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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圍獵

  入春之後,儘管有些不合時宜,但小唐伯爵還是組織了一次大圍獵。


  一般來說,狩獵最佳的季節在深秋,這個季節是動物一年中最為膘肥體壯的時候,當然,此時,它們的皮毛也是最好的。


  然而因為去年秋天的時候,小唐伯爵還在和穆爾奇德大公打仗,所以森林裡的動物們得以逃過一劫,但是它們逃過一劫,那些開荒的農奴可就不能逃過一劫了。


  過冬之後,飢餓的動物們開始四處覓食,食草的動物還可以吃樹葉,吃草坪,但是食肉的野獸很快就發現自己沒有足夠的肉吃!它們繁殖的太多了!

  餓瘋了頭的野獸很快就開始成群結隊的出現在野外,他們襲擊人群,偷獵牲畜,這才進入春天沒一個月,小唐伯爵就已經接到好幾起野獸傷人的報告了。


  而小唐伯爵,我們知道的,他一向認為人——能聽話的人是寶貴的財富,遠遠的要比貴族用來娛樂的狼強多了。況且狼殺死一個人,就是殺死這個人未來可能會有的五個孩子,五個孩子又有二十五個孩子,這樣子子孫孫無窮匱也……


  因此,小唐伯爵決定,就在春天舉行一場圍獵,一可以減輕領地內的獸患,二還可以藉此機會測試一下冬季所訓練的新兵。


  是的,新兵,雖然我們說過自從小唐伯爵發布了徵兵補償法之後德斯蒙德人踴躍參軍,但是究竟是有多少人呢?

  差不多一千五百人。


  這個數字已經是相當的了不得了!要知道,整個德斯蒙德一共也只有五萬多人,去掉女人,老人,還有小孩,剩下的壯年男人也就一萬多人,也就是說這個數字已經差不多是德斯蒙德成年男性的十分之一了!

  這麼多的壯年勞動力參軍,幾乎,不,是肯定會出問題,一些村莊中的長老已經幾次的來請求過小唐伯爵讓一些年輕人回家,因為今年春耕的人數實在是不夠,他不得不讓女人和孩子也一塊出來耕地了!

  然後小唐伯爵就回了他們七個字:「婦女能頂半邊天。」


  然後這些長老就被嗆回家了。


  小唐伯爵這樣做不是沒有底氣的,當初報名參軍的時候,士兵的參軍費也給了,每個月當兵的工資也都按時的給了,光靠著這些,只要家裡的女人會持家,每個月就足以過上一般的生活了,現在你錢領夠了跟我說要回家?別忘了你的賣身契還在我這放著呢!


  說實話,小唐伯爵這一招還是和幾百年後的英國人學的,喬治王朝英國最著名的龍蝦兵,一簽就是十年的賣身契,而小唐伯爵只和他們簽了五年,喬治王朝的龍蝦兵吃的還是腐爛的食物,而小唐伯爵這裡卻是好酒好肉——呃抱歉,沒有好酒,因為小唐伯爵怕他們喝醉了又打架。


  總之,哪怕是和幾百年後的龍蝦兵比起來,小唐伯爵給的條件還要好上一些,那麼為什麼這些士兵就不能像龍蝦兵一樣英勇無畏,硬生生的頂著拿破崙的大炮和子彈,一直走到距離敵人只有二十米的地方才開第一槍?

  小唐伯爵就認為,肯定是訓練還不夠,又或者是棍棒還沒給夠,否則這些士兵早就聽話了。


  於是,在經過了一整個冬天的加強版超長槍兵訓練之後,這些士兵看起來也有了一點士兵的樣了,行軍之間不管是走路,抬腿,又或者是節奏都和老兵沒什麼區別,是時候看看他們的實際戰鬥力了。


  事實上,圍獵的時候,比季節更加重要的,是狩獵的時間。要進行一場足夠「專業」的狩獵,必須起個大早,最好是天蒙蒙亮就出發,到獵場時,天色剛好大亮。抵達獵場后,通常先由一名經驗豐富的獵人,帶著獵狗、獵鷹和武器,去林中尋覓獵物的蹤跡。而領主、騎士和隨從們,則會利用這段時間進程修整,包括在草地上吃帶來的食物,以及重新查看整理狩獵用具等等。


  不過這個過程,小唐伯爵大可以省掉。


  因為前面已經說過,小唐伯爵舉行圍獵的目的就只有兩個,一是獵殺猛獸減輕獸患,二就是看看新兵的戰鬥力,他要忙的事還多著呢,可沒有一點興趣,陪著一群野獸玩什麼你追我趕嘿嘿嘿的遊戲。


  不過這個經驗豐富的獵人還是不能省掉的,經驗豐富的獵人可以通過仔細的勘察動物留下的足跡、糞便,以及在附近植物枝幹上留下的毛和角、齒的痕迹,來判斷出潛在獵物的種類、體重、大小、年齡、高度、數量、離去時間、方向和距離等等。


