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收稅事宜
「如果我不在,東西就全都送到趙靈雲哪裡。」
聽到這句話,傳令官臉上立即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好像有什麼話想說但又不敢說。
臉上陰晴不定一番后,想起王志平日里從來不懲罰下人,就算無意觸怒他也不用擔心人生安全,傳令官膽子大了些,壯著膽子說道:「將軍,此等軍國大事,如果交給趙校長處理,恐怕徒增非議啊!」
王志身邊的傳令官,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軍隊里的識字士兵,二是經過簡單軍事訓練的文書,現在這個傳令官就是通過軍事訓練文書。腦子裡滿是封建思想的他們開始還以為當了王志的隨身侍從就能一步登天,實際工作后卻發現所謂的傳令官不過是一個跑腿的活兒,但他們在大營城裡的地位的確是有所上升了,畢竟他們在外人眼裡是王志的身邊人。
所以他們一直樂此不彼地干著跑腿的活兒,誰也沒有怨言,只希望能近水樓台先得月,有朝一日被王志所賞識,從而一步登天。
現在他敢於「進諫」,除了傳統文人潛意識裡對於後宮干政的抵制——趙靈雲在外人眼裡就是王志的後宮,也未嘗沒有想在王志面前表現一把的意思,留一個敢於進諫的影響,不求其他,能被記上名字他就很滿意了。
然而王志只是冷冷看了他一樣:「身為傳令官就做好跑腿的活兒,我說什麼就是什麼,輪不到你插嘴。」
被王志用冰冷的眼神望著,傳令官立即感覺像是置身於寒冬臘月一般,冰冷刺骨,打了三個寒顫后,才是連忙不迭地告罪求饒:「屬下知錯,屬下知錯……屬下這就把奏摺送去趙校長處。」
「去什麼去,我先看看再說。」
說著,王志自顧走到書桌後面,無視了心驚的傳令官,拿起一封書信格式的「奏摺」看了起來。
最開頭的是一個地址,就是寫明這份工作報告是什麼地方的誰誰寫來的,其中內容很簡單,就是說他管理的村莊里種的土豆和其他的一些莊稼快要收穫了,詢問該如何收取租賦。
看到這份工作報告,王志才想起派出去的工作隊和給那些佃戶種的土豆種子也陸續要收穫了,該怎樣收取租子是一個大問題。
首先,這個租子不能太高,否則和剝削勞苦大眾的封建地主無異了,其次,租子也不能太低,糧食作為重要物資,必須要集中在自己手裡。想靠買的太不現實了,在不需要用銀子交租的情況下,在這種年頭是沒有農戶會賣糧食的,所以只能在收租上動手腳。
延長縣裡,並不是所有人都種著土豆,大多數都是種一些王志強制安排下去的土豆,然後種一些高粱、麥子之類的傳統作物,靠地吃飯的農戶不敢把接下來半年的口糧都壓在一種第一次見的東西上,畢竟不是每一個人都是穿越者,打心底里相信土豆能高產。
因為土豆是王志強制讓農戶們種的,他們不會太上心,大多數精力都用在了自己的高粱、麥子上,所以這些農戶種的土豆的產量應該不會太高,所以租子也不能收得太重,否則會減消他們中土豆的積極性,所以苦思冥想了良久,王志才是決定出一個稅率——土豆收七成、其它作物收五成。
這個稅率,乍一聽,比周扒皮還黃世仁,其實不然,這個時代的地主和佃戶的分成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有按收穫的比例分的,也有固定一個定量的,還有其他方式的,例如能種兩季作物的地,一季歸地主一季歸佃戶,還有地中有多樣出產的,一樣歸地主一樣歸農戶。
但無論是怎樣的方式,地租大致就是五五分,高一層低一層的也都有,但那就是惡人和善人了,很少,並不是主流。
另外佃戶也是分兩種,一是完全沒有地全靠租種土地過活,二是自己有地但不夠還需要租地種的。
前者雖然人身全部依附於地主,基本沒有抗災能力和個人財產,但他們除了地主的租子之外,並不需要交朝廷的賦稅和服徭役,但因為完全沒有個人財產,生產工具甚至是打柴的山地也要向地主租,所以實際要交的租子遠超五成。
而後者有自己的土地,擁有財產,抗災能力比無地的佃戶要強一些,但卻要承擔朝廷的各種苛捐雜稅,至於明文規定的正稅,完全不值一提,另外和無地佃戶一樣,部分工具和打柴的山地乃至灌溉的水源都要從地主手裡租買,可能境遇還不如無地佃戶,除非是地比較多的中農或者富農,但隨著一條鞭法的實施,朝廷只收白銀作為稅收,除了各種苛捐雜稅和多出來的火耗銀,自耕農還要在賣糧時被剝削一道,再精明的自耕農光靠種地也只能破產。
話題說遠了,總之這個時代的地租雖然一般是五成,但累加上其他有形無形的剝削,農民要交的租子卻遠遠高於五成,多高達七八成。而王志這裡,五成租子包含了地租、牲口農具的使用費和水利的使用費,進附近的山打柴、打獵也不用交錢,交了五成的租子就不用交其他的苛捐雜稅,也不用服徭役,甚至收租子時還不收銀子,交糧食就行了,如此好的政策,如果傳揚出去,肯定會引來大批農戶投奔。
至於土豆的七成地租,那是特事特辦,就算他們沒有用心管理土豆,土豆也能收個五百斤,得三成就是一百五十斤,現在一畝麥子的產量差不多就是這個數。
這只是普通農戶的地租,至於生產隊,留下基本口糧,其餘全部上繳。交租的方式,就讓每地先將租子收上來,然後在當地安排人手統一送到大營城來,運糧的人管路上的伙食、每人發二十斤土豆作為誤工費,都承諾了不征徭役就不能讓農戶白出工。
想好稅率和收稅的流程,王志又拿起下一份工作報告看了起來,也是說關於地租的事情,但多提了一筆說村中一些父母希望能見到在學校讀書的孩子,村中還有人散布謠言,民心有些不穩。
為了加快教育發展的歷程,王志曾強行把延長縣十四歲以下的孩童都抓到學校來上課了,期間一直沒讓他們和家人聯繫,對家長孩子都不好,這是個問題。
於是王志又在前一份奏摺的批改後面加了一句:優先讓有孩子在大營城讀書的人家運糧,順便安排他們見自己孩子一面。
批改完,王志又拿起一份工作報告,也是說收租的事情,邊將其放到一邊,陸續看了些份工作報告,大多都是說收租的事情的,但也有幾篇,說到了問題,引起了王志的重視。(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