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NBA規則的人
喬治·麥肯
作為NBA歷史上首位天皇巨星,身高出眾、技術出色的麥肯在當年無人可擋。為了能夠限制他的發揮,NBA特意將三秒區的寬度由6英尺擴大為12英尺,但這依然沒法削弱他的威力。
1949-1952三年裡,麥肯三次成為NBA的最佳射手,而且在1952和1953年連續拿到NBA的籃板王。與此同時,為了限制麥肯的封蓋優勢,NBA還特意規定了防守干擾球。
丹尼·比亞松
比亞松的名字並不為大眾熟知,甚至有些人從未聽過這三個字。但1954年時任錫拉丘茲民族隊【費城76人隊的前身】老闆的比亞松向聯盟建議設立24秒進攻時限,這讓當時更多依靠不間斷運球繼而獲得罰籃決定比賽勝負的籃球賽有了更多看頭,而且也拯救了NBA。
鮑勃·庫西
作為現代組織後衛的鼻祖,庫西在NBA的長河裡寫下了濃重的一筆。他的貢獻不只是幫助凱爾特人6次榮膺總冠軍,也不是為後世的籃球選手樹立了學習的典範和模樣,他對後世最具影響力的貢獻在於建立了NBA球員工會,至今,球員工會還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威爾特·張伯倫
和麥肯一樣,張伯倫在自己的年代里同樣鮮有敵手,像他這樣兼具身高和爆發力的內線少之又少。迫不得已,NBA再次將三秒區由12英尺擴大為16英尺。與此同時,為了防止張伯倫直接扣籃得分,NBA規定發底線球不能將球拋過籃板。而為了能夠限制張伯倫的籃下二次進攻,NBA因此設立了進攻干擾球的規定。
斯潘塞·海伍德
海伍德在大學時期呼風喚雨,之後他放棄學業加盟超音速隊。但在1970年前,NBA命令禁止球隊和大學還未畢業的新秀簽約,爭執不下,NBA將超音速和海伍德告上法庭,最終美國最高法院支持海伍德作為家裡唯一收入來源並且有賺錢養家權利的辯護。1971年後,NBA允許大學未畢業的學生參加選秀。
奧斯卡·羅伯特森
賽季場均數據接近三雙的神話讓羅伯特森為後人所敬仰,但他之前轉會時遇到了聯盟的限制。迫不得已,大O狀告NBA最終以勝利取勝,之後,聯盟取消了對球員轉會的限制。只有球隊在選秀時和新秀達成一致擁有球隊選秀,他們才可以限制球員的自由轉會。
拉里·伯德
1984年,拉里·伯德成為自由身,但為了吸引收視率和看點,NBA對於老將放寬了政策,從而以更優厚的方式保證伯德留在凱爾特人,繼而延續伯德VS魔術師這樣的轟動效應。NBA從此也有了「伯德條款」。
邁克爾·喬丹
初入聯盟的喬丹和如今的小年輕一樣追求時尚,而他代言的耐克設計的運動鞋顏色也以多彩為主,和當時NBA清一色的白色球鞋相比,這簡直就是異類。為此NBA威脅如果喬丹繼續穿這樣的球鞋出場就需要繳納罰款,但耐克甘願為之繳納罰款,這也使得耐克名氣大增。最終,聯盟妥協,不再過問球員們球鞋的顏色問題。
特倫特·塔克
1990年馬丁-路德-金日,尼克斯VS公牛,比賽還剩0.1秒,塔克結果隊友馬克-傑克遜發出的界外球轉身投中三分,最終幫助尼克斯取勝,但賽后公牛隊提出抗辯。在細細查看錄像和實際測試后,NBA最終得出結論:少於0.3秒不可能接球投籃,除非是空接扣籃或者點撥,否則投中無效。
埃爾文·約翰遜
因為查出患有艾滋病,魔術師約翰遜被迫在1991年離開球場。1992年,仍舊患有艾滋病的約翰遜參加全明星賽並且獲得全明星賽MVP,但他的復出引來了眾多球員的抗議。為此,NBA規定球員但凡受傷或者身患傳染病時不能出場。並且在球員場上出現流血的情況一律暫停比賽止血。
