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震撼人心
狂歡節當日,所有人,不論是貴族,騎士,還是商人或者是一般的農民,甚至是奴隸,都儘可能的,穿上他們最好的衣服,來迎接這場狂歡。
因為之前,就和我們說過的一樣,中世紀無疑是十分缺少娛樂的。普通的農奴和農民,幹完活就是回家啪老婆,商人就是數完錢回家啪老婆,騎士打獵完回家啪老婆,然後貴族,如果這個貴族沒有品味,那他就是一天到晚啪老婆,如果這個貴族比較文藝范,那他就唱著情歌啪老婆,總之就是啪老婆。
但是啪老婆,這個年代又沒有什麼避孕措施,啪多了是要懷孕的。貴族和騎士們還好,還能養得起,一般的農民和農奴,恐怕就會鬧出『粗心的母親在半夜把孩子壓死』,這樣的事情了。
所以說,難得的,除了啪老婆之外竟然還有其他的娛樂活動,這種好事情怎麼能不參與?況且,說實在的,今年的德斯蒙德的農民的生活質量,得益於小唐伯爵的『做聖事』免費發放的麵包,和歷年來相比,已經是相當不錯了,至少他們三天有兩天可以吃飽,而不會像之前一樣永遠都吃不飽。
因此今天的狂歡節,這些農民都是充滿欣喜的,熱烈的,他們今天一天面上的笑容大概比去年一年的都要多,而他們腰裡的錢也比去年要多的多,開心的時候人總是容易亂花錢的,這也導致了今天的德斯蒙德,商業看起來比以往更繁榮了十倍不止。
而當時,塔德王子所看見的便是如此,熙熙攘攘的人群,車水馬龍,摩肩接踵,人人面上都掛著笑容,商人小販們沿街叫賣,而偶爾也會有人慷慨解囊,這個德斯蒙德都充滿著一種樂觀的,積極的氣氛,任誰來看到這個城市的面貌,也不會懷疑這個城市有著光明的未來。
「看吶。」當時,塔德王子是這樣對他的僕人說的:「德斯蒙德,這個地方從前是多麼的破落,而在我堂弟的手裡是這麼的興旺發達。說實在的,如果不是……,我真的想把我的堂弟用最高的禮節邀請到我的宮廷,讓他當我的宮廷總管。」
就是這樣,儘管德斯蒙德如今還遠遠的算不上富裕,甚至連溫飽都算不上,但是在愛爾蘭這個地方,卻已經有了『富裕』的名聲了——畢竟在這個年代,大多數的時候,『富裕』與『貧窮』之間的區別,只在於老天爺今年是否給臉而已,倘若老天爺心情好,風調雨順糧食豐收,那麼一個貧窮的地方瞬間躍升到富裕,也不是不可能。
之後就是狂歡了,因為不是秋收祭,所以沒有用稻草做成的神明的大遊行,但是除了這一項之外,吟遊詩人,雜技團,還有能歌善舞到處流浪的吉普賽人,雖然是臨時做的決定導致時間相當緊迫,但是小唐伯爵還是儘可能的,將這些『民間藝術家』都給從附近的地方請了過來。
然後,在這一切藝術表演之後,終於到了小唐伯爵謀划已久,期待已久的時刻了!
閱兵開始!
小唐伯爵邀請塔德王子登上了臨時搭建的高台,然後他們便看到:
一位位的騎士,以及他們的僕從,騎著大馬從街道上走過,他們呵斥著將人流分開,最後露出一條足夠寬闊的道路,可以讓參加閱兵的隊伍通過,然後他們就停了下來,等待著小唐伯爵的命令。
這個時候,普通的民眾都已經感覺到了氣氛的不對,他們心中踹踹不安,有家室的男人們都緊緊的把自己的妻子兒女抱在一起,在這個亂世當中,這是他們唯一能夠做到的事——但是,但是今天狂歡節上的真正主角,小唐伯爵和塔德王子,都還沒有說話呢!
