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沒有擎天柱怎麼行
「這個手雷可是特製的,不會對建築物造成任何傷害,只會對人體造成衝擊,這是林修大人借鑒了某種叫做焰牙的東西,反響製作而成的對人寶具。現在訂購的話,市場價只要998,量大從優,熟人還能享受貨到付款服務哦!」
「居然在我這裡打廣告!」博麗靈夢瞪大了眼睛,這隻該死的兔子怎麼敢在神社裡打廣告!而且還是武器的廣告!
可當鈴仙從胸口掏出一小塊金子的時候,博麗靈夢瞬間變了臉色,之前即將發作的怒意被她強行壓下,帶著一臉笑容,捧著不知道從哪裡翻出來的上等點心和新鮮蔬菜跑到了鈴仙面前。
「吶,一期廣告三個月,一年四期,最低三年,不,五年承包期,一期承包費十萬,不,五十萬円,五年的話就是二十期,承惠一千萬円!」
「啊咧,啊咧咧?一千萬円承包費?」受兔有些傻眼了,張口結舌的解釋道:「這錢不是用來做廣告的!林修大人說,這錢是用來承包,不對,用來贊助博麗神社的。」
受兔差點就順著靈夢的話開口說成了承包,而靈夢則是傻傻的看著她,贊助是什麼玩意兒?誰能給她解釋一下?
看著靈夢一臉懵逼的樣子,魔理沙就知道了這個沒讀過書的傢伙大腦當機了,於是解釋了一下:「就是香火錢換了一種說法嘛DA☆ZE。」
「什麼!」靈夢聽到香火錢之後非但沒有高興,反而像是聽到了什麼不可思議的事情,驚訝的跳了起來,臉上滿是驚恐,哆哆嗦嗦的抄起了御幣:「這是異變,絕對是異變,我們神社怎麼可能收到香火錢,而且還是這麼多的香火錢!不行,我要去找林修那傢伙問問清楚!」
說著,靈夢就匆匆的跑了出去,而魔理沙看到靈夢跑了,也跟著抄起自己的掃把跑了出去,走的時候還不忘從桌子上順兩塊仙貝。
而這個時候,林修正在香霖堂,他的面前是一輛破舊的老爺車,而身邊則是站著滿臉不舍的森近霖之助。
說來也奇怪,作為香霖堂的老闆,森近霖之助幾乎不售賣自己店裡的東西,反而有種把店鋪當成免費博物館的趨勢。
「人妖啊,我就問你買一輛車,你別跟死了老娘一樣好嗎?」森近霖之助是半人半妖的混血兒,所以林修毫不客氣的將他稱呼為人妖,而森近霖之助也無法反駁。
「我媽還活著,我爸倒是死了,畢竟他只是一個普通人類······」
「哦,那我就是跟你買一輛車而已,你也不用跟死了爹一樣悲傷吧?你看嘛,在幻想鄉又沒汽油,還沒4S店,這輛破的不能再破的老爺車你要來也沒用啊。」
林修苦口婆心的跟霖之助說道,為了買這輛車,他可是答應陪著霖之助去無緣冢淘寶。那可是在幻想鄉里,也算得上是危險係數極高的地域啊。
「唔,如果你能夠告訴我你要這輛車來做什麼的話,我可以考慮將它賣給你。」儘管有些不舍,但是霖之助最終還是決定將這輛車轉手給林修。
一來,這輛車就和林修說的一樣,他沒什麼用,而林修似乎是個識貨的人。二來嘛,這輛車太大了,放在店裡實在是佔據了不小的空間,又臟又礙事。
「哦,我剛剛和愛麗絲約了干一架,但是一下子想不到做什麼人偶,直到看見了你這輛車。在看到這輛車的一瞬間我就知道了自己要做什麼人偶,和愛麗絲·威震天戰鬥,沒有擎天柱怎麼能贏!」
「哈?」看著自說自話的林修,霖之助表示有些懵逼,這都什麼和什麼啊!
「嘛,總之,你把這輛車買給我就對了,反正你留著也沒用,而我給你開出的價格也很合理不是嘛。」
「喂!霖之助,林修是不是在你這裡!」靈夢大咧咧的走進香霖堂,還沒等霖之助回答就看到了站在老爺車邊上的林修以及霖之助。
蹭蹭兩步跑到林修邊上,用御幣指著林修的鼻子問道:「說,為什麼突然給我這麼多香火錢!是要引發什麼異變嗎!」
林修沒好氣的一巴掌將御幣拍開,給了靈夢一個白眼:「我是看你窮瘋了,拿我屋子裡的東西賣給別人,所以贊助你一點零花錢,免得你以後再這麼做。今天迷途竹林的爆炸你應該知道了吧?就是她們未經允許拿了我的東西之後引發的。」
後面的話林修沒說,只是仗著身高優勢俯視靈夢,那表情完全就是在說:我這個苦主不但沒有找你的麻煩,還給你這個窮鬼贊助,你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居然還湊嫑臉的上來找茬。
靈夢尷尬的笑了笑,乾渴了兩聲,然後走到櫃檯上,拿起自己專用的水杯倒了一杯水來掩飾自己的尷尬。
「對了,鈴仙怎麼在你這裡,永遠亭都跟我報案了。」
「哦,不用理她們,偷了我的東西自然是要賠償的,這隻兔子就暫時在我這裡抵債了。有意見讓他們來找我,還有,我給你的贊助費也不是白給的,符卡什麼的你得教我怎麼弄。」
靈夢的眼中金光一閃,身上的財迷氣息一瞬間爆發了出來:「教你自然不是問題,不過這學費嘛······」說著,靈夢還搓了搓手指,那情形簡直就差明說老娘要錢,沒錢免談。
「一天一百円,多了面談。」
「你打發要飯的吶!一百円還不夠我吃飯的!」
「你的三餐我都包了,衣服我那裡也可以給你弄,你只要把三圍報上來就行了,話說你不是只穿露腋裝嘛。」
「不行!最少也要一千円!」靈夢覺得自己還是要在爭取一下才行,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冤大頭,可不能就這麼放過了。
把手放在老爺車上,林修像是自言自語地開口道:「嘛,今天剛和愛麗絲談了一下,果然是十分適合做鄰居的人啊。我還是把家搬到她那裡去吧,魔法森林裡的蘑菇,味道還真不是一般的棒吶。」
「豈可修!一百就一百,不過一次要付三個月的!」靈夢最後的為自己爭取了一把利益,這麼好的金主,要是跑了多可惜。她可不想每天跑到魔法森林裡去蹭飯,那是在太麻煩了。
PS:看到書評里有說沒玩過東方,所以不喜歡的童鞋,我還是理解的。我以前剛看東方同人的時候也這樣,事實上我也沒玩過東方,資料全是網上找的,不玩遊戲,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夢想夏鄉,幻想萬華鏡這兩個奧運番。今天其他的章節就更新弒神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