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其他小說>旗門> 二十三、詭死之思月(中)

二十三、詭死之思月(中)

  提到思月,沈郎的精神一振,跟著卻嘆了口氣,「思月姐她要是個男的,鎮子里便會有兩個狀元了。思月姐從小的時候,就很聰明,西祠的族長天如太爺很喜歡她,思月這個名字便是章太爺給取的。章太爺年輕的時候,曾經在外面闖蕩過一番,回來后當上的族長。他老人家從外面帶回來很多的書,思月姐沒事的時候,便跑到章太爺家中去看,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和外面的傳聞,都是思月姐講給我和大同子聽,我們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原來是如此的多姿多彩。」


  這時,沈郎領著衛飛和陳楓,又穿過了幾條街巷,他顯然是想起了舊日的時光,腳步不覺放慢了下來,「後來,鎮子里每年東西兩祠的統考,思月姐都是第一名的。可是儘管如此,在高考的時候,思月姐還是沒有能考上大學。本來在鎮子里,這樣的事很多,考不上也就認命了。但是思月姐卻不一樣,她想要學西祠族長章太爺那般,到外面去。如此一來,她父親天值大伯,便不能接受了,西祠里更是風言風語,都說是思月姐敗壞了宗祠的名聲。


  思月姐的性格也是要強,她與天值大伯吵了幾架,天值大伯一怒之下,便將思月姐趕出了家門。若不是章太爺出面調節,恐怕宗祠里都要除了思月姐的名。不過幸好,東西祠雖然不合,但在表面上卻還都是同一個鎮子的人,再加上思月姐人長得漂亮,又那麼聰明,天值大伯家不要她了,思月姐便從此入了我們東祠。你們不知道,當初東祠里好多沒有女兒的人家,都爭著搶著收養思月姐呢。」


  聽沈郎說到這裡,衛飛和陳楓心中都有些悵然,鳳鳴山的鳳凰派也是如此的封閉,且還守著一個神鳳靈寶,都會想到從外謀求方法,將孫溪派了出去。而文峰鎮學風濃厚,似乎不該是這般的愚后。衛飛忽然想起,他和陳楓來文峰鎮時的情景,「沈郎,我們與同祖來的時候,是從縣城裡坐得班車,車上的人好像全都是你們鎮子里的人,那些人到縣城裡買賣生意,就不算是違了鎮風,到外面去了?」


  沈郎無奈的搖搖頭,「那是這兩年才開始的事,也就是思月姐被趕出家門,後來大同子又考上了大學。西祠的章太爺畢竟是在外有過閱歷的,他覺得文峰鎮不可再這麼下去,與我們東祠的沈太爺爭執了幾番,最後鎮子里才同意可以出鎮求謀,但最遠卻是只能到縣城裡,否則便會逐出宗祠,永不歸祖。」


  衛飛也不禁搖搖頭,實在是無法想像,文峰鎮竟然會迂腐到這種地步,他接著問沈郎,「那既然已經如此了,思月為什麼不到縣城中去呢?那裡雖然不大,但總算也是個城市,各種條件都比鎮子里要好上很多的。」


  「是思月姐自己又不願意出去了。西祠有章太爺那樣的人在,都還無法容得下她,而東祠卻又比西祠更加的守舊,思月姐不想再給收養她的家人,惹來什麼麻煩。大同子考上大學去了大城市后,經常的買些書寄給思月姐,大同子對我說過,有和多書他自己都不看的,但是思月姐一直都讓大同子給她寄一些,大同子也看不懂的書來。」沈郎認真的說道,「所以說,思月姐才是我們文峰鎮中,真正最有學識的人,她是女狀元!」


  衛飛和陳楓一笑,女狀元!歷史上似乎還真的有過那麼一位,據說是出自清末的太平天國時期,頗有些傳奇色彩在內。不過思月若是能考上大學,在文峰鎮人的心目中,無疑便也是個女狀元了。文峰鎮為了等一個狀元再次出現,是不禁止女孩子參加高考的。


  「衛哥,陳哥,你們說大同子死……死的那樣子,是失血過多,精氣流失。」沈郎的身形猛得一頓,轉過身來,「如此說來,大同子應該是被害身亡的了?」他不等衛飛和陳楓回答,握緊了雙拳,口中喃喃著,「不會錯的,不會錯的,大同子一定是被人害死的。」


  看著沈郎如此激動的樣子,衛飛和陳楓的心中,都不覺升起一種難以形容的怪異之感,無法理解沈郎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反應。按照正常情況下來推斷,如果章同祖的死是被人所害的話,在文峰鎮中便只能是東西兩祠積壓的宿怨終於爆發。昨天晚上喝酒的時候,章同祖和沈郎說起文峰鎮的歷史,自有科舉之制始,文峰鎮歷朝均未間斷過狀元,而且其中非常有規律性,東祠的沈家與西祠的章家,輪番有人中奎。


  但在此後的某一個朝代中,本該是當西祠章家得中狀元之知,西祠章家的那位祖先卻不知為何,放棄了即將到手的功名。從此後號稱狀元鎮的文峰鎮,擺弄再也沒有出過一個狀元了。章同祖和沈郎雖然沒有明說,但看文峰鎮甚至行事處處都依著擇吉之術,並且現在也敢拿衛飛和陳楓來祭祠,恐怕文峰鎮尤其是東祠的沈家,早就將因果算在了西祠章家的那位祖先身上了,風水陰德吉凶神煞,從那時起便被西祠破壞了。


  還有昨夜那半途而廢的「魁星點斗」,幾乎絕大數在場的人,都認為是已經中了狀元的章同祖也到了「魁星閣」廣場前所致,這應該便是一根導火索了,直接的後果就是章同祖的死。衛飛和陳楓相信,這個推論與事實相差不會太遠的,所以兩個人對沈郎便愈加的感到奇怪,沈郎他是東祠的人,而章同祖卻是西祠中人,那麼章同祖如果是被人殺害,最大的嫌疑就是東祠的人下得手了。或許沈郎和章同祖的友情,已經到了可以超越雙方宗祠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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