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friend》,如此曖昧的歌名,獄友,如此敏感的關係,好朋友,讓人浮想聯翩的身份……
一時間,關於許安和布萊恩CP的話題引爆了整個網路世界。
輿論中心是布萊恩的歌迷和許安的讀者,對於兩人身份的猜測,布萊恩的歌迷接受度最高,甚至很多人還發布了祝福語,也有一些人破口大罵,認為許安勾引了自己的偶像。
許安的書迷也沒有激烈的舉動,有一部分甚至興緻勃勃地和布萊恩的歌迷展開了討論!
緊接著,有人爆料,布萊恩出獄的第一天沒有回洛杉磯,而是留在了紐約,兩人在紐約時代廣場踩著滑板疾馳的照片也被人發在了網上。
然後有萬代公司的職員說許安的歌舞劇里全部歌曲都是布萊恩的音樂團隊製作的,為此布萊恩拿出了自己身後的整個班底,還跟公司借了一些人,又租借了紐約分公司那邊最好的工作室。
如果說這些還算屬實,那有些人的煽風點火就太讓人生氣了。
一個剛從羅姆拉格監獄出來的男人,聲稱布萊恩和許安在坐牢期間就走到了一起,監獄里的人經常能看到兩人在放風的時間結伴出現在操場上,手拉手散步……
而事情的真相卻是在監獄期間,布萊恩和許安除了打電話,放風時間也很少走出牢房。
嗯,這麼說好像也容易引人聯想。
而隨著網路上的八卦之火不斷蔓延,許安已經驚呆了。
他不知道事情怎麼會突然就發展到了這一步,為什麼有人會把他和布萊恩那個死變態湊在一起……
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網路上的輿論已經無法阻止了,許安晃了晃頭,強迫自己冷靜下來,他知道,這時候再解釋什麼也沒用了。
「該死的布萊恩!」許安惡狠狠地罵道,然後急忙上網發布新消息:「上帝可以作證,我是異性戀!出來解釋一下@布萊恩!」
可惜,這條消息並沒有多大作用,甚至有人說他是異性戀,但同時也是同性戀,也就是俗稱的雙性戀,這讓許安萬分鬱悶。
等了很長時間,布萊恩也沒出面闢謠,許安不知道他是不是忙於新專輯的製作,當然,更大的可能性是那傢伙躲在電腦前哈哈大笑,故意不做解釋!
正準備給布萊恩打個電話罵他一頓,忽然外面傳來了敲門聲。
「蘭斯?」
「哈,安,你怎麼看起來情緒不高,這幾天太累了?」蘭斯一邊往屋子裡走,一邊好奇地問道。
許安煩躁地揮了揮手,趁蘭斯沒注意,急忙把電腦關閉,雖然這種事情瞞不住,但也好過被蘭斯在他面前發現,「大概是吧,總算是快要結束了。」
「好吧,提前祝你們成功!」許安並非勞累,這點蘭斯看得出來,不過他沒有深究,而是轉入正題:「安,最近新書準備得如何?」
「你是說《基督山伯爵》,還是《新月》?」許安問道。
蘭斯攤攤手,有些貪心地說道:「還有《列王的紛爭》!」
他可是《冰火》系列的忠實書迷,從商業角度來看,他期待許安的新作品,從個人角度來看,他更期待《冰火》系列,儘管這個系列的第一部《權利的遊戲》尚未出版。
說起這個許安就有些惱火,「《權利的遊戲》還是無人問津?」
這可是他投入心血最多的一部作品,竟然被幾乎所有的出版社所無視,哪怕以他暢銷書作家的名頭也不好用,各家出版社要麼不願出版,要麼只肯給出新人級別的版稅。
這讓許安完全無法接受。
「情況比以前好很多,畢竟你現在可是暢銷書排行榜上的冠軍,而且同時兩本書在榜,就為了這個他們也要重視起來,不過版稅還是不高,但也沒那麼寒酸,矮腳雞出版公司給出了13%的版稅。」蘭斯無奈地說道。
13%的版稅看起來不低,但這根本不符合暢銷書排行榜冠軍作者的身價!
「一群沒眼光的傢伙!」許安無奈地說道。
「或許我們可以再等一等,你的書銷售越火爆,他們給出的版稅就會越高,等你再有一本書登上暢銷書排行榜首位的時候,你哪怕拿給他們一張草紙,他們也會付錢的!」蘭斯笑道。
許安嘆了口氣,說到底,還是兩本書無法證明他的價值,出版公司對他不夠信任,「我們自己收購出版公司呢?」
上次兩人提起過這件事,蘭斯想了一下,道:「現在時機還不夠成熟,我和馬修討論過這個問題,小型出版公司的宣傳和發行實力太差,無法運作你的這些暢銷書級別的作品,中大型出版公司我們現在根本買不起,不說別的,出版公司的版權庫就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好吧,看來我們只能再等一等了!」許安無可奈何地說道。
「雖然收購不可行,但我想你應該可以考慮以公司的名義,成立一家個人工作室。」蘭斯建議道。
許安不明所以,問道:「工作室?」
「沒錯,以你為中心的個人工作室,它可以包含很多工作,簡單的包括新書的校對,錄入,版權註冊,複雜一些的像是版權運營,周邊開發,都可以通過工作室來做,它可以省卻你很多麻煩。」蘭斯說道。
「可這些不都是你的工作嗎?」許安疑惑地問道。
蘭斯苦笑,他誠懇地說道:「安,我做不過來這麼多工作,相信我,以你的寫作速度和質量,必須有一個完整的團隊來運作,僅僅是一個圖書代理人是沒辦法把你的價值挖掘出來的!」
一本優秀的作品,它會產生非常龐大,完全可以超過作品本身的衍生價值,像是許安的新書《暮色》,它有美國地區版權或者北美版權,還有國外版權,電子版權,它還有影視版權,遊戲版權以及利潤可觀的周邊等等!
同時,多部暢銷書可以帶動許安這個作者的名氣,他將會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媒體上,會有採訪,要上訪談節目,出席書迷活動,甚至可以接品牌代言!
如果許安寫作速度慢一些,一年一部兩部作品,這些工作他本人和代理人一起也能完成,但許安的寫作速度太快,自己本人又不參與這些工作。
蘭斯一個人根本就忙不過來。
甚至很多情況下,負責把書稿掃描或者錄入電子版的工作就需要單獨一個人來完成!許安用鋼筆寫作的習慣非常麻煩,一部《權利的遊戲》正文加設定集足有兩千多頁,不管是掃描還是錄入,都是一項非常繁瑣的工作。
事實上,如果蘭斯足夠貪心,他完全可以自己把這些工作都攬下來,有些做不完的工作大不了放棄,他只要抓住對他本人來說價值最高的版權部分就行。
但蘭斯還是沒有任何猶豫的把情況跟許安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