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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軍事改制(一)

  在好不容易停息了小半年之後,愛爾蘭島上的熊熊戰火,就如同這個時代歐羅巴的其他地方一樣,再次死灰復燃,並且大有星火燎原之勢。


  這是一場繼承戰爭,戰爭的焦點圍繞在已經戰死沙場的康納爾伯爵,以及他的阿爾斯特伯爵領,到底是該誰繼承。


  康納爾伯爵死的突然,又沒有遺言留下,因此他的伯爵之位就空了下來,阿爾斯特碩大一個伯爵領,萬人之上的尊貴地位,這樣的誘惑,足以讓大部分人都發瘋了!

  本來,伯爵的地位應該是由已故的康納爾伯爵的孩子繼承,但是伯爵大人去的早,所以他只留下了一個女兒……十歲。


  十歲的孩子,哪怕她懂事的再早,也不可能治理一個領地,更何況她還是一個女人。雖然說中世紀並不是沒有女王的存在,但是每一個女王,都是心機深沉,軍事政治無一不是超人一等,而且還要加上機緣巧合才能存在。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手下的封臣服氣。而現在看來,這個即將繼承伯爵之位的小女孩,還不夠格。


  也可能是沒有足夠的時間,畢竟,再大的才華,也是要用時間來證明的。


  因此,阿爾斯特伯爵領的一部分的騎士就支持從康納爾伯爵的遠房血親裡面選一個年輕有為的出來,擔當伯爵。而另一部分卻認為,不管怎麼樣,伯爵大人的女兒終究是伯爵大人的正統繼承人,哪怕現在伯爵大人已經死了,那也是一樣的。


  一開始雙方只是嘴炮,嘴炮打著打著就變成鬥毆,鬥毆很快就升級成械鬥,但是還不是戰爭。


  升級成戰爭的決定性因素,是艾德公爵插手了這一次的繼承權爭奪。


  「這是一個絕好的機會。」


  當時,艾德公爵心裏面就是這麼對著自己說的:「插手進去,扶持一個能夠聽從我的命令的人成為阿爾斯特伯爵。一來,可以增加我的力量,二來,也可以在北方伯爵聯盟中埋下一顆釘子,讓這四個煩人的傢伙再也沒法一條心,然後我就可以一個一個的把他們吞掉……」


  再之後,我就不用連覺都睡不安穩,每日每夜的擔心唐切斯特伯爵了。


  這是艾德公爵沒有說出口的潛台詞,自從從德赫巴斯回來之後,他就再沒有睡過一次好覺,每天都要有大量的酒精來麻醉,才能把心中的那份恐懼給壓下去。


  他看的很清楚,他比愛爾蘭的所有人都看的清楚,只要小唐伯爵還用著這個勢頭髮展下去,不用十年,哪怕整個愛爾蘭的所有貴族都團結一心,拚死抵抗,也阻擋不住小唐伯爵征服整個愛爾蘭了!

  倘若是這樣也就算了,認輸這種事他也不是做不來,但是其他的伯爵可以認輸,其他的騎士也可以認輸,唯獨他不能認輸啊!


  他是愛爾蘭唯二的兩個公爵之一,但是穆爾奇德大公早早的就放出話來,他的大公之位肯定是小唐伯爵繼承。這樣一算,他就是整個愛爾蘭唯一一個在階級上,和小唐伯爵平級的人了。


  卧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

  艾德公爵扣心自問,假如把一頭獅子和一隻綿羊同時放在一個籠子里,一開始的時候獅子還飽著,沒什麼問題,但是一旦獅子餓了,這隻綿羊還能活嗎?


