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金龍之谷(2)
嬌妮話音剛落,所有人一起看向了阿瑪弗蕾。
阿瑪弗蕾臉頰微紅,略帶憤怒地拒絕道:「不行!無論如何,我也不會配合你們用撒謊騙人的方式進去的……」
然而半天后,阿瑪弗蕾已經開始使用豎琴,在距離雲巨人居住山峰非常近的一片曠野中彈奏起美妙的音樂了。
原來,當阿瑪弗蕾激烈拒絕之後,達拉只說了三句話,就讓這個虔誠的年輕牧師改變了先前的態度。
第一句是:「我是太陽神培羅在人間的代言神選者,我做的事情,就是為了實現太陽神培羅的意志,重鑄光明世界,對嗎?」
阿瑪弗蕾點頭。
第二句是:「是太陽神讓我們無論如何也要趕在地下黑暗勢力之前找到他說的四件寶物,對嗎?」
阿瑪弗蕾想了想,又點頭。
第三句是:「所以,如果我們不用一點點善意的謊言進入山谷,就無法避免和雲巨人發生流血衝突,也分別不能儘快取得『王者之甲』,對嗎?」
阿瑪弗蕾想了想,再次點點頭。
然而,點頭之後,她又再心有不甘地辯駁道:「可是,如果我們明說……」
「那我們就會被雲巨人直接拍成四張紙人。原因很簡單,人類的生死,在金龍眼裡也好,在雲巨人眼裡也好,都是無足輕重的。你明白嗎?這是目前性價比最高的奪寶方式了,沒有之一。難道你一定要看到大家打個你死我活的才願意嗎?」達拉又道。
「那麼你們究竟打算怎麼做呢?」阿瑪弗蕾也動搖了,問道。
「很簡單,用你美妙的音樂,吸引雲巨人的注意,我們則想辦法偷偷溜進山谷之中。」達拉道。
「等我們進去后,你就可以和雲巨人們自由交談了,到時候你愛告訴他們真相就告訴他們真相,怎麼都行。」嬌妮也道。
果然,阿瑪弗蕾演奏的豎琴堪稱天籟之音,不一會兒,就吸引來了兩名雲巨人守衛。
近距離看這些令人生畏的龐然大物,不僅是正在曠野中演奏的阿瑪弗蕾感到震驚,就連躲在隱蔽處觀察的達拉、米雅莉和嬌妮三人也心生敬畏。
雲巨人擁有結實的人形身體,五官相當俊秀有形,他們的皮膚介於帶點藍色的乳白色到天藍色之間,頭髮是銀白色或黃銅色,眼睛則是明亮的藍色,成年的男性雲巨人,看上去足足有18英尺高。
達拉發現自己很難不去注意對方几乎有自己大腿粗的第三條腿。
「啐!」米雅莉發現達拉的目光所及處,臉蛋緋紅,低聲啐了一口。
兩名雲巨人似乎是被阿瑪弗蕾純凈、澄澈的音樂里透露出來的精神力量打動了,絲毫沒有注意到,就在他們身後,三個爬蟲般渺小的生物,正手腳並用地爬過他們先前一直站崗的崗哨處,從雲霧繚繞的半山腰隘口,悄無聲息地滑入了深不見底的山谷之中。
滑落到谷底之後,達拉三人都覺得自己總算見識到了真正的美景,簡直猶如走進了另一個與世隔絕的天地。
山谷中開滿了一大片色彩斑斕的美麗鮮花,蜂飛蝶繞,彎彎曲曲的小溪流猶如星羅密布的經緯一般,將草地割裂交織出一幅幅巨畫,明亮的湖泊點綴其間,猶如散落在棋盤上的珍珠般閃著波光粼粼的水光。每走幾步還能遇到一兩棵枝葉茂密的大樹,樹冠上掛滿了令人饞涎欲滴的成熟果實,空氣中飄蕩著誘人的甜香味道,沁人心脾。
不遠處,夕陽西下,晚霞滿天。
「真美啊!」精靈米雅莉感嘆道。
但很快,三人的心思就不再關注眼前的美景。
因為谷中儘管美麗,但依然充滿了龍族特有的威壓,令人透不過氣來。
雖然絕大部分金龍都在熟睡,但依然有少部分龍在精神奕奕地清點自己的財寶。
達拉等人剛進龍谷,就已經被這些龍所發現。
其中一兩隻特別好奇心重的金龍,還振蕩著翅膀飛了過來。
達拉三人完全無法動彈。
終於體會到「金龍谷」三個字的含義,這裡特么的不止一隻龍啊。
誰說龍是獨居生物來著?
這裡起碼就有幾十隻。
幾十隻龍啊!
想到冰火世界里三隻龍就碾壓彌林的龍媽,達拉和米雅莉還有嬌妮三人都覺得自己中了頭彩,居然在這些金龍家族都十分興旺的時代,進入了金龍們聚居的山谷之中。
「你們是誰啊?」其中一隻好奇心爆棚的金龍飛到達拉三人身邊不遠處之後,落了下來,注意到對方因為自己的龍威而沒法好好交談,他還特別好心地收起龍威,化身成了一個英俊的人類男子模樣,緩緩走到三人面前,用金色的眼睛好奇地來來回回打量三人。
「我是人類現在新任的神選者『達拉』,她們倆是我的夥伴,精靈法師米雅莉,這是我妹妹嬌妮。」達拉發現對方對自己毫無惡意時,鬆了口氣,簡單地介紹道。
「幾百年來,你們是第一批能夠闖過雲巨人封鎖的生物,」此時,又有一些金龍因為好奇而靠攏過來,先前變成人類男子的那一條,看到達拉三人沒有因為龍的圍觀而當場崩潰,對他們三人的好奇心更大大超過了此前的警戒,不禁用饒有興味的口吻打聽道,「你們來這裡做什麼呢?」
米雅莉沉默地將先前荷曼國王寫給金龍的信(已經重新粘合好了)遞給了金龍變成的人類男子。
對方看完之後,顯得更加興奮了,甚至有一些幸災樂禍的感覺在裡面:「啊,原來你們是要找『王者之甲』啊!」
聽到達拉三人的來意后,其他的金龍也都露出了同樣的興奮。
這種村口的花開了大家都來看的熱情,讓達拉三人都本能地察覺到了一絲異樣。
然而,變成人形的金龍很快就重新變回成了一隻龍,並且半卧倒在地,對地上的三人說道:「我知道『王者之甲』在哪兒,我可以送你們過去找它。」
這,未免實在熱情過頭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