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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二節 韋老叔破突厥(一)

  西域塔里木河夏天時因為積雪冰川溶化,水量急劇增長,就象一匹無韁的野馬般奔騰咆哮著穿行在萬里荒漠和草原上,極有看頭。


  現在已是初冬,它失卻了往時的能耐而變得平靜地流淌,毫無波濤。


  不過,即使是這樣河流,也一樣能淹死人。


  「就象唐人,他們是這世界上最有教養和長相最美、衣著最為得體的人種,看上去人畜無害,但實際上,他們是殺戮強者,各族中死了多少英雄豪傑給他們!」


  「如我大突厥,控弦百萬,疆域萬里,每當秋高草肥時南下,令南朝顫抖,那時期的南朝(指隋唐,北朝指突厥)皇帝誰不怕得要命!而今卻淪為唐人驅使,被逼得造反。前後差別之大,實在令我們汗顏!」


  「是啊是啊,聽說那大將軍韋晞生得面貌俊俏,迷住了大唐公主,但若小看他的話,小看他的人統統都下地獄了!」(唐時佛法興起,地獄已被人曉得)


  「不過唐人的馬軍統領史萬超生就異象,一看就知道不是唐人的出身,應該是個雜胡!」(後來一查,還真的是,史萬超祖宗的血緣確為胡人,彼時漢胡混雜,血緣亂七八糟至極,就連李唐也是如此,說自己是漢人,結果卻露了狐狸尾巴,因駙馬之事,高宗皇帝想動殺諫官,他女兒親自持刀,赤果果的胡人作派,換作是趙宋,仁宗皇帝連包拯近距離對他說話時口水噴到他臉上都忍了,那叫做唾面自乾)

  「雜胡又怎麼著,現在他是大唐軍隊馬軍統領,殺起胡人來那是一個快!」


  史萬超自小在大唐出生長大,早將自己當成了唐人,而周邊的唐人也把他當成唐人,他與胡人根本沒有共同語言,見了胡人作反就砍,毫無殺同族兄弟的心理負擔。


  金帳內,阿史那都支召集諸酋會商,說起與唐軍的會戰,他必須與唐軍作個勝負,以取得優勢。


  因為他聽說韋晞快要回來了!


  消息傳來,阿史那都支頭皮發麻,想想大唐的不敗戰神率軍出現在西域時,噢,阿史那都支真是不寒而慄。


  人的名聲樹的影兒,聽說他在海外又打贏了,搶上千萬貫的財貨回來,連對方大王(天皇)的頭都給砍了。


  想到此節,阿史阿都支覺得腦袋涼嗖嗖的。


  韋晞要來西域,因此阿史那都支想抓緊時間,在他來之前,將西域唐軍打個半死或者滅殲,爭取主動,與大唐談判。


  此為阿史那都支內心想法,遂派人約戰,對方韋待價接了,準備大打一場。


  戰前諸酋會商,談起唐人猖獗之事,無不嘆氣,阿史那都支給他們打氣道:「唐人雖然厲害,但現在我們這裡絕對不差,一戰擊垮唐人!」


  然後他自領中軍,分派出李遮匐為左軍,另一大酋阿史那杜壯為右軍,三路齊攻唐人!

  會戰那天,突厥人真的是吃奶的力氣都使上了,上至八十歲老頭、下到八歲大的小童,只要能夠騎上馬的統統派上用場,一眼望過去,大人小人老人女人,大馬小馬,約摸有上十五萬人,滿場騎兵,聲勢之大有如夏天的塔里木河,浩如大海!


  要是膽小一點的南朝將領,還真的不敢打了!


