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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婚前協議

  「雲傑: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離開青潭鎮了。


  但我既然答應過你,走之前定會給你個明確的答覆,那我就一定會做到!


  所以,我寫了這封信。


  我想說,我可以同意等我成年後與你成婚、與你結為夫妻……


  但,作為交換,你必須答應我一些條件!

  那些條件我已經另外寫了一份,走之前,會將它與這封信一併托李掌柜交予你。


  我將它稱為『婚前協議』。


  如果你看過之後,同意我寫的所有條件,你就在協議的最末處簽上自己的名字、按上手印,然後將它交給邱岳澤。


  沒錯,你沒有眼花!


  我確實是要你將我們的婚前協議交給邱岳澤代為保管!

  看到這裡,想必你可能會有些動氣了……


  但,請你先冷靜點,先耐心看完我接下來寫的內容。


  我保證,你不看一定會後悔!


  我之所以要求你那樣做,是有我自己的考量的……


  你應該知道,你雖是皇子,但卻是與其他普通皇子不一樣的存在!


  以你和雲臻的這層特殊關係,你應該知道,娶你,我要付出怎樣的代價?!


  所以,要求你簽下我擬定的『婚前協議』我才肯與你合作,這完全合理!

  而至於要你將它交予邱岳澤保管……


  抱歉,比起相信你,我更願意相信如今已是我的一個『很可靠』的合作夥伴的邱岳澤!


  這麼做,只是為了保證將來我們成婚後,你能信守承諾,而不是過河拆橋!

  我醜話說在前頭,如果你不照做,把協議交由邱岳澤保管,我就不答應與你的婚事!


  再有,如果將來婚後,你若敢過河拆橋,我就把這份協議公之於眾,然後以此為理由將你休棄!


  別以為你是皇子,我就不敢休了你!

  只要有這份協議在,我有的是辦法休了你!

  你明白了嗎?!


  不過,其實,我讓你這樣做,除了對你還沒有足夠的信任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說到這個……


  那我就跟你直說了吧!

  既然你都已經決定要一生都跟我綁在一起了,那我對你也沒有什麼好隱瞞的了!


  不瞞你說,我隱約地覺得,你三哥雲臻……他似乎對我有意!


  是不是我的錯覺,你等回頭見過你三哥后,自然明了。


  告訴你這個,是要提醒你對他提防著點兒!


  我這人直覺向來很准,所以,我有至少八成的把握相信,你三哥成年後,當他被選為太子后,很可能會選我做他的太子妃!


  所以,為了我們各自的利益,我們現在必須站在同一戰線上!

  你必須在你們成年之前,在你三哥成為太子之前,想辦法從皇上那兒要來聖旨——賜婚於你我。


  當然,考慮到你特殊的『備胎』身份,你可以跟皇上說,你跟我是兩情相悅的……


  如果將來雲臻能順利繼位,比起到時把你嫁去他國和親,把你嫁給我,這絕對會讓高家對朝廷更加忠誠!


  這對皇族而言,能帶來的穩固利益絕對會比和親國能給予的要多得多——我們雲祥國本就是強國,並不是那種需要靠和親才能保障國家安定的弱小國家。


  畢竟,『自家人』永遠比『外人』要更可靠些!


  更何況,這個『自家人』,還是在你們皇族的掌控之中!


  再有,如果皇上對你還有點感情的話,你也不妨再打上一張『感情牌』。


  就說,如果皇上明知你我兩情相悅,卻還把你硬是嫁去他國,那你勢必會恨他,我也會因此對皇族心存芥蒂,如此一來,將來這雲臻是否能坐穩這皇位,可就說不準了……


  你要表現得像極了一個絕對的『性情中人』!

  這樣,也許出於對兩種選擇所能帶來的各種長遠利弊的考量、以及對你和他之間的這份『父子情』的分量的衡量……


  我想,皇上到時能答應這門婚事的可能性會很大!


  不過,切記,千萬不要提及我與天閣有來往!


  更不能透露,我與邱岳澤關係密切!


  還有,你請求賜婚的時機,必須是在你的勢力已經基本培養起來、且已有了不容小覷的反擊能力之後!


