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金屬馬車
筒鏡中,一顆眼珠轉來轉去。
它看到一輛金屬馬車在一行人的圍簇下緩緩進入山隘。令人側目的是,在前面作為動力的足足有四匹馬之多,可見馬車十分笨重。
馬車旁,十來個人都是黑皮夾克、高筒皮靴、緊身馬褲的牛仔打扮。除了背後統一背著的長槍,不少人大腿外側的皮套中還配有左輪。他們胯下的馬匹無一不大腿豐滿富有彈性,看得出都是上等貨色。不過,最為顯眼的還要屬那一頂頂寬邊牛仔帽上的盾型標誌。
底色海藍色,底綴荊棘花。一隻展翅的白羽海鷗。
這群人是派洛斯家族的私兵。
作為奧丁最有錢家族的一份子,這身行頭是必不可少的。可雖然穿著統一,此時的他們看上去卻並沒有令人賞心悅目的對稱感。皺巴巴的衣褲,上面都或多或少有些破損,還有些粘著已經發暗的紅色血漬。甚至有人的四肢上還綁著繃帶。而且他們看樣子十分疲憊,一定是偶遇了某些不法分子。不然也無法解釋為什麼大家族的護衛隊人數只有這麼丁點兒。
「頭兒!派洛斯家的狗腿子到了,我們現在就他娘的衝下去干他一票!」一臉嘍啰模樣的人在「頭兒」的身邊提議道。的確,目標現在的情況很糟糕,正是他們下手的好時機!
「閉上你的嘴,蠢貨!」法英放下手裡的筒鏡,沒好氣地叫嚷著。他轉頭望去,在另一側的山頭上尋找著什麼。看到對面也發出「一切正常」的信號后,他卻仍舊放不下心,繼續拿起筒鏡觀察起派洛斯的車隊。
果然是派洛斯家族!
雖人數銳減,飽受傷痛,但法英仍然看得出他們的訓練有素。小隊的每個人都各有分工,把馬車的四面八方籠罩在他們的視野區內,滴水不漏。
兩旁低矮的山頭埋伏著法英的上百手下,他們已經在這兒待了兩天時間。這裡在通往聖城的眾多道路中是最危險的一條,從地形上看,這樣淺淺的山隘作為伏擊地點真是再合適不過了。任何人都相信但凡派洛斯的少爺有點腦子,都不會走這條必死之路。
因為其他的好地方都已經被別人佔據,法英只是抱著碰碰運氣的心態才來到了這裡。事實上他對目標的到來沒抱過任何期望。
「頭兒,弟兄們等了這麼長時間,就是為了現在,為什麼不下令攻擊?」
「再等等!」法英擺擺手,懶得和手下解釋其中緣由。
派洛斯的人竟然選擇了這條最危險的路。這讓法英十分不安。那輛耀眼的金屬馬車無論在哪裡都會是個顯眼的存在。法英心裡納了悶——他們這簡直是明擺著在臉上寫道:
快來伏擊我吧!
不久之前,受到歐德方面召喚,派洛斯公爵之子帕皮特宣布前往聖都。得知這個消息,奧丁的整個地下世界沸騰起來。賞金獵人們紛紛拿出自己的武器,企圖從中分一杯羹。要知道在黑市的「人頭賞金排行榜」上,派洛斯的帕皮特作為第一名已經在上面掛了五年。
誰不想得到幾十輩子都花不完的錢呢。
不知誰的呼吸最先開始粗重起來,法英的一干手下們眼中泛出血絲,死死盯著那輛馬車,那座會移動的金山。他們發現,拉車的馬匹身竟然披著厚實的戰甲,由此可見它的重要性。要說著馬車裡沒有關鍵人物,打死他們都不信。他們恨不得現在就衝下去,將那該死的交通工具生吞活剝。
目標就在那輛馬車上!
不理會手下們的蠢蠢欲動,冷靜的法英用筒鏡看到,馬車壁上留有一個個凹痕。那是子彈留下的。
一輛子彈打不透的馬車?!想來也是,派洛斯公爵當然會花最多的錢,用最貴最硬的金屬打造最安全的馬車以保證他繼承人的安全。同時法英又注意到,與旁邊身著牛仔衣褲的普通隊員不同,那位駕駛馬車的車夫,居然穿著騎士盔甲。
那副盔甲幾乎覆蓋了車夫的所有皮膚,從那健碩的身體輪廓來看,他應該受過正規的武技訓練。肩頭露出的闊劍劍柄表示,他是個真正的騎士。
直到今天,舊時代的騎士們仍舊認為用槍戰鬥是對他們的一種侮辱。這也是騎士越來越少的原因之一。法英相信這次自己會讓他付出清高的代價。
但其身為騎士卻甘為車夫,這讓法英有些疑惑。由於對方的頭盔遮住了自己的額頭和雙頰,他看不清楚這位騎士的面貌。等等,他的頭盔好像有兩隻彎曲的長角。
那是一頂牛角盔。說到派洛斯的牛角盔……
看來任務信息沒錯,公爵之子的確有派洛斯六芒星護送。
法英轉而把筒鏡遞給剛才聒噪不已的手下:「給我睜大眼睛仔細看好了!看到了嗎?那個渾身包裹著盔甲的馬車夫就是派洛斯六芒星之一——騎士尤西斯!今天我們最大的阻礙。」
「尤西斯?!聽說他以前可是皇家的圓桌騎士。」法英身旁的手下有不少都聽說過尤西斯的大名。
「六芒星……頭兒,你之前可沒說目標里會有這樣的狠角色……」
他的話還沒說完,旁邊的人就不客氣地朝他的腦袋上揍了一下:「不然呢?你難道指望有好心人拜託你獵只兔子然後給你幾輩子都花不完的錢嗎!」
聽著幾個人七嘴八舌的議論,法英用雙手示意安靜,繼續道:「要知道,即使是最弱的皇家騎士也都能以一當百。所以怎麼對付他才是我們能否成功的關鍵,我需要一點點時間來思考對策。」可除了這位著名的六芒星成員,由公爵挑選的其他護衛一定也是家族內最傑出的一群人。而現在,這隻由公爵親近挑選出來的車隊竟只剩下寥寥數人。
想到這裡,法英的手止不住顫抖起來。馬車上的彈痕、帶傷的牛仔們.……在自己之前,究竟有多少獵人曾襲擊過眼前的車隊呢。
自己帶領的這些人,真的有能力把目標吃掉嗎?
「頭兒,怕什麼?雖然不知道為什麼,聽說那個叫什麼尤西斯的從來不用槍。就算他再怎麼厲害,咱們兄弟每人一槍也保准能把他撂倒!」一位嘍啰說道。
幾個手下也紛紛響應。「說得對!」
說來也是。現今這個時代,只要你還是血肉之軀,碰上子彈,也只有一命嗚呼的份兒。尤其是近幾年,就連貴族之間也流行著「與其修鍊劍術,不如練習槍法」的風潮。
「等會兒我會率先開槍,就以此為信號。聽到槍聲后,你們看準時機先把那些穿牛仔服的解決掉,之後大伙兒再一起圍攻那位騎士。」法英下達了命令。一旁的手下當即將這一指令傳達了下去,另一個則向對面的山頭打著只有自己人能看懂的暗號。
「頭兒,您的槍。」手下恭恭敬敬地遞上一把長槍。
法英接過槍,並將它端至身前擺好架勢。從準星的夾縫中,他死死地盯著那輛馬車。
他覺得,馬車裡絕對有什麼能令他吃驚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