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瑣事
王子軒走到被揮到床邊的手機旁,伸手想撿起,卻發現一隻潔白的手先他一步拾起了手機。
木夢靈拿起手機瞄了一下,愣住了,但還是伸手遞給了王子軒:「給,謝謝學長。」
王子軒的桃花眼閃了閃:「子軒。我的名字。」順手接過手機。
木夢靈一陣臉紅:「王子軒,謝謝。」叫名字真彆扭,話說他怎麼老記得這事呀。
王子軒把手機裝入褲兜,抬頭目光炯炯地看著木夢靈:「改天請吃飯吧。」
「啊」木夢靈本來就紅著的臉,目光撞進王子軒深邃的眼睛,只覺得心跳如鼓。聽到王子軒的話,又想到剛才手機上顯示的號碼,覺得請一頓還是有必要的,遂點了點頭:「請,一定得請,我也還欠沈浩一頓飯,到時一起請。」
王子軒看著木夢靈的臉紅的像是水蜜桃般粉嫩,他竟溫和地笑了笑,剛想說什麼,沈浩就冒了出來:「還不走嗎?你們在聊什麼?」
木夢靈朝沈浩笑道:「在說請客的事,沈浩我還差你一頓飯呢。等過段時間空下來,我再打電話請你們,到時你們一定要賞光。」
沈浩兩眼放光:「難得靈靈你還記得欠我一頓。行,隨時等著。子軒我們走吧,關於運動會的事,我們幾人還要好好討論一下。」
王子軒「嗯」了一聲,對著木夢靈說了一句:「我走了。」就邁著長腿跨出了宿舍。沈浩的眼睛轉了轉,似乎是明白了什麼,樂呵呵地跟上王子軒。
事情急轉直下,出乎唐紫瑤的意料之外,事情就這樣解決了,也沒有必要再呆下去了。
見到趙泉王子軒沈浩三人離開,她也欠了欠身,隨後離開了。
走出宿舍的沈浩追上王子軒,手臂勾過王子軒的脖子:「兄弟,你剛才真敢,警察的電話都敢隨便撥。」說完還豎起了大拇指。
王子軒扭過頭輕吐幾字:「我撥的是天氣預報。」
沈浩的手顫了顫,從王子軒的脖頸上撤了下來:「敢情你剛才在玩我們呀。」
王子軒清俊地臉上沒有一絲地笑:「不,我只是在詐她而已。我比較興趣的是這件事是意外還是有人蓄意而為。」
被王子軒這麼一說,沈浩也嚴肅了起來:「要不叫陳葉再查查看。」
王子軒搖了搖頭:「學校里的事,陳葉碰觸不到,難辦。」
沈浩沒在說什麼,只是突然又換上一副痞痞的笑:「兄弟,我發現了你的一個秘密。」
王子軒冷冷地撇了他一眼:「比我想的好一點,至少沒等畢業后才發現。」
沈浩自得地笑:「那是,我是誰呀。唉,你這話不對呀,敢情你就等著我發現呀。」
「知道了就管好你的嘴。」王子軒說完,也不等沈浩,徑直跨下樓梯。
「哎,別走這麼快呀,還沒討論完呢……」沈浩緊隨其後。
而505宿舍這邊等人都走空了,木夢靈才走向周巧鈴:「如果對我有什麼不滿的話,可以直接說出來,沒必要搞這些虛的。這對你對我都是不愉快的。」
周巧鈴沒有出聲,只是愣愣地看著木夢靈,腦海里卻響起了那天的對話。
「想做我的女朋友?」
「嗯」還記得自己羞澀的聲音。
那人用挑剔的眼光上下看了看她:「姿
色差了點,還不如木夢靈。等你什麼時候超過她,再來找我吧。」隨後揚長而去。
木夢靈見周巧鈴眼帶迷茫,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趙艷上前拍了拍周巧鈴的肩:「巧鈴。」
周巧鈴回過神來,扯了扯嘴角,露出一個
難看的笑:「夢靈,你誤會了。我怎麼會對你有不滿呢。」
木夢靈見對方根本沒有想說的慾望,她也不浪費唇舌,走到自己的桌前把剛買的牛奶跟A4紙整理起來。
林曉見兩人沒有繼續交談,難得沒有打破砂鍋問到底,也默默地整理她的零食。
趙艷無奈地看了看三人,算了,該怎麼著就怎麼著吧。
木夢靈一直在想,上一世自己跟周巧鈴雖說沒有深交,但也沒有交惡,這一世是哪出了問題?還沒等她理出個頭緒來,家裡的一通電話把她的思緒打亂了。
「靈靈呀,你這周末回來一趟,我讓你哥去接你。」剛接起電話,木媽的聲音就傳了過來。
「老媽,你是又想我了嗎?」木夢靈聽到家人的聲音,一切不愉快都煙消雲散了。
「這孩子,讓你回來是讓你勸勸夢強,好好的書不讀,偏說要去當兵。」木媽在電話一頭
笑了笑,頓了一下又繼續道:「你也知道他的脾氣,誰勸都不管用。你小叔他打也打了,說也說了,就差斷絕父子關係。你嬸嬸她都哭紅了眼,這幾天大夥都不好過呀。這不,想起你來,夢強也就你的話他能聽進去一點。」
木夢強就是木夢靈的堂弟,現正讀高一年。
當兵?這小子又整哪一出呀。木夢靈一陣
頭疼:「老媽,你們也別急。我回去,我肯定回去,回去了狠狠地踢他。讓他不聽話。」
「呵呵……」電話那頭的木媽被女兒的話給說笑了:「那行,我讓你哥周六早上去接你,你好好休息,也沒什麼事了。」
「好,那掛了。」掛掉電話,木夢靈用手揉了揉眉心,這一世變化太多了,深深地嘆了口氣,臭小子,等著姐回去怎麼收拾你。
遠在家中的木夢強突的打了個冷顫,不禁想到:好好的會冷,不會是感冒了吧。
這周接下來的幾天,木夢靈跟周巧鈴再沒說過一句話,偶爾趙艷會跟周巧鈴一起說說話,一起出去;但木夢靈,林曉兩人跟周巧鈴那就是絕緣體。
木夢靈覺得這樣挺好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省得明明看不順眼還天天跟前湊,別人不噁心自己也噁心。
就這樣到了禮拜五,周巧鈴打包回家,木
夢則早早地上床睡覺,她可沒忘了明天回家的約定。林曉拉不走木夢靈,就拐上趙艷,兩人跑去市中心逛街,以林曉愛逛的天性,估計又得等到熄燈前才會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