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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盜骸

  冥婚,顧名思義,就是為死去的未婚男子娶妻。依照從前朝就流傳至今的說法,男子年過十五而未婚早逝,因為未曾娶妻而無法繁衍香火,入土后無法安息,魂魄會返回家族滋生事端。為保家宅平安,死者的雙親及族人會為家中早逝的男子聘娶出身貧寒的女子為妻(其實就是買賣少女),之後為死者過繼同族子嗣綿延香火。這樣一來,死者的魂魄就能得圓滿,庇佑家宅。根據此種說法,冥婚這一習俗在前朝普及甚廣,凡家中富裕出得起彩禮的,幾乎家家戶戶都辦過冥婚。


  大夏推翻前朝立朝後,因推崇儒家、信奉《周禮》(《周禮》明文反對冥婚),故而在全國強制推行禁止冥婚的法令。自此,「活人嫁給死人」的這種情況在大夏境內絕了跡,但冥婚卻並沒有完全消失。


  以定國公府世子夫人徐氏為例:徐氏曾經說過,若是陸紹雲在邊關有個萬一,她就讓夏霜寒進門為陸紹雲守節以及過繼子嗣。當然,待陸紹雲命喪黃泉之後再讓夏霜寒進門是不可能的,徐氏打的是「沖喜」的主意。


  大夏子民,但凡現如今依舊想為自己的兒子辦冥婚的父母,總會在兒子病入膏肓亦或所屬軍營戰局慘烈時,以「沖喜」為理由給自己的兒子操辦婚事。這樣一來,如果自己的兒子病故亦或戰死,兒媳婦就等於是寡婦,算不得冥婚。但是這麼做的缺點很明顯,其一,如果沖喜真的把人給沖得「病好了,戰事也平息了」,那麼出身貧寒的兒媳婦就明顯配不上兒子了。其二,如果沖喜媳婦花轎臨門的時候新郎死了,那麼依照法令,親事就不能再辦下去,男子下了黃泉依舊還是沒有娶妻。因此,為了彌補「沖喜」的第二條缺點,達成變相結「冥婚」的目的,大夏境內悄悄出現了由未婚女屍與未婚男屍成親的現象。


  兩具屍體成親,歸根結底也是冥婚,是被官府所禁止的。但只要結親的兩家人在彩禮上達成共識,並且對結親一事秘而不宣,那麼外人就不會知道女方家下葬的棺材其實是空的,而男方家的墳墓里其實埋了兩具屍體。當然,這樣的結親方式也有缺點,其一,女方雖然可以載入男方家的族譜,但是卻得不到墓碑上面的名分。其二,沒有活著的妻子,就不能過繼子嗣。但不論如何,有很多父母還是相信自己的兒子只要地下有伴,就算沒有為他過繼子嗣,他的魂魄也可以得到安息。於是,伴隨著兩具屍體成親的冥婚形式的悄然興起,盜屍與殺人賣屍也開始出現了。


  為屍體辦冥婚,彩禮將依據屍體的「新鮮」程度、生前的美貌程度等多項條件進行分等,越新鮮越美貌的,收取的彩禮也就越高。因此,為了賺到高額的彩禮錢,大夏疆域內出現了盜墓賊盜取新鮮屍體以及拐子殺人出售屍體的案件,該類案件統稱「冥婚殺人盜屍案」。


  「林公子,去年秋天,你正好在查著京郊冥婚殺人盜屍案吧?」問出這句話的時候,夏霜寒真的僅僅是靈光一閃,誰讓他們一行三人就站在墓地旁邊,三人中還有一個曾經因為辦過「冥婚殺人案」而名聲大噪的林熙然呢?「我記得去年秋天真趣閣辦書畫競賽的時候,你還因為被這案子困擾許久,而讓卓公子和曾公子拉到西市散心。」


  「夏姑娘好記性。」林熙然點點頭,回應夏霜寒道:「只不知,這冥婚的案子和現如今——」林熙然說到這裡打住話頭,瞬間了悟了夏霜寒未盡的意思。「夏姑娘的意思是,這墳地之所以有翻新的痕迹,是因為有人來盜過屍?」


