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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六章 半島和解(七) 明暹和約

  畢竟這是明暹雙方,瞞著各方代表,商量出的和約。也是暹羅為了求大明原諒與庇護,犧牲了族群利益、國家利益的和約。所以無論是大明還是暹羅,都對這份和約的認同度很高。


  而且和約中,除了割地賠款,還有一些附屬條約。包括經濟與民事、軍事、文化等各方各面。但無一例外,都是暹羅一方讓步很大。總結起來,則是進一步開放暹羅市場,無障礙促進雙方人員往來交流。說白了,就是大明的商貨,再也不需要稅收或其它限制,無障礙進入暹羅。百姓移居大明,暹羅官方也不能出面阻攔。同理,明人進入暹羅,也是毫無阻礙的。


  但大明作為移民大國,對周邊國家的百姓,有很強的吸引力。所以暹羅人口流失加劇,是可以預見的。


  且在暹羅國內,明人是超國民待遇。各種優惠條件,也都最先向明人傾斜。比如商業上,只要明人開辦的店鋪,都完全免除稅收。觸犯了暹羅律法,也交由大明外派暹羅的司法機構處置。至於暹羅本國的司法體系,是不能適用於明人。


  這就是一種領事裁判權!讓暹羅百姓,在自己的國土上,低人一等。


  緬甸當初也和大明簽訂了類似的條約,但和暹羅的相比,就不及後者的嚴苛。畢竟緬甸對大明商人,不是完全免費的。就算稅收的額度要和大明商量,但到底,還是有一部分,能流入緬甸國庫!


  所以和暹羅一點都得不到相比,著實要幸運一些。


  文化上,暹羅雖沒有大肆推動漢化。但也認識到自身不足,所以請求大明幫助他們,建立與大明相同的基礎教育體系。不過和大明全國普及,小學免費不同。暹羅只以試點的形式,在曼谷、大城、春武里等大城市,建立寥寥數所學校。招收的對象,也以家境殷實的商人、軍官、地主等群體為主。


  至於普通百姓,則完全不在考慮範圍內。畢竟學費不低,家裡沒點薄產,也消費不起。


  另外還讓大明,每年以兩百人的規模,從暹羅招收貴族子弟,進入大明僅有的幾所大學進學。


  要知道,整個大明,也只有三所大學。其中大明國立大學、明京聯合大學,又一向嚴進嚴出。每年招收的學生,加起來也不超過一千五百人。


  且招收的對象,又基本是獲得大明國籍、天資聰穎的新移民。那些智力一般,連國籍都沒獲得的移民,是連大學的門檻都摸不到的。這就使得兩所大學的學生,質量非常高。


  第一批畢業的,目前已被當成碩士生、博士生來培養。也是大明的師資力量,實在緊缺得很。一般的小學,還能讓一些認字的清人去擔任老師。


  但像中學、大學,就必須要經過系統培訓,掌握一定教學經驗。並在思想上,與大明的整體價值觀趨同。否則就是害群之馬、誤人子弟。


  所以大明對這些教學人員的素質要求,不是一般的高。而大學又是教育體系中的象牙塔,對教學人員的要求,自然是水漲船高。以致目前兩所大學,都是由大明的穿越者們,在擔任教師。


  好在京滬兩地,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不少。學士、碩士、博士,都能在列車上找到。比如教育部長左鵬,就是名副其實的博士后。比博士,還要高出一個等級。


  目前他在擔任教育部長的同時,還是大明國立大學的掛牌校長。這也讓大明國立大學的風頭,壓過了明京聯合大學。


  只不過本著物盡其用的原則,那些擔任大學教師的穿越者們,在大明各個崗位,都有兼職。就是培養的學子們,也會在教師們的帶領下,投入實踐,從中積累經驗。


  和後世只生搬硬套的背課本,有很大的不同。


  也是大明的內閣部長們,總結了後世大學教育的弊端,從而做出針對性的調整。雖然達不到盡善盡美的程度,但在當前,確實有助於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


  只是礙於招收標準的原因,暹羅送過來的貴族子弟,很難達到招收標準。但教育,往往又和政·治密切相連的。雖然這些暹羅子弟,整體素質不達標。但他們的身份又擺在那裡,招收了,會讓大明,得到很多實際利益。


  並且大明可以五花八門的宣傳手段,對他們洗·腦。不求忠於大明,只求在將來大明攻佔暹羅時,這些人所代表的的利益集團,能為大明帶來方便。


  所以教育部長左鵬,答應了暹羅求學的條件。只是人數,壓縮到一百人。分攤到兩所大學,每一所基本只有五十人。


  而臨北職業大學,卻是不在暹羅與大明高層的考慮範圍內。畢竟臨職大,主要以培訓新移民為主。不管什麼人,移居大明,都會進入臨北職業大學。


  所謂物依稀為貴!沒有任何條件限制的臨北職業大學,自然入不得暹羅統治階級的法眼。到底他們是有身份的人,陽光還是很高的。這也符合大明的心意。因為大明只想把他們培養成『革·命』的火種。進入臨北職業大學,就和初始目的不符。


  在這樣的情況下,臨北職業大學就不在考慮的範圍內了。


  目前這些條件,都在明暹代表的磋商下,以條約的形式,變成了白紙黑字。只等暹羅和大明簽字畫押,這份條約,就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明暹和約。


  由於是私下進行的,各方代表,也都不知道這件事。所以在大明說完自己的條件后,談判桌上,就寂靜得詭·異。各方代表,也都埋著腦袋,打著自己的小算盤。其中緬甸代表,是想著降低自己的談判條件。


  因為大明說出的條件,比緬甸要小了數倍。無論是賠款還是割讓領土,都不及緬甸的三分之一。而且根據談判的習慣,一開始,大家提出來的條件,都只是虛晃一槍的障眼法。


  真正的條件,則在最後展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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