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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五章 戰火暫熄(八)南馬鎮

  暹羅也心知肚明!

  反正這些小國,都已被大明掌控。無論承不承認,都沒那個必要了。便順水推舟,主動解除與四個蘇丹國的朝貢關係,算是給大明錦上添花。


  有時候,主動總比被動好,割讓總比霸·占強。大明向來自譽為文明之國,肯定也在意這法理上的正統性。所以暹羅這樣做,算是讓大明有了合情合理的吞·並借口。對明暹關係,也有莫大的好處。


  這麼一來,暹羅算是大放血了。一下子,將馬來半島全都贈予了大明。即使大明還有其它心思,但在這誘人的蛋糕下,也不免對暹羅改觀了不少。


  而且這還沒完!暹羅在和約中,首次闡明,自己以大明為宗主國,確立了官面上的朝貢關係。要知道,以前暹羅雖懾於大明的實力,但官方層面,一直都將自己與大明的地位擺在一起。


  當時大明為了對付英國,也刻意拉攏,放下姿態。這就使得,暹羅官方對大明定位,一直比較模糊和混亂。


  這次一頓猛揍,倒是讓暹羅看清了大明的實力,心甘情願的臣服。於是正式承認大明的宗主國地位,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至於曾經的宗主國大清,則被暹羅斥為愚·昧不堪,不屑為伍。到底是火槍大炮的威力大,讓曾經對大清恭敬如賓的暹羅,都敢跳出來指責大清的無用。


  也是此次暹緬之戰,讓暹羅真真切切的體會到什麼叫孤立無援。之前承諾好會幫襯暹羅的大清,從戰爭的開始到結束,一直都像不存在一樣,根本沒派一兵一卒,入緬、入越作戰。


  就是口頭上的警告,也從未聽聞。不聲不響的,讓暹羅恨得直咬牙。


  最後無奈之下,暹羅只能以一國之力,硬抗大明、緬甸以及東邊五國的聯合進攻。壓力之大,形勢之危險,讓暹羅驚懼不已。


  因此抱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心理,對大清極為不滿與不信任。曾經清國冊封的印章、依仗、華服,也都在大庭廣眾之下,被暹羅燒為灰燼。這宗主國的身份,也被暹羅丟棄到歷史的垃圾堆里了。


  當下暹羅主動解除與清國的朝貢關係,還特意大肆指責。算是表明自己全面倒向大明的態度。


  對此,大明自然是欣然接受的。暹羅對大明朝貢關係,也正式確立下來。


  曾經的彭亨、吉打等蘇丹國,則與克拉地峽以南的洛坤府、宋卡府,合併成南馬鎮。首府設於宋卡。作為一座靠海的小城,宋卡的海貿,很早就非常發達。上次雖被大明炮轟一通,但現在,重建工作已被列入計劃。


  估計要不了多久,這裡的港口,就會修復完畢。大明的軍艦,也會將其當成補給點之一。


  除此以外,就是賠款。五千萬華元的賠償,暹羅是一分都沒少。雖然折算成了糧食,也都是足量的。


  也是暹羅是傳統的農業國,一年三收,糧食的產量很高。又因暹羅境內相對安定,雖然和緬甸大戰小戰交手了無數次,但無一例外,都局限在邊境。


  廣大的內陸平原、沿河沖積平原,都保持了較高的耕種水平。所以國庫里,囤積了很多糧食。一時間用來賠款,也都拿得出手。不然讓緬甸、越南這些戰亂不休,土地荒蕪的國家賠款,還真有些捉襟見肘。


  於是許多裝載了糧食的商船,從曼谷灣沿岸的羅勇、佛丕、春武里等城啟航。經新山、勿里洞島、爪哇省、安西省層層中轉,流入明京。再到各省各市,緩解了越發緊張的糧食危機。


  這還不夠!大明又用大批量的火槍、炮彈等火器,從暹羅官方那裡,低價買來近萬噸糧食。使得本就糧價虛高的暹羅,一夜之間,全線暴漲。大肆購糧風潮,也從暹羅刮到周邊國家。


  真臘、萬象等國,也跟著糧食飛漲。許多勉強糊口的貧民,也都恐慌的購買糧食。緬甸因連年戰亂,糧食產出,一直呈遞減趨勢。這次購糧風潮,也一下子引得緬甸國內,民心不穩。


  與此相比,大明的境況要好上太多。這也是發行糧票的原因!以致購糧額度,受到牢牢限制。所以無論怎樣搶,都無法引發大規模的購糧風潮。


  不過這都是后話了!當下暹羅、緬甸、真臘等國,已經因大明的大肆購糧,而出現糧價持續走高的現象。但礙於大明的威懾,這些國家的官員,都不敢對糧食出口進行限制。


  以致爆發了搶糧潮后,這些國家都追悔莫及。


  在以上兩個條件之外,還有第三個補充條件,那就是庄他武里租借區。


  和暹羅使臣們之前商議出的底線差不多,租借區三十里,由大明治理。明確的租借期限,則是三十年。等時間一到,租期問題,由大明和暹羅共同商量決定。


  其中暹羅有權決定是否延續租期,有權收回租借區。


  通過這個條款,可以明確的看出,暹羅很大幾率,會收回租借。大明何嘗不知道,但還是讓步了。


  當然,這不是大明仁慈!

  而是大明認為,暹羅的國祚,可能延續不了三十年。所以這租借的條款,不過是迷糊暹羅的權宜之計罷了。


  軍事上,租借區內不準有軍隊存在。但是一定的治安警察,則是允許的。只不過人數,不能超過一千。火槍,則不能超過五百。各種彈藥武器,也要在運抵租借區前,與暹羅商議。


  明面上的說法,是防止圖謀不軌之徒,竊取火器,給租借內的百姓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但實際上,這不過是暹羅忌憚大明。所以在軍隊、火器上,給予種種限制。


  對此,大明也坦然接受。反正南邊的巴蜀,西邊的椰城,就掌握在大明手裡。只要願意,暹羅怎能免於烽火。


  所以就先答應著,讓暹羅放鬆警惕。


  只是在軍艦上,暹羅放寬了限制。允許軍艦在庄他武里補給停靠、物資。但這是有條件的!


  大明要在三年時間之內,向暹羅交付兩艘新式戰艦。錢款則按照分期的形式,定期用錢糧支付。


  至於其他的行政事務,則都歸大明統屬。官員任免、刑法司法,都按照大明的規矩來。一些細節,也都參照越南租借區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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