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未來看不清楚
環境的驟然變換,讓林飛有一些沒反應過來。甚至他都有些分不清楚到底哪個是夢境,哪個是真實。還沒等他去做分辨,身體的疼痛感,瞬間湧入腦海,感覺每一個細胞都充滿了痛感,如此真實,真實到他動動手指都會覺得疼痛。
「喂,孫老頭,你幹什麼呢?我這兄弟還救過你命,你不幫忙想著救人就算了,還動手打人,安的什麼心呀?」
「臭小子,你懂什麼,你這兄弟是魔障了,你不一巴掌把他打醒,很可能他這一輩子就醒不過來了。」
林飛使出全身的力氣,艱難的道:「你們兩個別吵了,誰能告訴我到底怎麼回事兒?」
伍鄂敢忙一步走到林飛的床沿,抓著他的手道:「兄弟,你感覺好點了沒有?你已經昏迷兩天了,謝天謝地你總算是醒了。你要是出了什麼事兒,我怎麼跟咱娘交代呀。」
其實林飛想問的是,他怎麼會在這兒,難道那幾十年遊魂孤鬼般的日子,都是一場夢境?這些問題顯然此時的伍鄂和孫老頭是回答不了他的,黃粱一夢,這樣聽起來挺荒誕的故事,居然真的發生在他的身上。
「好了,你別跟他說話了,他現在還很虛弱。那一爪子不但拍斷了他三根肋骨,更是傷到了肝臟,他需要好好調養。」
沒等伍鄂開口,孫老頭接著道:「你要真關心你這兄弟,現在去給他熬點粥,最好是用雞肉熬,他身體太弱,急需補充營養。
伍鄂二話不說,轉身便走,到門口后扭身說道:「那就麻煩你先幫忙照顧下我兄弟,我現在就上山去打野雞,很快就回來。」說完,便直接飛奔而去。
孫老頭看著林飛,表情鄭重的道:「小子,我老頭子欠你一條命。」
「別……別這麼說,最後老虎是二娃子殺的,要欠也是欠他的。」
孫老頭淺淺一笑:「那小子也算救了我不假,但往細里追究,他只是順手而為之,你卻是以命相救,不一樣的!」
林飛還想說什麼,卻被孫老頭手勢制止道:「好了,你才剛醒,就別說那麼多話了,一切我心中有數。你先休息下吧,我去給你熬粥。」
孫老頭走後,整個房間裡面便只剩下林飛一人了。他腦子裡面不斷在重現著夢中的場景,如此的真實,似乎那本就是他所經歷過的記憶。母親的一顰一笑,父親的嚴肅深沉,女兒的多愁善感,所有的一切都如同刻在他的腦子裡。
人生如白駒過隙,當你想要抓住什麼的時候,便一切都為時過晚。林飛暗暗的握緊手中的拳頭,還好,還好,老天待他不薄,他還有一次機會,這一次,他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哪怕粉身碎骨,都在所不惜。
粥很快就熬好了,不同於後世的白米粥,粥湯的顏色偏黃,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看的林飛有些皺眉。但現在也不是計較這些的時候,據說外面還是大災之年,很多人常常是幾天都吃不上一頓飯,能喝碗濃粥,已經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情了。
由孫老頭喂著,將粥喝了下去,感覺身體有了些氣力。看著木質的天花板,林飛心中思緒有些雜亂。他想「英雄造時勢」,但前提是他是英雄么?無論在哪個時代永遠都是平庸者多,而功成名就者少,機遇和勇氣是成功的必備條件,先不說勇氣,屬於他的機遇會在哪兒呢?
對於這個時代,他所了解的都是從伍鄂的口中知道的,顯得太過片面。任何一個人想在所處的時代有所作為,必然要先去了解它。也許他現在最應該做的,是先去融入這個時代,那怎麼融入呢?
