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有夫之婦
林清月這個當嫂子的,是個愛麵子的,不想讓兄弟和兄弟媳婦兒話裏話外的說她家陳俊豪沾了家裏多少便宜,搶了本屬於徐默的多少好處。
要說起來老人家給的好處,就應該兄弟倆平分。林清月也確實曉得,陳俊豪得到的更多。就比如這輛車。
所以現在,她大方的要把車獻出去,她寧可吃虧,也不討這嫌。
江來喜趕緊和稀泥:“嫂子你別這樣說,老爺子都是因大哥照顧的他細心,而且當時也耽誤了大哥和你很長時間,送一輛車給你們,再正常不過了。你們不要聽徐默在這裏胡說八道。也不曉得徐默今個兒是犯什麽瘋了……”
說完輕輕踢徐默一腳,還要用眼神示意他別胡鬧。
這要換成別人家的媳婦,說不定會攛掇著自己丈夫去跟大伯哥爭東西,也不是說爭東西不對,這世上的理兒,一個套路說不清,有能耐爭得去,那是本事。
關起門來在自家人麵前矯情,都是有那個資本的。
但江來喜又不缺錢,何況陳俊豪和林清月都是很好說話的人,平時他們沒少讓著任性的徐默,也沒少讓著間歇性心情不好的江來喜。
這就足夠了。
陳俊豪想了想,對林清月說:“阿月,車子送給徐默和阿喜倒是不必,但你如果沒意見的話,不然咱們先借給徐默開幾天吧。他這幾天想學開車,但真不是一時半會能學會的……”
“不用不用,真不用,”江來喜擺擺手,她看向徐默,“徐默,如果你現在學會了開車,拿到了駕駛證……或者如果你跟我承諾,我買了車之後你就能學會開車,能拿到駕駛證,別把車給我閑在那裏,我可以立馬給你買車。”
“怎麽可能閑著,阿喜你可以學開的嘛……”陳俊豪說道。
“你閉嘴!”徐默嚷陳俊豪,“開車這麽危險的事兒,你讓我家阿喜做?那你怎麽不讓你家阿月學開車?你可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陳俊豪:“……”
陳俊豪憋了半天,終於憋出一句大實話:“徐默同誌,我都是為了幫你說服阿喜,讓她給你買車……你分不清好賴話嗎?”
“不需要,”徐默挑挑眉,“這麽危險的事兒,我才不會讓我家阿喜去學呢。我學會了開車,她去哪裏我都給她當專職司機。不然她要是自己開車出去的話,我不放心。”
“徐默你真好……”江來喜被感動了,“既然這樣,那我現在就給你買車……”
還真別說,從二十一世紀穿越來的江來喜,居然很孬種的怕學開車。
因為小時候,她爹載著她出門,出過車禍,她爹在車禍中喪生,她是好不容易被救回來的。
每個人心裏都有自己無法提及的痛,像她,開車成了她心底永遠的痛,也是永遠過不去的坎。她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敢去觸及那些傷疤的。
所以直到現在,也沒考慮過買車。
“阿喜你別為了滿足我的虛榮心,而過於勉強,”徐默趕緊安慰江來喜,然後,他咬咬牙,“其實我不買車也行的……等我以後賺到額外的獎金,再買……我不能隻顧自己,我得為咱們全家考慮考慮。這種奢侈品真用不上……”
“我哪會勉強呀?”江來喜笑了,“簡直了,咱們兩個人十多年的積蓄,還真不至於連一輛車都買不起……”
隻不過江來喜沒把現金存在銀行,但她開了那麽多連鎖店,這需要可都是可隨時換成資金的。
這幾年開店開的風生水起,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羨慕,甚至有些敢幹的人,投資了江來喜的飯店。
還有幾個人,想要花大價錢買江來喜的飯店。
都是看到有錢賺,那些人全是敢做敢闖的光棍漢。
但因為出的價格有點太高了,江來喜怕他們做賠本,沒敢出售。
其實賠不賠本跟江來喜又沒關係,她想的未免太多了。可她就是這樣善良實誠,實在沒辦法。
而那些性子穩重的,出的價格則微低,江來喜還是不想出手。
主要的她不缺錢。
但有一個人,林清海,他想要用他媳婦兒李彤的名字,把公社裏的一棟店鋪買下來,出的錢既可觀又不會太浮誇,而且林清海是個穩重的人,江來喜相信有他輔佐李彤,會做的非常好的。
林清海是三十多歲才結婚的。
以前被他的家人催婚催到快要精神崩潰,卻一直遇不到他心儀的那個人。
林清月曾問過他,是不是有過心上人,結果失戀了,才導致他跟誰也沒感情。
別看林清海和林清月是兄妹,但兩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秘密,林清月也是完全看不懂林清海的。
別人也問林清海,是不是受過感情的傷。但問歸問,誰也沒真正看到過林清海談對象。
以前他被保送大學,也一樣沒談對象呀。
林清海從來不肯說出他的想法。
身邊的人都在說:“你隻要說出來,心裏就會好受多了。別總是憋在自己心裏……”
他想,說出來又不能解決問題,浪費那唇舌做什麽呢?
還有人說:“你要是說出來,我們能幫你想想辦法……”
他更是一笑置之。
能想什麽辦法?指不定輕飄飄的一句:“你傻呀?腦袋秀逗了?放著那麽多黃花大閨女不找,盯著一個有夫之婦做什麽?”
那麽,不隻是不能解決林清海心裏的苦,反而讓他再受一次打擊。
刀不砍在身上,誰也不曉得那疼痛愈合的難度。
隻要把傷痕遮住,就連自己的親人也會忽略到那些傷。
所以自己的痛隻有自己懂。他並不奢望有誰設身處地的為他想。
不過前兩年,他才曉得,他的一個女同事,居然像他一樣單戀十幾年,從未放棄過。
而那個名叫李彤的女同誌的單戀愛對象,居然就是他。
他已經被盯了十年,卻一無所知。
他以為他們倆隻是好朋友,好哥們。他甚至忘記了她的性別。
直到有一天她酒後吐真言,他才知道真相。
時間過得太快了。
他竟然不知道,他的這個“好哥們”,一個長相可愛的女同誌,居然也可以頂得住所有壓力,三十二歲了,也沒走進婚姻殿堂。
天底下居然有這麽多執著的人。林清海一直以為,愚蠢的一條路走到黑的人,隻有他一個。
想想兩個人相約一起唱歌一起吃飯的時光,都已經好多年了。
他竟然從來沒問過她,有沒有找過對象之類的。似乎他從來就不記得她的年紀。當然他也忘了他自己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