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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大佬和普通人的區別

  “我年紀大麽?”


  溫時瑾向來淡定,可是在聽到‘女兒’兩個字的時候,太陽穴還是突突的跳了兩下,臉色也繃不住了。


  他今年也才二十九,還不到三十歲,正當青春年華。


  許初沒想到溫時瑾還會介意這種事情,提醒道,“這兒附近是大學城,他們才二十歲上下。”


  對於二十歲甚至不到二十歲的這些年輕人而言,超過二十五歲就已經年紀很大了。


  “不過主要也不是你年紀大,這個倒也看不太出來。”


  “那是什麽?”


  許初掃了他一眼,“你看看這兒,有穿成你這樣的麽?”


  溫時瑾出門,萬年不變一身西裝,除了黑的就是黑的,他的衣櫃裏麵也是,清一色的白襯衫和黑襯衫。


  更重要的是,他還坐在輪椅上。


  照顧殘疾這句話,向來和尊老愛幼寫在一起。


  溫時瑾語塞。


  “有賣烤紅薯的。”許初的聲音拉回了他的思緒。


  前麵烤串攤旁邊一個碩大的‘鐵桶’烤爐,正冒著蒸騰的熱氣,旁邊圍著三三兩兩的年輕男女,五塊錢一個不議價。


  許初挑了一個,掰開一半遞給溫時瑾,“嚐嚐。”


  溫時瑾沒接,“我不餓,你自己吃吧。”


  “沒口福。”許初收回手。


  不吃拉倒。


  想也知道像溫時瑾這種大少爺,對於街頭小吃是沒什麽興趣的,而且他向來謹慎小心,怕是不願意吃外麵的東西。


  許初單手推著輪椅,另一隻手上拿著各種吃的東西。


  “你吃的完麽?”


  “吃不完回去當夜宵,明天就走了,吃不到了。”


  “吃撐了又難受,何必?傳出去以為我平時沒給你吃過東西一樣。”


  溫時瑾眼角的餘光瞥了一眼身側。


  他這把價值過百萬的輪椅此刻兩邊把手上掛滿了各色小吃,各種作料的味道熏得他頭疼,雖然有點不滿,但是竟然也沒有抵觸。


  這要是讓陸睿瞧見的話,要把下巴都驚掉。


  越往夜市裏麵走,越是人多擁擠,即便溫時瑾坐著輪椅,有個‘殘疾人’的表麵特征在,後麵人看不到也沒辦法做到禮讓殘疾人關愛社會了。


  好幾次,溫時瑾被人擠到,有個胖大姐差點一屁股坐到他身上來。


  “哎呦不好意思啊小夥子,沒站穩。”


  胖大姐手裏一盒新鮮出爐的臭豆腐汁撒了溫時瑾一腿,“我給你擦擦,擦擦就好了。”


  任憑溫時瑾修養再好,也說不出‘沒關係’這三個字來。


  “不用了大姐,沒事。”


  許初連忙攔住大姐,立馬推著溫時瑾掉頭,好不容易找了個沒人的花壇後麵待著,稍稍遠離了喧囂。


  她感覺要是再不把溫時瑾帶走的話,他得把這整片夜市的攤兒都給掀了。


  “我說什麽來著,你不適合來這兒。”


  許初摸出紙巾,擦著溫時瑾衣服上的臭豆腐汁。


  可惜這味道實在是上頭,怎麽也去不掉。


  “回頭讓人送去幹洗店吧。”


  許初放棄了。


  “不用了,這件衣服我以後不會再穿了。”


  “不至於吧,洗洗就沒了。”


  溫時瑾不置可否,態度卻相當明確,這衣服他顯然是不可能再穿了。


  “溫少爺,你知道你這件衣服夠普通人一年的生活費了麽?”


  “我不需要知道。”


  許初竟語塞,默默吐槽溫時瑾這種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人就是不懂人間疾苦。


  “那我們回去吧。”


  溫時瑾說,“不急,吃完你的東西。”


  許初微微一愣,瞥了一眼掛在輪椅把手上的那些袋子,微微挑眉,“也是,免得帶著這些東西回去弄得你車裏都是味道。”


  她大喇喇的坐在了旁邊花壇台階上,拆開了裝剩下一半紅薯的袋子。


  “你應該從來不吃這些東西吧?”


  “很少。”


  許初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不喜歡麽?我看你平時吃的東西都挺清淡的,看著一點兒都不好吃。”


  溫時瑾吃飯的習慣極其養生,清淡為主,吃飯連油鹽醬醋都放得少,什麽榴蓮之類味道大的東西估計碰都不碰。


  “不是不喜歡,是習慣。”


  “有什麽區別麽?”


  “味道大的東西容易染在身上。”


  許初一下子明白了。


  溫時瑾經常從他那間密室裏偷偷出去,平時也有要隱藏行蹤的時候,而如果染了什麽氣味重的東西,就有可能會被人發現。


  飲食不同於香水那麽明顯,這已經是極其細微的細節,他居然都能考慮得到。


  許初暗自詫異,“需要這麽謹慎麽?”


  “有時候你活的不夠謹慎的話,命就沒了,這就是我們和普通人的區別。”


  錯愕之餘,許初發現溫時瑾這個人某些時候非常小心眼。


  比如剛剛她諷刺他不知人間疾苦浪費錢,這會兒就被他懟回來了。


  許初把剩下的紅薯又掰開一半,“現在又沒有什麽特殊情況,嚐嚐。”


  安靜了幾秒,溫時瑾接過了那一半,嚐了一口。


  許初問,“味道怎麽樣?”


  “一般。”


  “我也覺得一般,外麵賣的烤紅薯總是沒有自己烤的好吃。”


  許初眨著眼,眼睛裏亮晶晶的。


  隻有這一刻溫時瑾才覺得她和夜市裏那些女孩是差不多年紀的,愛吃愛玩又天真,不過天真這個字眼實在是不太適合許初,她長得就是一臉聰明的樣子。


  溫時瑾微微挑眉,唇角也勾了起來。


  他喜歡聰明人。


  翌日一早,溫時瑾和許初飛回A市。


  溫家老爺子壽宴,早在A市定好了酒店,廣發請柬,邀請了溫家眾多親朋以及與溫氏集團相關的眾多政商名流,可以說,這排場不是一般的大。


  “瑾少,這是這兩天公司談成的項目。”


  一回到A市,常風就把溫時瑾不在這兩天,溫軒談下來的合同拿了過來。


  溫時瑾翻了翻,淡聲道,“我這位堂兄夠有本事的,三天談成了兩個五百萬的合作,照著這個能力下去,恢複總裁的位置指日可待。”


  “這事兒我看著有點問題,已經讓人去查了。”


  “好好查查,壽宴上或許能給爺爺一個驚喜。”


  “是。”


  溫時瑾合上了合同,麵上波瀾不驚,“阿初呢?”


  常風說,“太太一早就出門了,說是去給老爺子準備壽禮。”


  壽禮?


  溫時瑾微微蹙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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