目前他所在的地方就是一個土匪窩,如果要離開,若只是他自己一個,那倒是好走,什麼時候得空就能溜了。但反過來想,他溜出去又能去哪兒?外面可不是什麼太平盛世,也許剛下山就被人宰了,這樣的事情也並非是不可能的。再說他還不是一個人,還有母親,在這樣的時代,她才是真正的弱者,如果沒有強者依附,根本無法生存。
想到這裡林飛暗自嘆了口氣,無論在哪個時代,人生都是充滿無奈和艱辛,每一步都舉步維艱。
想走是不可能了,那麼只能從內部突破。有什麼辦法能夠讓他在青龍山內部崛起呢?審視自身,林飛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沒有發現自己有什麼明顯的優勢。
青龍山內部,想要出人頭地,想來也無非就是兩條路,一則:武力超群,如此自然會有人擁護,自然在組織內部會有一定的地位;二則:智力超群,並且在某個關鍵的時期表現出來,引起領導者的注意,如此自然會青雲直上。但前者需要能力,後者需要機會,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做成的。
林飛相信憑藉自己領先的意識,雖然在並不是熟息的歷史朝代中,但人性是相同的,他有信心從中脫穎而已。
外面陽光明媚,知了聲此起彼伏。由於是木屋的結構,屋子裡面倒是不覺得悶熱。儘管剛剛醒來不久,但喝完粥后,沒一會兒,依然感覺很累,迷迷糊糊中便又睡了過去。
醒來以後天已經黑了,再次醒來整個人感覺比之前又好了很多,儘管依然很艱難,但硬撐著居然能下地了。如此的恢復能力,連他自己都感覺很吃驚。
伍鄂手中提著兩支被弩箭射死的野雞走了進來,見林飛已經能夠下地了,高興的大聲喊道:「孫老頭,孫老頭,我兄弟能下地走路了,你這葯還真管用。」
孫老頭此時從門外走了進來,看著林飛道:「不是我葯好,是這小子身體恢復能力強。不過,再怎麼說也是傷了筋骨,還是不要隨意走動的好。」
「我實在是躺著太悶了,您老放心,我會小心些的。」
屋外星空璀璨,夜色如水,身處其中,心身感覺無比放鬆。林飛心中不由的想,如果所處的是個太平盛世,哪怕只是做一個普通的百姓也是一件極好的事情。當然這樣的念頭只是一閃而過,平凡的日子他已經是過夠了,這一世,他想要的是轟轟烈烈。
見林飛默然不語,伍鄂寬慰道:「劈材挑水的事兒,你就不用擔心了,孫老頭已經去找過松先生了,說你在這兒幫他做一段時間的葯童;娘那裡你也不用擔心,聽說你能在這兒給孫老頭做葯童,高興的嘴都合不攏。」
孫老頭也說道:「小子,你就放心在這兒養傷,別的事兒就不用想了。」
林飛苦笑道:「我都這般模樣了,還能想些什麼。對了,那頭老虎,你們怎麼處理的?」
「當然是撥皮抽骨了,只是可惜了多好的一張虎皮,硬是給毀了。如果沒有那個箭孔,最少能多賣出數百兩銀子,那可是數百兩呀!」
林飛鬆了口氣,他還真怕這小子犯二,將這老虎上交青龍山,那可就虧大了。
孫老頭顯然是明白林飛的意思,笑道:「還真被你猜對了,這小子犯傻想直接上繳呢。」
從穿越的第一天,和伍鄂的聊天中,林飛就知道他對於青龍山是有著很深的感情,母親也一樣。在他們的眼中,青龍山就是他們的家,沒有青龍山的庇護,他們根本不可能活著。所以哪怕是經歷過前兩天的埋伏事件,這樣的感情,也並沒有減少一分。
作為現代人的林飛,有時候會覺得很難去理解這樣的一種情感。母親每天勞作,洗衣做飯到雙手滿是鈞口,也從來沒有一句怨言;伍鄂每日打獵,打到的那些野味自己從未吃到過,前兩日更是被伏擊,差點死了。如此種種,若是用現代人的思維來看,即便是不心生二心,也不可能如同伍鄂一般如此實誠。
「那東西現在在哪兒?帶我去看看吧。」
老虎林飛是見過的,但這麼大而且還和他近身搏鬥過的,可就只有這一個。
「死都死了有什麼好看的,要不是這兩天擔心你的身體,我早把它的皮給拔下來了。」
一聽伍鄂這話,林飛焦急的道:「現在還放著?這麽熱的天,那不臭了呀,趕快處理了,這可是好東西,渾身都還是寶呀。」
「看來你小子還有點見識,還知道老虎渾身都是寶。」孫老頭指著伍鄂道:「這個莽夫,就知道心疼那張虎皮。固然,虎皮是這老虎身上最值錢的部分,但如此雄壯的成年虎,其虎鞭對於很多人來說才是真正的無價之寶。還有諸如虎骨,虎牙等等都是有著不可多得的藥用價值。」
林飛不耐的道:「您老就別說這些了,你們把那東西放哪兒了,別被豺狗叼走了,那我這傷算是白挨了。」
「叼不走,那東西放在地窖里了,既可以防止腐壞,又能保證安全。」說完孫老頭便帶頭往屋內走,伍鄂攙著林飛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