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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二代們的枯燥生活

  所謂奴身,其實說的就是奴隸。


  盡管來大唐的時間還不算長,但薑雲誌一直都認為自己融入的很好,雖然還有不合拍的地方不過他覺得自己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然而現在程處默一句話就讓他認識到了這個時代與後世完全不同的地方。


  人權。


  奴隸在這個時代是完全合法的存在,別說買賣,甚至奴隸主完全可以自主決定奴隸的生死。


  這個時代和他想象中的盛世大唐完全不一樣,雖然他早就知道貞觀時期的大唐還遠遠不到盛世大唐的地步,但這些陰暗麵是以前他所不曾了解過的。


  小妾都可以隨便送人,更別說是奴隸了。


  他本以為當初在弘義宮自己提醒李世民處理掉那些參與製造炮彈的工匠就已經是很殘忍的了,但現在他知道真正的殘忍要比那個殘忍多了。


  最起碼,那些工匠會死的很痛快。


  可即便是這樣,當初那個決定還是他糾結了好幾天才做下來的,這也就是不用他動手,若是讓他親自動手的話怕是還會拉胯。


  “對了,你應該有錢吧?”就在薑雲誌糾結的時候,程處默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這個倒是有,之前陛下和太上皇都賞賜了不少。”薑雲誌點了點頭,這個他還是有的。


  他現在在大唐缺少的是根基,而不是錢,或者應該說他現在最不缺的就是錢了。


  雖然距離世家大族的那種程度還遠得很,但想要生活,而且還是富足的生活下去是很簡單的一件事。


  哪怕是再養上幾十個侍女下人的。


  程處默聞言鬆了一口氣:“有錢就行,雖然那些奴隸都很便宜,但若是想要補充一個家需要的也是不少的。”


  “我們雖然家裏都還有錢,但我爹他們在這方麵管得很嚴,每個月的例錢都是有限的,怕是也幫不上你什麽忙。”


  說到這裏,程處默幾人也是訕訕的笑了幾聲。


  還真不是他們舍不得錢,事實和他們說的幾乎沒什麽差別,他們雖然有例錢,也就是零花錢,但是都不多。


  再者說了,初唐時期還是個錢物混雜的時代,漢武帝劉徹發行的五銖錢雖然還在這個時代沿用,但早已經沒有了當初的統治力。


  初唐時期是屬於錢帛混用的時代,銅錢仍然有用,但遠不及絲綢和絹帛穩定。


  也就是說,絲綢和絹帛在這個時代其實就是貨幣。


  至於金銀?對不起,這和明清時候可不一樣,貴金屬的量並不多,幾乎很少有人會用金銀當貨幣。


  當然了,它們還是有貨幣的能力的,隻不過因為價值太高了並不是很方便。


  這就好比你出去拿著一張一百塊的去買個兩毛錢的泡泡糖,人家常用的都是一毛兩毛的,怎麽給你找零?


  是給你幾車布帛?還是給你幾百斤的銅錢?


  這還是官方的,尋常百姓用得更多的還是以物易物的方式。


  家裏缺布做衣服了,拿點兒糧食出去換點布;孩子要成親了,牽頭羊出去置辦點用品。


  所以說,沒有哪個世家子弟會在出門的時候帶上很多的錢,因為實在是不方便。


  “嘿!小叔叔,兔子烤好了!”


  正想著呢,程處默的聲音響了起來。


  “來,雲誌,這個給你!”程處默撕下了一隻兔子腿,遞到了薑雲誌麵前。


  也沒有推辭,薑雲誌接過來之後就啃了兩口。


  沒有用香料,隻用了鹽調味,而且還是粗鹽,味道一般,但這已經算是不錯了。


  畢竟尋常人家就算是鹽都沒有,更多的還是醋布之類的東西。


  “一會兒去哪兒啊?”長孫無逸啃著另一隻兔後腿,弄的滿臉都是油。


  “雲誌今天才剛來,我們就在附近轉一轉吧?我帶了家裏的護衛,不會有什麽危險的。”


  程處默給了個建議,但聽得薑雲誌是雲裏霧裏的。


  “危險?會有什麽危險?”


  “你不知道這裏是哪兒?”長孫無逸愣了一下。


  “知道啊,這不是城東嗎?頂多就是偏南一點,我是跟著你來的,又不是被你蒙著眼綁來的。”


  雖然不一定能認識來時的路,但薑雲誌的方向感還是沒問題的。


  長孫無逸聳了聳肩:“你這不是知道麽?那你問啥?”


  “這裏是秦嶺腳下,山上可是有大蟲的,甚至還有豹、蟒和食鐵獸等東西出沒,你說有什麽危險?”


  薑雲誌又愣住了,因為他又發現了這裏和後世不一樣的一個地方。


  在後世,人們幾乎不用擔心野生動物帶來的傷害,因為人類的發展早就把動物的生存地給擠壓了,滅絕的都不在少數,哪還有多少出來害人的?

  少數地方除外,比如東北虎啥的。


  在後世,最常見的,而且還會傷人的生物大概就是蚊子了,除此之外頂多遇到些蛇蟲之類的。


  不過這麽一說薑雲誌倒是想起來了,這可是大唐誒,沒有什麽保護動物。


  要不,整兩隻滾滾養著?


  不過這種想法隻是在薑雲誌的腦子裏過了一下,然後就被否決了。


  開玩笑,現在的滾滾可和後世在繁育基地裏養著的不懂,要知道那玩意兒還有個名字叫做食鐵獸。


  沒有個幾代甚至更長時間的馴化,薑雲誌可不敢去招惹它們,他怕自己這小胳膊小腿的還不過他們塞牙縫的!

  “好了,肚子裏有東西了,我們去玩玩兒?”程處默很快就解決了他的那份烤兔子,拍拍手站了起來。


  “玩兒?玩什麽?”薑雲誌還有些愣神。


  “在這裏還能玩什麽?打獵唄!”程處默說的很是自然,隨後就從不遠處的馬身上掏出來了一張弓。


  也不知道是放在哪裏的。


  “對了,雲誌你帶弓了沒?要不要我借你一把?不過我這裏的弓都是三石起步的,你不一定能用的來。”


  薑雲誌趕緊擺了擺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在這方麵不太行,就連騎馬都是才學會不久的。”


  “沒事兒。”尉遲寶琳走了上來。


  “雲誌哥,我這裏有短弩,這個操作簡單,給你用吧?”


  尉遲寶琳是唯一一個比薑雲誌年紀小的,不過也小不到哪去,就一歲之差而已,這也是方才他沒有插嘴說話的原因。


  古代對輩分和大小看得很重。


  “不用了,我的騎術不怎麽樣,也就騎著跑跑,根本做不到騎射的地步。”


  “你是不是對騎射有什麽誤會?”長孫無逸笑著走了上來。


  “所謂的騎射其實就是跑一陣然後停下來射兩箭,誰能邊騎邊射?且不說根本就穩不住身形,就算能穩住,以在馬背上的顛簸程度誰能保證準頭?”


  ???


  這特麽是什麽?

  一直以來薑雲誌都認為所謂的騎射其實就是邊騎馬邊射箭,這也是他佩服古代人的地方。


  騎過馬的他是真的知道騎馬很難,因此想要在馬背上射箭就更難了。


  可現在長孫無逸竟然告訴他騎射根本就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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