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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美女救英雄(一)

  S市屬於山區地帶,一個靠近北方的南方邊遠城市,有著南方的秀美又有著北方城市的剛硬,層層的山脈像母親保護孩子一樣把這個城市圍住,隻留下一個缺口供人們出入。


  這樣的城市理應安寧而祥和,這裏人理應善良而純樸,這裏理應是幸福的歸屬!可是,卻總有一些不和諧的因素。


  醫學院依山而建,從大門就去就呈上坡趨勢,一路向上,兩邊是宿舍樓。再最後一個宿舍樓的對麵是寬寬的樓梯,上完樓梯再走一百米就是圖書館。


  圖書館隻有五層,不算很大,但對於這個小兒精致的醫學院來說已經很大了。


  圖書館左側麵是一汪小池塘,取名未名湖,湖上架起一座橋,把小池塘分成兩部分,因此取名斷橋。


  小池塘再往上就是情人坡,情人坡左麵依山,右麵依水,地理位置十分的好,風景優美,是情侶們約會的最佳場所。


  單身的明雪也喜歡這裏,這裏有她家鄉的味道,大自然的清新美好總是能洗滌這塵世間的垢塵。明雪讀大學之前所住的小縣城經濟雖然不發達,但是環境優美,汙染很少,是個山清水秀的地方!

  今天是星期六,明雪一大早就來到情人坡看書,厚厚的解剖書拿在手裏分外沉重。


  明雪尋了個比較暴露的位置(偏僻的地方都早被情侶們占了,嗬嗬,大家都懂得),坐下開始看書。


  解剖書雖然厚,裏麵的知識繁多而複雜,但是隻要看進去,聯係自身的身體,看起來還是很有趣的,就像解剖課上老師說的,要想學會解剖,一個重要的方法就是學會自摸,自己身體上的部位搞熟,其他人的也差不多了,因為大部分人的器官位置都大同小異。


  明雪因為爸爸的緣故,從小開始聯係武術,對於人體的一些要害之處都有大致的了解。


  比如太陽穴和鼻梁部,現在學習人體解剖,她經常將兩者聯係起來,人體各個部位的柔弱程度都有所了解,對於攻擊敵手能達到傷害程度自己都有個大概印象,比如鼻梁部,因為那裏的毛細血管比較豐富,打破易出血,而且它和額竇相通,故此處很危險。


  明雪想到這些很是興奮,於是學習的勁頭更加強烈。


  看書的勁頭都停止不了,可是學校熄燈時間都規定,如果自己開個台燈又怕影響室友休息,明雪果斷選擇回自己的小天地,打算通宵,反正周末,早上又沒課。


  明雪說幹就幹,立馬會宿舍收拾些簡單的東西,告別依依不舍的程芳。


  明雪回到小天地,打開房門就漂來一股洗衣粉的香味,已經有一個星期沒來了。


  上次那個混蛋不辭而別後明雪把這裏裏裏外外的洗了兩三便,現在看起來可是舒服多了!明雪把包包扔向床頭的桌子,包包穩穩的落在目的上,明雪好心情的在心裏誇讚了下自己。


  抱著書本躺倒在床上,剛看了一下下,可是心卻靜不下來,腦海中的那個身影老是揮之不去,拉起壓在身下的被子聞聞,那個混蛋的味道真重!


  明雪一陣煩躁,她把她的煩躁歸於是因為想要為爸爸報仇的心切引起的!明雪幹脆起來,決定再收拾收拾房間,反正也看不進去書。


  房間裏裏外外都打掃了一便,看起來舒服多了。


  明雪的心情這才好些,想起別人都說學醫的多多少少都有點潔癖,明雪初聽時嗤之以鼻,可是現在自己卻真的有向潔癖那方麵發展的趨勢了,明雪一陣苦笑,不管怎樣,不能讓自己的眼球遭罪啊!


  收拾完坐下來休息,肚子卻呱呱的叫了,明雪這才想起來自己晚飯沒吃,看看表,才八點半,拿上包包去外麵吃點東西。


  明雪所租的房子雖然挨著學校,但是屬於一個巷道裏麵,進出都得穿過長長的巷道,巷道兩邊的居民也比較雜,但明雪並不害怕,一來她住這裏的時間少,就算住自己也出去的時間少,二來自信自己的身手足以保護自己。


  夜晚的S市很冷,即使是初秋,可是讓明雪竟然有一種入冬的感覺。


  S市地勢較偏,工業發展並不發達,在這個工業化的城市,環境質量上算是數一數二。


  晚上的S市太過安靜,給人一種蕭條的感覺,走在馬路上,盡管隻有七點多,可是人卻隻有三三兩兩。


  明雪邊走邊打量馬路兩邊,路的兩邊都栽種著銀杏,銀杏在這個城市隨處可見,這讓明雪有一絲的驚訝,書本說銀杏是國家一級保護樹木,銀杏還是一味很好的中藥,可以說幾乎全身上下都是寶,但這裏的人好像對銀杏沒有什麽特別的,從這條馬路上就可以看出來。


  銀杏上纏著電線,電線上綴著很多個小小的二極管燈,紫色的,燈光從上而下,就像墜落的流星,很美。


  吃完飯,大概九點半了。


  明雪打道回府,就在進巷道的時候明雪敏銳的耳朵聽到了不尋常的聲音,那是金屬相撞的聲音,明雪是有一副熱心腸,但得看對象。


  她一聽那聲音就知道是一夥混混在血拚。


  s市一個山中之城,地屬較偏,治安也就不怎麽好,可是再怎麽不好也沒有混混敢在學校附近鬧事,還是聚眾鬥毆!這群混混可真是膽大包天!這樣的人少一個社會就會安寧一分!

  明雪本就看不起混混,現在更加不會管這個閑事了,雖然她自信自己是個俠女,而且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從小到大也做過不少,但是今天,對於那些不知珍惜生命的人,她選擇視而不見。


  於是步子又邁開了。


  生活就是那樣,各種各樣的人都有,總有一些不把理應珍惜的東西好好珍惜,比如時間,比如生命,比如。。。。。。


  爸爸說他這一生是為正義而活,這個世間如果沒了正義,那人們還怎麽活得下去,爸爸最後的時刻都是在為他想要的正義而戰,所以明雪猜想他應該沒什麽可遺憾了吧。


  可是,有時候她又很自私的想,她甚至希望爸爸能沒有那麽高的追求,她不求自己的爸爸是個英雄,如果能,她想要自己的爸爸像同學們中的那些爸爸一樣,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每天按時上下班,平平凡凡的。


  如果那樣,他們一家三口此時是不是幸福的在餐桌上吃著晚餐,或者爸爸看著電視,媽媽收拾家務,自己認真的做著作業。


  她寧願不當英雄的女兒,她隻要爸爸能守在她身邊。


  如果這個世界太平,那麽很多悲傷的故事就可以不發生。


  就在明雪的身子要沒在巷道中的時候她回頭往打鬥的地方撇了一眼,那時馬路上來往的車輛打開了照明燈,一束燈光剛好照亮了路邊那金屬響聲來源之處,明雪正好看到了那個人,汗濕的劉海粘成一股,露出標誌性的疤痕。


  那個人,終於又出現了;那個人,果然就是個混混!

  明雪停住腳步,回頭走了幾步,倚在銀杏樹下,就那麽看著對麵,就這麽隔著馬路正對著那群鬥毆之人。


  這個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每次在你想見到的時候,總在你危及的時候,總在你渴望支持的時候,她,總在!-——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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