  所以南朝對上北朝,有時南朝將領見到對方這麼多的人騎,未戰已經心怯了三分。


  北朝用慣這種大陣勢,是以延伸到金國(就是金兀朮,老野豬皮的祖宗)與元朝和宋朝開戰時,就簽發所有漢人丁壯當兵,謂之簽軍,也是許多人,滿山遍野,哪怕都是豬,也得砍上許久。


  唐軍出陣,韋待價同樣使出吃奶的力氣,拼湊出三萬人馬,當然不會這麼喪心病狂地將老人小孩和女人都出陣。


  看起來精銳得多,但也寒酸得多。


  不過韋待價不怕,換作之前的他,信奉的是他便宜侄子韋晞所教的人「以人為本」的作戰原則,依託堅城,保留機動作戰兵力,殺傷敵人,積極防禦,積小勝為大勝。


  但今時不同往日,他有驍將史萬超作陣膽,又有最新京城來人為後盾,自然敢打。


  而他手下兵將,如果換作史萬超來之前,面對胡人十五萬,那是身上加多五個膽也不敢出陣的(當然老韋也不敢打),但在史萬超帶著他們打了幾個月的突厥人之後,也覺得突厥人不過爾爾,殺他們同樣冒血,而且遇到史萬超親自帶隊,都是唐軍勝利。


  此戰有韋待價都護、史萬超將軍都在,他們不怕,大伙兒跟著打唄。


  ……


  見到突厥人多,史萬超這個殺人狂絲毫沒有懼色,嘿然道:「好極了,等殺光了突厥人,俺好回家鄉擺擺威風去。」


  上次他回家鄉很低調,這次他當了中央軍的中郎將,差不多是現代的京城衛戍司令部的師長還要高上一點,那官可真不小,回鄉得警車開路,地方官員十裡外接。


  見到史萬超淡定,部下也都情緒穩定,等著與突厥人好好地做上一場。


  ……


  韋待價以史萬超為先鋒,驅兵大進,不留後手。


  史萬超一舉手中鐵刀,兩腿一夾馬腹,箭一般嚮往敵陣衝去。他背後軍旗獵獵,上萬騎兵毫不猶豫,緊隨其後。


  唐騎鐵蹄卷塵,乾燥的曠野上瀰漫的黃塵,踏地如雷,義無反顧,悍然殺敵。


  敵人一層層地圍了上來,雙方招牌的弓箭射擊之後就沒什麼技術含量地大p出手。


  那時期的戰術什麼的有之,但更多的就是大家比賽殺人。


  史萬超揮刀亂砍亂殺,偶有敵人的兵器打在他身上,箭射在他甲上,那是精工打造的重甲,極是優質,對方不僅傷不著他,反彈是妥妥的。


  而他的刀子可不被反彈,轉眼之間,就有十餘個突厥人被他砍殺落馬。


  立即他全身被敵人的鮮血噴得成為一個紅人!

  戰場紅人!


  見此情況,唐軍士氣大振,高呼道:「大唐萬勝,有我無敵!吶喊著隨之衝鋒,與突厥人殺成一團。


  說起來,唐軍在史萬超的統領下頗為雄壯,殺得突厥人那些半牧半民兵悲慘,雙方交換比例高達一比五,我方傷亡一人突厥人就有五人傷亡。


  見到已方受虐,有人高呼道:「唐狗休要猖狂!」


  一個虯髯滿腮,眼睛含藍,虎背熊腰敵方大將,持著一條粗大的狼牙棒率著數百精騎進行反衝鋒,貌似游牧民族都喜歡使用狼牙棒作戰?(唐征夷大將軍韋晞同樣愛用狼牙棒作戰,他也是胡人?)


  看他狀況,應是突厥貴種(阿史那氏),史萬超來了興趣,他殺人不問青紅皂白,但問起來道:「你家史爺爺刀下專斬有名無名之輩,你叫什麼名字。」


  那將怒目橫眉地道:「阿史那宗金,死萬超你到地獄莫忘了!」


  漢話說得不錯嘛!史萬超怪叫一聲道:「阿史那宗金,你爺爺我殺得人多,即送你到地獄當他們的統領去!好好去做,莫負期望。」


  阿史那宗金居然回了句新式國罵:「去你m的!」(傳自韋晞,流傳迅速)

  兩人刀錘狠碰,火星四濺,直打得激情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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