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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買書與發現

  史丹利坐在那裡,心情非常不爽,這個判罰真是太讓人噁心了,難道就該讓那個男孩兒老老實實的受主管陷害,然後丟掉工作,甚至離開傳媒行業?

  那他為這一切所付出的努力誰來償還?

  法官嗎?****!他暗罵了一聲。


  想起許安被帶走時難受的表情,史丹利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他能理解,那個男孩之所以難受,並不是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後悔,而是難過自己讓家人朋友傷心了。


  再想到自己,變態的上司,沉重的家庭負擔,史丹利深深地嘆了口氣。


  就這樣胡思亂想著,直到第二場庭審結束,他還是有些心不在焉,至於剛才的庭審內容,他更是一點都沒聽進去,不過想來不外乎就是壞人受到懲罰,好人受到保護這些套路。


  但是什麼是壞人,什麼是好人?


  法律就一定是正確的嗎?


  直到法庭再次空無一人,史丹利才驚醒過來,自嘲地搖了搖頭,急急忙忙地跑到後面去找庭審記錄去了,工作還是得繼續,不是嗎?


  離開地方法庭的時候,已經是十點多鐘了,史丹利在停車場開上自己的老福特轎車,隨著車流慢慢地向前爬行,曼哈頓的道路交通實在是太擁堵了,除了深夜,幾乎就沒有不堵的時候。


  史丹利看著前方一眼看不到頭的長龍,鬱悶地拍了拍方向盤,早知道就不為了節省時間而直接從家裡開車來法庭了,這種路況坐地鐵還比較快一些。


  煩悶地扯了扯領帶,他打開車裡的老舊收音機,聽著那帶刺啦聲的音樂,史丹利沒好氣地又把它關上了,馬路上的擁堵還不知何時才能結束,他無聊的往四周看去,目光很快就被路邊的一家店鋪給吸引了過去。


  事實上很多堵車的司機都被吸引了:那家店門口排著長隊,看起來在搶購什麼好東西。


  史丹利抬頭看了眼:穆森書屋?是家書店,看起來最近又有什麼暢銷書上市了,他這樣想到,然後目光掃過書店的櫥窗,看到一張宣傳海報,小字看不到,但書名那幾個大字卻是很顯眼:《可愛的骨頭》!

  事實上這張海報很有意思,斯坦利為它耗費了大量的腦力,藍色的海報被蘭斯的頭像佔據了三分之二空間,然後是書的封面和書名幾個大字。


  用人物頭像做海報,一般都要選擇名人的肖像,至少讓路人看到之後會認出來,但斯坦利卻反其道而行,蘭斯雖然最近在媒體上很火,但普通人根本記不住他的臉,這樣人們路過海報的時候就會驚訝:嘿,這傢伙是誰?我怎麼不認識他?


  所以海報上還附帶了蘭斯的一些介紹!

  再除去書名,全美第一本家庭創傷小說,吉姆艾倫力薦這些字之外,竟然沒有關於作者本人的隻言片語!


  事實上除了書頁圖案上能看到許安這兩個字之外,什麼都沒有!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這本書是蘭斯寫的呢!

  斯坦利可不管這些,和蘭斯相比,許安根本沒有任何話題性,誰也不會關注這樣一個沒有故事的普通作者,既然這樣,那為什麼還要在他身上浪費精力呢?


  史丹利自然也看到了蘭斯的頭像,他感覺有些眼熟,不過也沒在意,他是記者,最近蘭斯在新聞界瘋狂刷屏,新聞行業還真沒幾個人看他不眼熟的。


  對於蘭斯,史丹利既同情又佩服,他也是父親、丈夫,完全可以想象蘭斯遭受了多大的痛苦,他甚至想過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他一定會自殺的,正因為如此,對於蘭斯能走出悲傷重新開始,他就更加佩服了!

  同樣的,他對《可愛的骨頭》這本書也很有興趣。


  史丹利把頭探出車窗,向前面看了看,車龍一望無際,而且絲毫沒有前進的跡象,看起來前方是發生事故了,大概還要堵很久,於是他搖上車窗,把車熄火,下車往書店走去。


  書店門口正在排隊,但穆森書屋是大型連鎖書店,曼哈頓分店的規模也很大,對於這本書的暢銷程度預估的很充足,準備了不少存貨,所以雖然隊伍很長,但前進很快。


  史丹利排在隊伍末尾,一邊等待,一邊注意自己的車,以防交警過來貼單。


  穆森書屋人手、備貨都很充足,隊伍前進的很快,不過在史丹利排隊期間,後面陸陸續續又有人過來,所以隊伍並沒有減少。


  很快,史丹利走進了書店,在最顯眼的書架上看到了那滿滿一排《可愛的骨頭》,他毫不猶豫地走過去拿了一本,然後付錢離開。


  出了書店之後,他發現交警正騎著摩托車從車輛的縫隙里鑽過來,於是急忙快跑幾步,在被抓到之前回到了車子里。


  這本書被蘭斯說得像是自帶魔法似的,所以史丹利和很多人一樣,想看看它到底有什麼魔力,能讓一個那麼悲傷的人釋然。


  不過在翻開書之前,他首先被書頁下方作者的名字吸引了:

  許安?!

  這是個中國名字,它不像美國名字那麼容易重複,尤其是在美國,史丹利一下子就想到了早晨旁聽的第一場庭審,他的那個曾經的同行。


  巧合?


  想到這裡,史丹利忽然想起了什麼,他迅速抬頭看向書店櫥窗上的海報,那上面蘭斯平靜的面孔正用悲傷的目光注視著每一個來往的路人。


  庭審現場,旁聽席,史丹利感覺一股電流從尾椎升起,讓他麻酥酥地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這是興奮的感覺!

  沒錯,他想起來了,旁聽席上坐著的那些人中就有蘭斯!


  蘭斯,許安……


  顯而易見,那個曾經的紐約時報實習記者,因為被誣陷而攻擊主管,被法官判刑8個月的男孩兒,就是這本新晉暢銷書的作者,許安!


  這個發現讓史丹利莫名地興奮了起來,一瞬間,他的腦子裡轉過了無數的念頭。


  《可愛的骨頭》營銷案例非常特別,完全沒有原作者什麼事兒,出版上市非常迅速,蘭斯通過媒體的發力迅捷而有效,他意識到這些應該都是出版公司的策劃。


  看看書店門口的隊伍吧,出版公司顯然成功了,但至今為止還沒有人注意到這本書的作者!

  短短几分鐘,史丹利就想到了很多東西,他意識到,自己或許是發現了一個不大不小的新聞。


  當然,這是不是個新聞,新聞引起的關注程度,還要看他手上這本書的質量來決定,如果這本書真有蘭斯在媒體上所說的那麼棒,史丹利有信心把它發掘成一個大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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