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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上庭

  第二天,林木一大早起來,坐車找到了蕭芸,隨後兩人坐車前往法院。


  所有的東西蕭芸都已經準備好,據蕭芸所說,上庭的時候只需要法官問你什麼,你就說什麼,一定要按照事實說話就行。


  其他的一切有她。


  說起來林木還是有些緊張的,不得不緊張啊,上法院這還是他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


  要說法院為什麼會這麼快就開庭其實還是有一個原因的,此案涉及到一位最近當紅的明星,所以明珠市法院非常的重視。


  再加上各方的壓力以及來自黃韜的同意上庭,所以才會有這麼一出。


  上午九點整,正式開庭,今天來的人非常的多,整個法院的座位都坐滿了,裡面全都是記者。


  一個個手裡都拿著相機,雖然在裡面不能拍照,但是至少能證明他們的身份不是?


  按照以往的情況來說,這種有關於個人隱私的事件應該是不會同意記者進庭的。


  但是黃韜認為自己今天拖下來,隨後找林木庭下和解是可以的,也可以趁著這個機會炒作一下,所以沒有拒絕。


  而林木還巴不得來更多的人。


  正式開庭。


  上方法官要求兩人提供身份證,雙方都提供了,法官看后交換。


  「原告請訴說訴訟請求以及提供證據等文件。」


  「法官閣下,我起訴被搞黃韜以及其工作室侵犯我的文化權,知識產權,並且財產權,其原因是黃韜等人未經過我的同意說我所原創的歌曲是其原創,並且大肆宣傳,出專輯等,對我的名譽和財產產生了侵害。」


  「被告,原告所說是否為事實。」


  「法官閣下,我反對,歌曲確實是我的原創,並且我有人證,請求召喚。」


  「原告是否同意。」


  林木一點也不畏懼,自己手中有直接的證據,自然不虛。


  「同意。」


  「請上人證。」


  「法官閣下,您好。」


  「證人,請訴說你的證據,並且保證你所說的都是事實,否則本法官將有起訴你的權利。」


  「是的,我發誓我所說的都是事實。」


  「原告所說的兩首歌曲確實是被告黃韜所原創,這是我親眼所見,而且我們還保留有當時所寫的詞曲證據。」


  「呈上。」


  林木聽后笑了,事情到現在也沒有一個月的時間,所驗證的筆跡時間也不能精確到一個月之內,所以這份證據完全是沒用的。


  「反對,法官閣下,事情到現在為止不到一個月,而筆跡驗證時間據我所知目前還沒有一個國家的能力能夠精確到一個月之內,所以反對證據有效。」


  「同意,被告是否還有陳述?」


  「沒有了。」


  「請原告出示證據。」


  「法官閣下,這是我當時唱歌時候的視頻,上面有精確的時間,並且可以請所有的技術人員查證並沒有技術上面的更改。」


  「同意。」


  說著林木把U盤交給了旁邊候著的一個人,遞交了上去。


  這時候,黃韜的律師說話了。


  「反對,法官閣下,這視頻並不能直接的證明這首歌是原告的原創,只能說明當時原告確實是唱了這首歌,請求證據無效。」


  蕭芸站起來,「反對,法官閣下,我想問被告幾個問題。」


  「同意。」


  「被告,請問被告律師所說若為事實的話那麼被告的歌曲是怎麼流傳出去讓我的原告所知道的呢?」


  「這……或許是不經意間流傳到網上被原告發現的吧。」


  「那麼若如被告所說是無意間流傳的話那麼問題就更大了,第一,據我所調查,這時候出來的第二天便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若為被告所說的話那麼為什麼網上卻只有原告唱過?」


  「然後據我所調查,被告在這兩首歌之前只是一個三線的明星,而只是在這兩首歌大賣之後才紅起來的,為什麼被告在之前有這兩首歌的時候沒有出專輯的呢?」


  「為什麼在原告唱了之後才會出專輯的呢?」


  接連幾個問題下來,黃韜一個都回答不上來,只能把求救的目光轉向自己的律師。


  「反對,法官閣下,原告律師這話帶有誤導。」


  「反對無效,原告律師所問全為事實。」


  「法官閣下,並且我可以提供一個最為直接的證據,在原告唱歌的當天晚上,在原告的房間裡面有幾十萬人聽他唱歌,這些人都是混跡在網上的人,什麼風吹草動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他們從沒有聽過這兩首歌,這可以直接的證明是林木所原唱。」


  |「若有需要,可請YY官方提供用戶數據進行調查,幾十萬人,他們和原告並沒有過交集,所有的交集都是在網上化名所產生的,所以並不能造成直接的聯繫。」


  「同意。」


  「原被告是否還有陳述?」


  「沒有。」


  「沒有。」


  「那好,雙方看一下所說是否為庭上所說的事實。」


  說著就有人把文件拿下來,林木看了一下,確實是自己所說的,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黃韜也是一樣,不過他的臉色卻是鐵青色的,他知道,這下是栽了,但是這是在庭上,發泄不出來,一切都只能憋著。


  「|原被告是否願意和解?」


  「願意願意。」黃韜聽后連忙說道。


  「拒絕,原告拒絕庭下和解。」


  「那好,本庭宣判,結束,一小時后宣布結果!」


  「退庭。」


  所有人站起來。


  休息的一個小時,黃韜帶人找到了林木,當時林木正在閉目歇息。


  「林木是吧,說你想要什麼才能和解吧。」


  「我不想要什麼,只是想要一個交代而已。」


  「呵呵,不就是想要錢嗎?一百萬還是兩百萬,說個數字,我滿足你,和解。」


  說這句話的時候,黃韜的眼睛裡面都是血絲,說明掙的是憤怒到了極點。


  「呵呵,當你偷我的歌曲的時候怎麼做的?其實如果在之前你找我和解我或許還會考慮一下,但是看到你現在這個樣子我不願意了。」


  「看你的樣子就知道是一個瑕疵必報的人,這次如果我放過了你,你以後會對我怎麼樣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肯定不會有什麼好事,我只相信一句話,那就是斬草除根,春風不生!」


  「請吧,不要讓我請你出去。」


  「你狠!」說完,黃韜黑著臉走了出去。


  PS;今天一更,因為明天上推薦,所以明天三更,然後作者看S5四強去了,收藏推薦來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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