  「應該不會吧?」立在林熙然身側的李大叔道:「冥婚的屍體那都是越新鮮越好,這些村民被埋在地底下已經七年了,就算真被盜,那也應該七年前就被盜了啊!」


  「不對,七年前,盜屍的情況還沒有出現。那時候的人還沒有放棄對過繼子嗣的執念,所以都是********的搞沖喜,盜屍和殺人賣屍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林熙然駁回了李大叔的部分意見,但卻和剩下的部分意見一致,「可是正如李大叔所說,下葬七年的屍首早就已經腐化了,一具光禿禿的骸骨,真的值得人盜么?」


  「值得!」夏霜寒對此非常肯定,因為前世她就聽說過,在盜屍和殺人賣屍被嚴抓嚴打之後不久,盜取骸骨的情況也出現了。「不是有這種情況么,有些人家家宅不寧連遭厄運,但是近些年來卻並沒有出現未婚男子早逝的情況。為求心安,這些人家便把事情歸到祖先頭上,認為是某位祖先沒有娶妻而回來作祟。為了安撫祖先的亡靈,他們也不管族譜上是不是真的找得到這樣一個祖先,就是堅持要為祖先辦冥婚。只不過,他們一來對從未謀面的祖先沒有感情,二來又不願意花那麼多的錢,於是就放棄屍體改娶骸骨。這樣一來,下葬七年的屍骸會被盜屍人挖出來也就不足為奇了!」


  「應該不會吧?」李大叔看了看林熙然,不贊同道:「夏姑娘也知道,自打林大公子去年將那殺人賣屍的團伙送上刑場,盜屍和殺人賣屍就在京郊絕了跡。如今才過了幾個月,誰人有那麼大的膽子就敢來盜骸骨?」


  「李大叔此言差矣。」夏霜寒反駁道:「盜屍和殺人賣屍之所以能成為大案要案,是因為受害者的親屬們還在世,他們到衙門去報了案,這才弄得人盡皆知。可是咱們面前的這個村子不一樣,這個村子可是絕戶,沒有後人!所以,就算骸骨全都被挖走了,又有誰知道?沒人知道就沒人報案,沒人報案又何懼被抓?所以,我看……」夏霜寒說著轉向林熙然道:「林公子,要不我們還是下去看看吧?如果村民們的骸骨沒被盜走倒還好說,若是真的被挖走了,我們也好報案不是?」


  「夏姑娘所言甚是。」林熙然贊同了夏霜寒的意見,道:「想不到夏姑娘還是個古道熱腸之人,能為這些從未謀面的村民考慮這麼多。」


  「非也非也。」夏霜寒從林熙然手裡拿過「打草驚蛇」用的木棍,帶頭一路敲敲打打地向山坡下的墳地走去。「我並不是古道熱腸,只不過是沖著銀子去的。誰讓官府為了杜絕冥婚,不但給舉報者開出了賞金,還對外保密他們的身份呢?有錢不賺,那是傻子!」夏霜寒說到這裡回頭沖林熙然和李大叔莞爾道:「若是真成了,銀子咱們三等分好吧?」


  「估計還是兩等分吧。」林熙然被夏霜寒的誠實和愛財逗笑了,他搖頭無奈道:「在下是京兆尹府的捕快,查案是執行公務,拿不到銀子的。」


  「沒關係,我讓我爹幫你和姚大人說一聲,就說今兒個是你輪休,休息日找到的線索算不得公務,這樣你就有賞銀了。李大叔你說是不是?」夏霜寒說著沖李大叔一笑。


  「是啊,是啊。」李大叔同樣也笑了,「就是不知,這盜挖骸骨的,官府會怎麼判,盜屍是十年苦役,卻不知盜骨是怎麼算了。」


  「估計比盜屍輕一些吧。」林熙然猜測道:「可那苦役都是到鹽礦、煤礦和鐵礦上沒日沒夜的幹活,別說十年,三五年身子就得累垮了。就算盜骨只判個五年苦役,被判的還是身強力壯的小夥子,我估計也就只有半數人能活著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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