「堂弟,這是怎麼回事——」
塔德王子疑惑,並且氣憤的問道,如果不是他的身邊還有著自己的士兵的守護,小唐伯爵也沒有要害他的意思,恐怕他就要以為這是老二的陰謀,和小唐伯爵串通好要取他性命了!
「呵呵,堂哥不用擔心,這只是一個小小的禮物……」小唐伯爵微笑回答道:「這次一別,就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見,小弟害怕堂哥就此忘了我,於是思來想去,終於相出一個能讓堂哥難忘的主意,請堂哥拭目以待就是。」
「還有一刻鐘,大人。」這時,一直站在小唐伯爵身邊的奧爾科巴騎士說道。
「去準備吧。」小唐伯爵接著說。
「是的,大人。」奧爾科巴騎士點了點頭,然後站起身快步走下了高台,一路小跑著向街道的另一側,被一個小丘阻擋了視界的檢閱部隊跑了過去。
然後,就是漫長的,卻又短暫的等待了。
「全體都有——向前進,齊步走!」
隨著奧爾科巴騎士的聲音落下,整齊的,齊刷刷的,整齊劃一的,踩著一個步點的一百名士兵排成了五行二十列的方陣,向著高台的方向齊步走來。
這些士兵統一裝備著牛皮揉成的皮甲,布兜盔,以及嶄新的,前邊是鐵頭的超長槍,還有穿著帶有條紋的棉布長褲與外套。
他們步調統一,排出的方陣同樣整齊劃一。無論橫排,豎列,又或者斜排看上去都是一條線一樣。
他們走路的速度一樣,抬腿的高度一樣,挺拔的身形也相同,同時手持長槍的姿勢也一樣。
「精銳,絕對是精銳!」塔德王子忍不住喊了出來——他的調門都走走樣了。不過在這一刻,沒有人責怪他的失禮,因為其他人也都被這支軍隊的樣子給嚇住了。
他們從來都沒有見過這樣的——好像這樣的軍隊,百人好似一人,這樣的軍隊是他們從來都沒有見過的——這一定是女巫,或者是魔女所變出來的,這樣的軍隊應該是只有夢裡面才能出現的,人間怎麼可能出現這樣的軍隊?
但是,不管在怎麼不相信,既然這支軍隊已經出現在了眼前,那麼它就一定是已經存在了的。
「冷靜一點,冷靜一點。」塔德王子不得不這樣自己對自己說:「這只是一百人而已,沒錯,只是一百人而已。其他的士兵不一定能像是它那麼精銳,是的,即使是賣蘋果的小販也喜歡將個大沒有蟲眼的放在前面呢!一定是這個道理,一定。」
想到這裡,塔德王子才鬆了口氣,重新坐穩,又重新露出了符合身份的悠然自得的笑容。不過很快,他的笑容就僵硬了。
那是因為他看到了在這一百人之後走過來的士兵們。
他們與第一隊同樣優秀,他們的隊列一樣整齊,速率一樣不緊不慢。
沒有什麼區別,至少在塔德王子看來,這兩個方隊沒有什麼不同。
「真是……太棒了。」塔德王子忍不住,不由自主的張嘴說話,但是前半句「真是」說出來之後,他馬上就感覺到了自己的失態與失言,馬上就閉上嘴,在頓了兩秒之後,才將「太棒了」的這下半句話說了出來。
一共三個方隊,三百人,他們全部是一樣的步伐,一樣的頻率,如果是一百人恍若一人已經可以說是神跡,那現在足足有三百人!三百人就和一個人沒什麼兩樣,這又要怎麼說呢?
