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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多加三十斤豬肉

  林櫻以前是真的沒有想過這世間還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公然把賣女兒這件事情說的那麽平凡,那麽理所當然。


  之前拿她一個活生生的人換一百斤米,現在為了二兩銀子又將她轉手送給一個跟她爹年齡差不多大的男人。


  “常有肉吃?”林櫻嗤了一聲,抬起頭來看著主位上那個自詡清高的老頭:“爺,你不會不知道那個二牛已經多大年齡了吧?他三十六歲,隻比我爹小兩歲,這就是你們給我找的好婆家?”


  “年齡大點怎麽了?年齡大點的男人會疼媳婦,你一個姑娘家家的你不知道。”老林頭還沒來得及說什麽,周代梅倒是先開口,笑眯眯的對林櫻說道:“你年齡還小,對這些肯定都不太了解,年齡大點才好呢,那些年齡差不多的小夥子現在正是窮的時候,什麽都沒有,光有一副皮囊,嫁過去吃不飽穿不暖,有什麽用?這嫁人啊,主要就是過生活,柴米油鹽醬醋茶才是王道。”


  “王二牛雖然年齡稍微大了點,可他房子也有,家裏還有一頭黃牛,一年四季葷腥不斷,偶爾還能吃得上大米,沒有父母,大丫你要是嫁過去的話,那才是享福呢,日子肯定過的忒滋潤!”周代梅說的唾沫橫飛,就是想讓林櫻嫁過去。


  其餘幾個嬸嬸之類的也紛紛點頭附和。


  這確實是一樁不錯的婚事,整個溪口村,女子嫁給王二牛算是最好的歸宿了。


  王二牛沒什麽親戚了,嫁過去,整個家產都握在自己手裏,更何況,王二牛家裏可以經常吃到肉,現在這樣的饑荒年代,誰家裏能頓頓吃上肉啊?餓不死就行了。


  隻可惜,這樣好的歸宿,跟她們無緣。那王二牛是不錯,可容貌醜陋,又是個屠夫,喜歡打媳婦。


  不然的話,村裏女人估計擠破了頭也要嫁給王二牛。


  林櫻睨了她們一眼,在場的人似乎除了自己的娘孫氏之外都挺看好這門親事。


  事出反常必有妖,她們不可能無緣無故對她的事情這麽上心,除非她們能從中得到什麽好處。


  林櫻看著周代梅,冷冷開口:“看來三嬸你對王二牛很滿意啊?觀察的聽仔細,那王二牛既然這麽附和你的心意的話你何不自己嫁過去?”


  說完又故作恍然大悟的樣子:“哦,我忘記三嬸你已經嫁人了,真不好意思,我看你這麽喜歡王二牛,還說出年齡越大的男人越會疼人這樣一番話出來,那不如再等一年,等如兒堂妹長到我這個年歲,你將如兒堂妹嫁給王二牛便是了,屆時那王二牛三十七歲了,雖然是大如兒堂妹許多,可年齡大的男人會疼人,想必如兒堂妹嫁過去應該會過的很幸福的。”


  周代梅一聽林櫻這挑撥離間的話,頓時怒了。


  林櫻這真的是好尖的嘴皮子,一箭雙雕,把她們母女都拉下水來。


  什麽她對王二牛很滿意?這話說的幾天想她水性楊花對王二牛有什麽想法一樣。


  一看身邊自家男人陰沉的神色,她大呼不好,破口大罵道:“放你娘的狗屁!你個死大丫你說什麽鬼話呢?那王二牛跟我有什麽關係?我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還有你這個養不熟的白眼狼,那王二牛長得醜的跟個蛤蟆包一樣,你居然想把如兒推給他?你安的什麽心?”


  她家如兒現在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紀,那王二牛都和她男人一樣的年齡了,怎麽能做如兒的丈夫?

  “哦,原是這樣。”林櫻點點頭。


  她心裏已經了解到,那王二牛必然是給他們了什麽好處,所以這一大家子人都盼著她嫁過去。


  她抬頭看著主位上同樣臉色難看的老林頭:“爺,林如隻比我小一歲,她嫁王二牛就是委屈了,我嫁王二牛就是高攀了?同樣是老林家的孫女,你們就是這樣拉踩我的?剛才三嬸的話你們也聽到了,你們自己內心都是什麽樣的觀點,那王二牛,你們既然這麽喜歡,那誰喜歡誰嫁好了,反正我不會嫁!”


  老林頭臉色難看的很。


  這樣的事情鬧到台麵上的話確實太難看,像極了賣女兒。


  他們老林家是個大家族,在村子裏都是極具話語權的人家,這傳出去是古,被人戳著脊梁骨笑話的。


  老林頭自詡清高,不會做賣女兒賣孫女的事,但林櫻在家裏確實是個尷尬的存在,她是個讓家裏人蒙羞的傻子。


  如果能用她換點錢換點糧食的話,何樂不為?

  如果林櫻沒有鬧的話,他也就默認了家裏這些女人的做法,把林櫻賣給王二牛。王二牛願意出二兩銀子,還有心給他們三十斤豬肉。


  可誰知現在林櫻居然鬧起來了,她說不願嫁。


  其他人也是,一聽林櫻說不嫁,頓時就坐不住了。


  這到手的銀子和豬肉,怎麽能讓它飛了?

  吳氏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怒目圓睜:“由不得你嫁不嫁,自古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是你爹娘給你看中的夫家,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今早跟王二牛談好之後,王二牛很高興林櫻的腦子清醒了,特意在聘禮裏麵多加了三十斤豬肉,她都已經想好了那三十斤豬肉應該用來做什麽了,結果現在這死大丫居然不答應?

  林安跟他們站在統一戰線,站起來看著林櫻:“不錯,大丫你年齡還小,玩心重,什麽都不懂,這是最適合你的夫家,王二牛就是我們給你看中的夫家。”


  林櫻看著眼前這個這具身體的親生父親,神色冷漠:“我說了,我不嫁,要嫁你們自己嫁!”


  “由不得你嫁不嫁!”林安怒了,“我是你老子,這件事我說了做主。”


  “是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南國律法,女子未及芨者,不予婚配,違者,罰銀十兩,罰鞭三十。”林櫻微笑。


  老林頭轉過頭來不可置信的瞪著林櫻,像是不敢相信這樣的話是從林櫻嘴巴裏說出來的。


  自古民不報官不究,未及芨者不能嫁人,這確實是一條律法,可在這種小山村裏麵,這樣的情況多的是,沒有人會去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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