  所以說,他只能賭一把!就賭小唐伯爵現在只想安心種地,不願管外面俗事;然後他扶持的人能夠順利的成為阿爾斯特伯爵;然後他又能順利的吞掉北方伯爵聯盟。到那個時候,統合了半個愛爾蘭力量的艾德公爵,或許才能和小唐伯爵有著一拼之力。


  如果賭輸了,那也無所謂,不過是早死晚死的區別而已,這樣的覺悟,艾德公爵嘴角揚起一抹獰笑,他早就已經做好了。


  ……其實他這麼想,倒也算不上是錯誤了。


  小唐伯爵確實不想插手這種事,路途遙遠這種事就不說了,德斯蒙德在最南端,阿爾斯特卻是在最北端,走陸路光來回就要一個月。而且不久之後就是春耕,因為今年的人力不足,小唐伯爵可是打算暫時的先把所有的士兵都打發回去種地的。


  況且,相比於為遠方的一個小蘿莉出頭爭搶伯爵領這種事,小唐伯爵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至少在他心中是如此的。


  那就是軍事改制——這只是一個好聽的名頭,真正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把兵權全部都收回來。


  兵權分散的危害,小唐伯爵已經見識過,反正他是不想再來一次了。


  但是收攏兵權,有兩個障礙是必須跨過去的。


  第一,就是城鎮守衛,還有掌管著城鎮守衛的學生。這個其實並沒有什麼好說的,學生們的權利以及地位全部都來自於小唐伯爵,說的不好聽一點,他們就和古代的太監差不多,因為天家榮寵才有地位,什麼時候皇帝不信任他們了,他們也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但是對於騎士,可就沒有這麼簡單了。


  因為騎士手中的私兵以及他們的獨立領兵權,是他們在這個混亂的時代安身立命的最大資本,哪怕是以後和伯爵大人反目了,好歹也有著拚命的資本——雖然他們現在萬分的尊敬和信服小唐伯爵,但是萬一呢?萬一呢?萬一呢!

  世事難料啊!

  所以,儘管現在憑藉著威望,小唐伯爵還可以強行收回兵權,但是這樣無疑就是和騎士們全部撕破臉,整個伯爵領都會在一瞬間分離崩析。於是,既然硬的不吃,那就只能吃軟的了。


  所謂軟的,那就是協商,協商,以及協商。


  騎士們擔心的無謂是自己今後老了死了,自家的子孫輩們沒出息,不能守住這份家業;又或者領主突然翻臉,自己連個反抗的權利都沒有。


  既然這樣,那還不如小唐伯爵現在就給出條件,在紙面上都寫的清清楚楚的,規範出騎士的權利與義務,這樣,大家以後做事也有個依據。


  順便,登出一份這樣的法令,還可以吸引到西歐這片廣大的土地上到處游曳著的流浪—俠義—騎士,用來擴充重騎兵。


  別看小唐伯爵總是輕騎兵輕騎兵的,說的好像他多喜歡輕騎兵一樣。他倒是想用重騎兵,可是他有那個條件嗎?!什麼時候,他的重騎兵有敵人多了?使用輕騎兵和超長槍兵,也只是無奈的措施罷了。


  於是,在和奧爾科巴騎士以及韋德准騎士商量之後(你們這兩個帶路黨),小唐伯爵開出了日後將會非常著名的《騎士管理條例》。


  這個條例非常詳細的列出了騎士應負的責任與義務,同時對著領主的責任與義務也做了規定,然而最重要的是下面一條:

  「騎士若戰死,則領主保證騎士的後裔可以繼承他的土地,如果該騎士沒有後裔,則從他血緣關係最近者繼承,若該騎士沒有或尋找不到血緣關係者,則從領地內挑選出良家孩子,冠以騎士姓之後繼承。」


  這一條完全的保證了騎士的子孫後代,哪怕是再廢材,終究還是能夠過得人上人的生活,而且還不至於絕嗣。足以讓大部分的騎士都放心——但是,考慮到一直這樣爺傳子,子傳孫,騎士越來越多,小唐伯爵自己就會無地可用,所以還是打了一條補丁:

  「但是若該騎士三代內仍沒有可以繼承騎士頭銜的後代,則領主可以無條件的收回該騎士所擁有的土地,並且不因此負有任何的責任。」


  Ps:這一章要分兩章發,因為我要慢慢想,不能出現什麼大漏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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