無法接受,無法理解。
大概就是這樣的想法,就好像太過於超前的科技會被視為神跡,太過於超前的天才會被視為瘋子,人們無法理解超出他們想象的事物,所以他們只能把這個東西往他們能夠理解的地方去想。
「他們也許只是隊列走的好而已——他們肯定只是隊列走的好,如果德斯蒙德真的有一支這麼精銳的軍隊,那他們早就征服整個公爵領了,怎麼可能到現在還是籍籍無名?」
就是這樣的,很輕易的,塔德王子就想到了這個地方,這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就好像是一個RPG遊戲,初始人物的屬性點都是固定的,你點了隊列就沒法再點戰鬥力,至少塔德王子,還有他的僕從們,都是這樣想的。
畢竟,塔德王子和小唐伯爵不一樣,小唐伯爵來到這個世界的時日還短,他還沒有經歷過戰爭,沒有充分了解舊時代步兵的戰鬥力——倘若這支軍隊有著和他的隊列相符的,不,一半的實力,那麼塔德王子便確信,他能夠用這三百人打敗敵人一千人,如果有一千人他便可以打敗五千人,如果他有五千人,那麼,塔德王子就認為,他就可以裂土稱王,不,說不定他就能夠直接征服英倫三島,號稱皇帝了!
所以,塔德王子準備實驗一下,試驗一下這支軍隊,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戰鬥力。
「堂弟,沒想到你這裡還有這麼精銳的軍隊,堂哥真為你高興,不如讓我們兩家的軍隊相互比試一下,讓堂哥好好看看他們的戰鬥力。」
「好啊!」小唐伯爵立刻回答道,然後貌似很苦惱的說道:「堂哥你不知道,這支軍隊全是驕兵悍將,時常連我的話都不聽,我怕會有誤傷啊!」
「堂弟你說哪裡的話!」塔德王子故作不悅的說道:「打仗哪有不死人的!驕兵悍將更好,驕兵悍將才有戰鬥力啊!」
「那……好吧。」小唐伯爵裝作很遲疑的答道:「那堂哥你稍等一下,我現在下去指揮去了。」
塔德王子點點頭,答應了——中世紀很多時候便是如此,一個地區的貴族同時也是這個地區的最高軍事指揮官,也就是說這些貴族雖然不學好,但是對於軍權,他們還是抓的很緊的。
「命令,全體都有——立正!向後轉!第三隊,前十列出列!」
只聽得一聲『磕踏』腳跺地聲,一眨眼之間,所有的士兵如風般就轉了過去,反應慢的眼睛都還沒轉過來,就看見面前的士兵猛然間就換了個方向了,簡直懷疑是不是得了夢魘。
前十列,一列五人,便是一共五十人,塔德王子又是點了點頭,對著他身邊一位身高馬大的騎士說了句話,便看到這位騎士轉身離開,不一會就也帶著五十人來了。
但是這五十人,和小唐伯爵的五十人比起來就可謂是天上地下了,首先,他們行走之間毫無章法,既沒有陣型也沒有配合,簡直就是胡亂的走著,這樣後排的士兵便不能盡情的攻擊,因為有可能會傷到前面的友軍,這樣這支軍隊就沒法輸出最大火力。其次,他們一點紀律性都沒有,不論是走路,還是行軍之時,都沒法做到寂靜無聲,全部都是罵罵咧咧的不堪入耳的語言——或許有些中二少年會覺得這樣很帥,但是打仗不是打架,打仗是會流血會死人的,咬人的狗從來都不叫,會叫的狗都是不咬人的。
最後,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這群人全部都是老兵油子,老兵油子,也就是說他們全部都是老賴,見風使舵的東西,不管形勢如何,是順利還是失敗,他們都是絕對不會出全力的。衝鋒的時候他們在後,撤退的時候奮勇爭先,說的就是他們了。
然而,儘管對手是這麼的不堪,但是小唐伯爵也不敢大意,不堪那也是相對來說的,這些士兵能夠活著當成老兵油子,也就是說這些士兵至少都是有著自己的本事的。
「命令——一二三列,平舉槍林陣,四五六列,向上斜舉,七八九十列,槍不動!全體都有,聽我口令,預備,齊步走!」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
就是這樣的,雖然非常的令人囧囧有神,但是不得不承認,這個一二一的口號,堪稱是治軍一大神器,他本身的韻律便有著規範士兵的作用,即使偶有士兵走錯了,也能馬上恢復過來。
然後,慢慢的,小唐伯爵所指揮的超長槍兵方陣,就開始向著塔德王子的士兵走過去。而現在這個時候,雙方的距離差不多有六十步遠,於是塔德王子的指揮官選擇了最有用的方式:
「弓箭手,五十步拋射——」
「預備,放!」
十名弓箭手出列,拔出身後的箭,對著天空便是一輪拋射——這可不是開玩笑的,在這個皮甲就可以算作戰略物資的時代,弓箭可是真的要人命的!