沙奎爾·奧尼爾
當奧尼爾這樣百年不遇的中鋒出現在球場上,NBA發現他們的規定已經遠遠落後。為了限制奧尼爾的發揮並且照顧奧尼爾的感受,NBA接連修改了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聯防以及禁區三秒違例。此外,針對奧尼爾的糟糕罰球,聯盟規定比賽最後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判罰兩罰一擲。
查爾斯·巴克利
巴克利擁有聯盟史上威力最大的臀部,這導致他持球背身單打時,幾乎沒有人防得住他。NBA為此規定球員背身單打不允許超過5秒,這也防止了巴克利這種將屁股作為王牌,一路拱到籃下得分的方式出現。
姚明
2003年剛剛進入聯盟的姚明,因為全明星票數超過奧尼爾得以以全明星首發中鋒的身份出現在全明星賽上,但聯盟規定如果新秀參加全明星正賽,就沒法參加新秀挑戰賽。但2004年之後,隨著姚明和詹姆斯的巨大吸引力和球迷的號召,聯盟廢除了這條規定。
吉爾伯特·阿里納斯
01年選秀大會上無人問津的阿里納斯最終被勇士隊在第二輪選中,但之後阿里納斯的表現卻異常出色,為此等阿里納斯合同到期后,多支球隊都想得到他。但根據聯盟規定,母隊只可以給二輪新秀中產合同,為此勇士隊一無所獲,而奇才隊則得到了阿里納斯。之後,聯盟設立了「阿里納斯條款」,規定所有球隊只能給二輪新秀中產合同。
阿倫·艾弗森
艾弗森是嘻哈風格的代表球員,他的嘻哈風格影響了很多人,同樣影響了聯盟的形象。為了吸引更多美國白人這些平日里對著重和氛圍異常看重的中產家庭看比賽,NBA發布了著裝令,明確規定球員但凡出現在賽場內,就必須以正裝世人,不許以休閑或者嘻哈的風格出現。
羅恩·阿泰斯特
阿泰有個嗜好,就是每到一支新的球隊就要更換球衣的號碼,但頻繁的換號碼引起了聯盟的反感。為此,聯盟規定一個球員必須在一支球隊效力4年後才有權更換號碼。但如果被交易除外,所以阿泰才會在加盟湖人時再次將自己的球衣號碼更換為37號。
迪肯貝·穆托姆博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誌動作,穆大叔也概莫能外。在每完成一次封蓋后,穆大叔就會伸出食指搖晃,意在告訴對手不要在我的面前放肆,但他為此卻多次領到技術犯規。在2007年,穆大叔終於獲得認可,聯盟認為他搖手指的動作沒有任何不妥,老爺子終於可以放心地搖手指了。
易建聯
2008年的全明星賽上並沒能出現阿聯的身影,這並非因為球迷的支持不夠,而是因為聯盟提前規定易建聯沒資格入選全明星。而早在2003年,巔峰時期的奧尼爾就給姚明當起了替補。如今聯盟為了杜絕加內特給阿聯打替補所以做出了這個決定。
勒布朗·詹姆斯
詹姆斯橄欖球式的突破幾乎不可阻擋,但他突破時的走步同樣明顯,這引起了諸多球員的不滿和抗議,有些時候他甚至需要裁判來幫助其圓場。但對於別人眼中自己的走步,他認為是無稽之談。為了維護詹姆斯的形象,聯盟對走步做了進一步的更改,「走兩步」變得合法化,這樣讓詹姆斯的螃蟹步橫行球場。
拉希德·華萊士
裁判難免會有判罰失誤的時候,但這樣的結果卻會招來球員的糾纏、謾罵甚至侮辱。儘管聯盟設立了技術犯規,但這根本抵擋不住「球員大軍」的進攻。作為技術犯規的鼻祖,聯盟對拉希德·華萊士格外照顧,所以有了如今的零容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