  這對於一場要求是速戰速決的圍獵來說,簡直就是不可缺少的。不過顯而易見的,因為領地內的一切森林,河流都是屬於領主所有,所以一行人中唯一有著打獵經驗的,恐怕也就是幾個騎士了——就算是有農民知道該怎麼做,他也不敢說啊,要知道,伍德斯托克法令(真實的英格蘭森林法),裡面寫的一清二楚,要對偷盜者實施嚴酷的刑法,包括殘肢、斷足等等。


  因此到了最後,小唐伯爵就把軍隊編成了這個模樣:每十一人成一個小隊,十個新兵,一個老兵,老兵是這個小隊的隊長;每十個小隊又形成了一個中隊,設一名中隊長——目前暫且由騎士代替。


  就是這樣的,雖然這樣設立下來了,但是因為小唐伯爵手裡面也就只有十二名騎士,所以還有著300名士兵沒法分出去,於是這些士兵就劃歸了小唐伯爵直屬。


  於是,大圍獵就這樣開始了。


  說是圍獵,其實和現代的另一種行動——搜山差不多,搜山的時候,人們也是分成一個個隊伍,然後每個隊伍劃定一定的範圍,人們就在這個範圍里進行搜索。現在小唐伯爵也是這樣乾的,他把一整片森林劃成12個區域,每個區域交給一個中隊負責,而他則帶著那三百人進行支援——一旦有哪個中隊碰上了兇殘的野獸,例如說是群居的狼群或者野豬群,他們就要先派人回來彙報給小唐伯爵,然後小唐伯爵再一塊去圍獵。


  說到兇殘的野獸,單獨生活的熊反而並不可怕,雖然六米的長槍在森林裡施展不開,但是靠著嚴密的陣型和槍陣,熊並不能有什麼辦法,最後只能被耗死。


  還有狼群,實際上,這些狼崽子才是最狡猾的,它們遠遠的聞到有大量人類聚齊的氣味,就早早的跑遠不肯接近,因此,真正危險的時候反而是狩獵野豬。


  群居的野豬一般都是雌性的,它們是雜食性的動物,什麼都吃,也什麼都敢害,而且野豬脾氣暴躁,一旦發現自己陷入了包圍,它們就會立刻變的不安,咆哮,豎起身上的尖刺,隨時準備著迎接戰鬥。


  當時,迎戰野豬群的是一位騎士領導下的士兵,由於騎士狂妄的性格,他並沒有把這群不過是七八隻的野豬群放在眼裡,於是他就指揮著士兵圍獵他們,而士兵們,雖然騎士有些狂妄,他們依然是按照著平時的訓練,保持著陣型,平持超長槍,慢慢的靠近了野豬。


  就在這個時候,出事了。


  這群野豬,它們不顧一切的狂叫著衝上來,完全不理會超長槍的阻攔,有的野豬身上甚至被超長槍刺中了十幾下,血流如注,然而這反而更增添了野豬的凶性。況且野豬一般都是相當的皮實,還往往覆蓋著堅硬的泥殼、松脂,這樣一點點小小的傷害並不算什麼。


  然而,隨著野豬血流的越來越多,越來越虛弱的時候,它們的凶性才達到了最大,這幾頭野豬瘋狂的沖了上來,硬生生的用血肉之軀撞歪了好幾桿長槍,然後狠狠地撞在了士兵的身上——不要小看野豬的衝鋒,事實上,以野豬的重量和體型來說,這和戰馬衝鋒也沒什麼差別了,而且野豬,它們更加富有攻擊性,它們還有著一對鋒利的尖牙。


  約克公爵愛德華在15世紀寫的一篇文章中,就記述了一次狩獵野豬中發生的慘劇。一頭巨大的野豬在陷入圍困時,突然向一名獵人衝去。那個可憐的人躲閃不及,被野豬尖刀一般的利齒從膝蓋處一直挑到了胸部,瞬間便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而在涉及狩獵的文藝作品中,野豬也是狩獵中的危險分子,《冰與火之歌》中,被下了葯的勞勃,就死於一頭巨型野豬的獠牙之下。


  而現在,這幾名士兵的下場,和那個獵人相比,也好不到哪裡去。


  尖牙利齒,再加上野豬普通兩百斤以上的體重,以及一身的刺蝟般的尖毛,當時的畫面可以說是……慘不忍睹。


  足以讓任何一個有著密集恐懼症的傢伙當場嚇尿褲子。


  小唐伯爵趕到后,那幾個倒霉的傢伙早就斷了氣,神仙也救不回來了,憤怒的小唐伯爵只能罰了騎士三個月的俸祿以示懲戒,同時更是嚴加看管,防止再出現這樣的事。


  幸好,這樣的事也就只發生了一次而已,其他的中隊裡面,受傷的人可能會有,但是也沒有嚴重到殘疾或者死亡的地步,而且大圍獵已經接近了尾聲,除非是深入到森林的腹地,否則很難找到大型野獸了。


  於是這次的圍獵就這樣結束了,獸患已經解決,這次獵殺了這麼多的猛獸,今年的秋天也不必再來狩獵了。而新兵們見了血——雖然這血是猛獸的,但有時候人還不如狗不是嗎?

  所以說,結局,還算是令人滿意吧。


  這是這樣,時間開始推移,一直到,某件轟動整個德斯蒙德的事情發生為止……


  Ps:下一章11點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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