「四五六列!長槍阻隔弓箭!」
看見對方弓箭手射箭,小唐伯爵急忙這樣喊道,而隨著小唐伯爵的喊聲,四五六列的超長槍兵便開始晃動手中的長槍,在空中畫出一個又一個的……圓圈。
好吧不要笑,瑞士傭兵可以用歷史證明,這樣的方式確實是能有效防止弓箭對於超長槍方陣的殺傷力,由於弓箭是拋射,從半空中落下已經失去了準頭,這樣不停的晃動長槍,便可以用長槍撥開從天而降的弓箭,減少殺傷。
不過,這一次的弓箭明顯有點少了,才不過十隻,連一點輕傷都沒有造成。
「弓箭手,三十步平射——」
眼下距離已經是越來越近,對方的指揮官當機立斷,命令所有的弓箭手平射,平射,這可就沒法再用超長槍撥開了吧?
但是,同樣的,小唐伯爵也有所準備。
「第一列,丟長槍,換全身箏形盾,其餘全體,繼續前進!」
是的,既然知道行動緩慢,遠程攻擊能力薄弱是超長槍兵方陣的弱點,小唐伯爵又怎麼可能不做準備?這一次採用的同樣也是經過瑞士傭兵實戰檢驗的方式,效果也是同樣的出眾:
「錚錚錚——」弓箭穿透木盾的聲音,然而也就到此為止了,穿過一層厚厚的木盾,弓箭已經失去了殺傷力,而長槍兵的身上還有著一件牛皮揉成的皮甲呢!
「衝鋒——!」
沒辦法,眼看著弓箭手不管用,對方的指揮官無奈,只能採用全體衝鋒的方式,雙方手底下見真章了!
當然,即使是衝鋒,對方指揮官好歹也是個正常人,當然不會往正前方,六米長的超長槍的槍頭衝鋒,他們分成兩股,分別的向著方陣的兩翼衝鋒,期盼著能夠打破這個陣型。
「太天真了!」小唐伯爵冷笑,然後大聲說道:「二三列注意!向左向右轉!預備!向左向右——刺!」
雖然說這個向左向右,又向左又向右很容易的混亂,但是在棍棒的教導下,絕對沒有士兵會再搞錯了。而刺,這一個動作,每一個士兵每天更是要練好幾百遍,幾千遍,所以說,這一次的攻擊,完美!
五個——或者八個,士兵躺在地上,他們有的當場就被刺中心臟死亡,有的卻是被刺中了腸子,鮮血嘩啦啦的往外淌,而他們自己卻是在慘叫著不停。其他的士兵都已經驚呆了,無論塔德王子的指揮官再怎麼喝罵,他們也不願意再前進一步了。
而小唐伯爵的超長槍兵們,他們則是根本就沒有變化,他們依舊沉默寡言,冷漠的就好像是一塊石頭,一塊玄冰,就好像是純粹的機器,除了殺人之外,不,就連殺人,都沒有任何的感情。
所以說,看到這一幕,塔德王子,還有他的指揮官,他的僕從,以及他的士兵們,他們,恐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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