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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章法家代表人物及法家道路大盤點!

  ,高武模擬器:我能逆天改命

  戰國至秦時期,法家理論得以全面實踐。秦朝結束了自春秋起五百年來諸侯分裂割據的局面,成為華夏歷史上第一個以華夏族為主體、多民族共融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國家。

  首創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為代表的中央官制,以及郡縣制,徹底打破自西周以來的世卿世祿制度,強力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奠定華夏大一統王朝的統治基礎。

  從出土文獻資料看,在漢初標榜黃老「無為」政治的另一面,又體現出對秦代法制的繼承。

  漢武帝時代儒學地位空前上升,但是法家理論依然發揮著一定的影響。漢宣帝所謂「本以霸王道雜之」,就反映了這樣的影響。

  東漢末年,隨著士人群體意識的自覺以及曹操父子政治方略的轉變,儒家失去了正統地位。玄學在魏晉200多年中一度取代儒家佔據正統地位。

  法家學說的文化地位在一定意義上又得以重新上升。史載曹操「攬申、商之法術」,受先秦法家思想影響很大,不官不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

  南北朝時期統一北方的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在政治上推崇法家。博士公孫表獻上《韓非子》一書,勸他用法制管理臣下。他對韓非的集權思想非常讚賞。

  隋唐時期法家繼續發展,唐朝的科舉中也設有法家科目。

  宋朝時期儒家全面上位。在後來的歷史中,偏好法家理念治國的人還有諸葛亮、隋煬帝楊廣、王安石、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張居正、清聖祖玄燁、清世宗胤禛等。

  但大部份獲得好評的帝王都是兼擅採用法儒二家理念治國者,如漢武帝劉徹、唐太宗李世民等。

  可見法家的脈搏仍然存在,法家在許多重要歷史時刻都頑強地表現了自己,如諸葛亮治蜀、永貞革新、王安石變法、張居正改革時期。使歷史一次次向前邁進。

  說起法家,那便繞不開幾位代表人物——

  管仲,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謚敬,春秋時期政治人物。

  被稱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漢族,潁上人,周穆王的後代。

  是華夏古代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經濟學家、改革家,被譽為「聖人之師」和「華夏文明的保護者」。

  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失敗,后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成為齊國上卿,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

  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富國強兵,重視商業,並因開創國營娼妓制度而曾被華夏服務業供奉為保護神。

  李悝,py人。嬴姓李氏,名悝,一作克,戰國初期魏國人。

  約生於周定王五十四年,卒於周安王七年,戰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

  在魏文侯時任丞相,主持變法。

  司馬遷說:「魏用李悝盡地力,為強君。」

  班固稱李悝「富國強兵」。

  李悝變法在魏國走上富強之路過程曾做出很大貢獻,是華夏變法之始,隨後楚國吳起變法、秦國商鞅變法,都在發展著李悝的變法實踐,在華夏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慎到,趙國人,早年曾「學黃老道德之術」,後來成為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齊宣王時他曾長期在稷下講學,對於法家思想在齊國的傳播做出了貢獻。

  《史記》說他有《十二論》,《漢書·藝文志》的法家類著錄了《慎子》四十二篇。後來很多都失傳了,《慎子》現存有《威德》、《因循》、《民雜》、《德立》、《君人》五篇,《群書治要》里有《知忠》、《君臣》兩篇,清朝時,錢熙祚合編為七篇,刻入《守山閣叢書》。此外,還有佚文數十條。

  申不害亦稱申子,鄭韓時期人物人。戰國時期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思想家。以「術」著稱,著有《申子》是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中的代表人物。

  韓國滅掉鄭國后,韓昭侯重用他為丞相,在韓國主持改革,他在韓為相19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十五年間便使韓國強盛起來。

  商鞅,原名衛鞅,也叫公孫鞅,戰國時期衛國人。

  商鞅早年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孫痤病死後,魏王並沒有重用商鞅。

  後來聽說秦孝公下令求賢者,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

  通過秦孝公寵臣景監,三見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別為「帝道」、「王道」、「霸道」。

  商鞅暢談霸道的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變法理想的舞台。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為:建立新型的軍功爵制,激勵士兵奮勇殺敵;獎勵耕織,保證了秦國後方糧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職,安分守己。

  秦國自商鞅變法后,迅速成為一個強大的諸侯國,為後世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

  劇辛戰國時期趙國人。戰國時期著名燕國將領。

  在戰國歷史上,劇辛不是一般人物,當年在趙國也出仕過趙武靈王。劇辛是戰國後期法家的重要代表,著有著名的《劇子》,亦稱《處子》九篇。

  韓非,戰國時期的韓國人,法家學說的集大成者,將慎到的「勢」、申不害的「術」、商鞅的「法」緊密結合,系統化發展法家學說。

  韓非是韓國的王公貴族,但是他的學說不被當時的韓王所採納。在悲憤之下,寫出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十餘萬言的著作。

