義精神的做法,減免醫療費用,並在道義上給予一些「賠償」或者慰問金。大費周章,勞師動眾,最終還是害人害己,我和凡醫生不就是被如此人道主義掉了麽?而現在在這裡,就直接應訴了麽?


  「Of course!」瑞恩教授翹起了二郎腿,雙手一攤,給了我一個無比簡單又肯定的回答,「醫護人員只用考慮治病救人,別的與你無關,這就是愛爾蘭。」


  「家屬意願呢?」我提出了質疑,難道這不是雪莉起訴我們的核心原因嗎?

  「我們充分尊重人權,尊重患者或家屬對自己生命的認知和選擇,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始終維護生命的尊嚴和價值,更不會因此而動搖醫護人員的尊嚴和價值。」瑞恩教授看著我,一字一句擲地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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