  只有這樣,你在皇上面前說的話,才會有分量、且具有一定的威脅性,令他不得不慎重考慮你的真實意願……


  而等你求到聖旨后,你就先自己保管著,等雲臻成為太子的當天,你就將它昭告天下!

  這樣,就可將我們的親事真正地定下!並同時阻止了我日後被召進宮參選太子妃的可能!


  另外,我讓你親手將『婚前協議』交予邱岳澤保管,除了是為了要保障我的利益之外,也是給你提供一個可以跟他直接面對面接觸的機會!

  不管你願不願意,你今後要培養自己的勢力,絕對離不開他的幫助!

  而這份『婚前協議』,你還必須讓他親自過目,以表誠意!

  同時,這樣做也能讓他放心——你親自把自己的『把柄』交到他手裡,這份誠意,應該足夠了!


  你不用擔心他會不肯幫你。


  我自會替你處理妥當!

  只要你簽了『婚前協議』,你就帶著它去找李掌柜,讓他親自護送你去找邱岳澤。


  我已事先跟他打好招呼了,你僅管去找他就行!他不會為難你的!


  不過,切記,這份協議,你只能親手交給邱岳澤,不能讓你們之外的第三個人看到裡面的內容!

  好了,就寫到這兒吧!

  目前該跟你交代的,都差不多已經交代清楚了!


  至於你能否做到你的『分內事』,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

  這點,你可別指望我會幫你!


  說句不好聽的,我們將來即便真能成為夫妻,那也只能算是可以平起平坐的『盟友』!

  但,若你連這點本事都沒有,那你也不配成為我的夫郎!

  更何況,以你的皇子身份,佔去的,可是我正夫的位子!


  你最好記住,我絕不會要一個會拖我後腿的夫郎!

  再有,別說我沒提醒你,對你而言,最好的結果,是你真的做到了可以獨當一面,也求到聖旨,能與我結成夫妻。但,對我而言,即便沒有你的這層保障,我也還有邱岳澤這層保障!


  到時,即便沒有你,我也有其他的方法可以避免自己被雲臻選為太子妃!

  所以,你最好要清楚自己現在的處境,做好自己的本分,別拖我後腿!

  否則,別怪我翻臉不認人!」


  僅管是信,但末尾處,高冉卻沒有留下自己的名字、或自己的私人印鑒——她這是為了以防萬一,儘可能地避免留下什麼把柄被有心人利用……


  若僅僅只是筆跡的話,完全可以推說是有心人刻意模仿陷害於她……但若連私人印鑒都有的話,恐怕就難說了——一個「巧合」,可以是巧合,但一下子出現兩個或多個「巧合」,這恐怕就不是巧合,而是事實了!

  看過了高冉特地寫給他的信,雲傑又再回過頭來再看了一遍之前粗略看過後便頗有些異議的「婚前協議」:

  「一.雲傑雖是正夫,但必須與高冉的另一正夫董天一同為『平夫』,兩人平起平坐,不分大小。


  二.雲傑婚後的個人財產的一半將無條件歸高冉所有。


  三.雲傑與高冉只做有名無實的夫妻。但云傑必須對高冉忠誠,不得敗壞夫德!否則,必休棄!

  四.婚後雙方互不干涉對方生活,但若彼此利益發生衝突時,必須以高冉的利益為優先!」


  僅管只是短短的四個要求,卻明顯就能看出這樣的婚姻的極不平等性!

  真正受益的,只有高冉一人。


  想他雲傑可是堂堂四皇子!竟要他屈尊降貴,與別人同為「平夫」,與他人平起平坐!

  這還不夠,明明是假成親,竟還要將自己的財產的一半無條件地貢獻給高冉,而且若利益發生衝突,還得為了她的利益而犧牲自己……


  更過分的是,婚後她竟然還要求他必須對她忠誠!

  不是真夫妻,竟還要像真夫妻一樣去恪守「夫郎」的本分……


  「這高冉,還真是半點虧都不肯吃!」


  此時的雲傑氣得不自覺地咬緊了牙根,努力壓抑著心中的怒火。


  尚存的理智告訴他,比起沒有任何幫助的發怒,還是冷靜下來認真想清楚這樣的代價究竟值不值,會更為實際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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