  後來這些著作傳到了秦國,秦王政看完后,發出了「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嘆。

  但韓非在出使秦國時,沒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賈陷害,被毒死在秦獄中。韓非雖然在生前未能實現自己的抱負,但把法家思想、學說進一步發展,為秦始皇統一天下提供了有力的理論依據。

  秦始皇,嬴姓,趙氏,名政。秦庄襄王之子。出生於趙國都城hd,十三歲繼承王位,三十九歲稱皇帝,在位三十七年。

  華夏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戰略家、改革家,首位完成華夏大一統的鐵腕政治人物。

  建立首個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國家,曾採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構成「皇帝」的稱號,是古今中外第一個稱皇帝的封建王朝君主。

  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贄譽為「千古一帝」。

  統一六國之前,有一次,他讀了韓非寫的書,十分佩服的說:我想和這個人交流,即使死也沒遺憾了。

  他根據韓非子的中央集權理論開始作為強化國家機器。

  在中央,確立了一整套為皇權服務的官僚體制,使皇帝總攬國家一切大權;在地方,廢除了所有的分封諸侯國,設立郡縣,將全國統一劃分為三十六個郡縣,皇帝直接掌握地方行政官的任免權。

  李斯,戰國末年楚國人。

  早年為郡小吏,后從荀子學帝王之術,學成入秦。

  初被呂不韋任以為郎,后勸說秦王政滅諸侯、成帝業,被任為長史。

  秦王採納其計謀,遣謀士持金玉遊說關東六國,離間各國君臣,又任其為客卿。

  秦王政十年下令驅逐六國客卿。

  李斯上《諫逐客書》阻止,為秦王政所採納,不久官為廷尉。

  在秦王政統一六國的事業中起了較大作用。

  秦統一天下后,與王綰、馮劫議定尊秦王政為皇帝,並制定有關的禮儀制度。被任為丞相。

  他建議拆除郡縣城牆,銷毀民間的兵器,以加強對人民的統治;反對分封制,堅持郡縣制;又主張焚燒民間收藏的《詩》、《書》、百家語,禁止私學,以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

  還參與制定了法律,統一車軌、文字、度量衡制度。秦始皇死後,他與趙高合謀,偽造遺詔,迫令始皇長子扶蘇自殺,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後為趙高所忌,於秦二世二年被腰斬於咸陽鬧市,並夷三族。

  可以說,法家在諸子百家中,甚至是在華夏歷史中,都是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如同墨家的兼愛非攻這種道路一樣,法家也有法家的道路!

  【制定法律】——

  「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法的作用是約束百姓的行為。而君王擁有權勢可以懲罰違法之人,可以獎賞順服王法的人。

  通過賞罰來督促百姓的理論依據是人性趨利避害。

  同時韓非子還補充道:「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

  聖人治國的方法,不是依靠人人為善,而是使人人不作惡。

  一國之內為善的人不計其數;使少數作惡的人不作惡,國家便能太平。

  君王治國,是依靠眾人的力量並使去除惡。

  所以,治理一個國家不要老是著眼於提倡好的道德,而應致力於建立那管理少數作惡者的條文。

  據此推論,君王只需掌握法律,以法治民,社會就會天下太平,而只以宣揚好的道德教化來治理國家是徒勞的。

  【循名而責實】——

  這是法家對「正名」的解釋。君王需要有一套駕馭臣子的權術。而擔任一定職務的官吏有責任去完成其職務所要求的各項工作。

  君王的職責是把某項名義的職務授給某人,這項職務所要求的工作已經在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君王只關心某個官吏是否恪盡職守,至於怎樣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導。

  君王要做的只是:完成任務有賞,完不成任務受罰。關鍵是君王如何選擇合適人去擔任某項職務。

  「為人臣者陳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這樣,能者居上位,無能者淘汰。

  【好利惡害】——

  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管仲曾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為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

  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因而,法家將「好利惡害」得人性與國家富強結合起來,用賞賜、刑罰誘使、驅使人們「耕」、「戰」、「告奸」,凡是生產糧食多的、殺敵有功的、揭發違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論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國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貴榮華,而國家也就富強起來了。

  【治道不法古】——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

  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

  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

  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勢術法結合】——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戰國初期,封建制在各諸侯國相繼建立,應經濟、政治、思想領域全面變革奴隸制的需要,產生了新興地主階級的法家學派。

  這一學派的思想家在理論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別,但都主張以「法」治國。

  講學於稷下學宮的齊國法家,繼承發展了管仲的思想,汲取了黃老之學,主張法禮並重,先德后刑,因道生法,形成了一套較為溫和的法治理論。

  《管子》中的法家著作和帛書《經法》、《十六經》、《稱》、《道原》等是他們的代表作。

  而秦晉兩國的法家則主張嚴刑峻罰,反對禮義說教,專重於法、術、勢,獎勵耕戰,富國強兵,力並天下。

  他們是法家中激烈而徹底的一派,政績顯著。歷史上通常把秦晉法家視為先秦法家學派的主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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