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兒童福利院
接到蘇小雯的電話后,我心裡有種莫明的複雜情緒。
一方面,我為自己能機緣巧合,又遇到當年一同在兒童福利院生活過的玩伴,有一種難於言狀的感動,但另一方面,我又有些不安。因為我並不想回憶起自己在兒童福利院生活的經歷,也不想被人知道或者提起自己的身世。
想不到世界如此之小,都過去二十年了,我和她還能重新遇見,並且還可能成為今後的同事!
華小月——不,她現在改名叫蘇小雯了,她長成什麼樣子了呢?
我真的想象不出她現在的樣子。因為就連她過去的樣子,我都已經記憶模糊了。雖然還記得她這個人,甚至那天一同離開華城兒童福利院的情景都還記憶猶新,但對於她的樣子,我卻只有一個很朦朧的印象了。
我記得那時的她,雖然跟我就讀同一年級,但感覺她要比我高一些,也要成熟、懂事一些。她長得有點瘦,皮膚有點蒼白,有點愛穿連衣裙。
雖然我已經離開兒童福利院二十年了,平時我也對自己的身世諱莫如深,就連我的同學,也沒有人知道我並非我現在的父母的親生兒子,而是他們從福利院領養的。但是我有時上網時,卻會偷偷搜索一些關於兒童福利院的信息。所以我雖然從來沒有再去過任何一家福利院,卻也並非對之一無所知。
我通過網上很多圖片和視頻資料得知,現在的兒童福利院,無論是硬體還是軟體,都要比我們當年好了不知幾十倍!現在的兒童福利院,大多看上去像一個少年宮——至少從建築屋及設備設施方面看來是這樣的。甚至有很多兒童福利院已經開始過真正的「家庭式生活」:
兒童福利院公開招聘一些社會愛心人士,住進兒童福利院分給他們的套房裡(甚至有些是獨門獨院的別墅式房屋),每一個愛心人士都充當幾名孩子的「愛心爸爸」或者「愛心媽媽」,他們跟自己負責照顧的幾個孩子一起,生活在分配給他們的套房裡,過一種家庭式生活:陪孩子玩,給孩子做飯,甚至充當孩子的家教老師。
這些「家庭」,除了彼此沒有血緣關係,或者在情感方面可能不如社會期待那樣的如意,但至少從物質方面,比如住房條件,比如傢具或者學慣用品,甚至吃的穿的等等,都相當不錯,甚至要比許多經濟條件不太理想的普通家庭的孩子要好一些。
有一些兒童福利院,雖然沒有實行這種「家庭式」的生活,仍是按孩子的年齡、身體、智力等條件,分別安排到不同的大卧室里過「集體生活」,但物質條件同樣不差。
總之,現在兒童福利院的孩子比起我以前在福利院生活時,可說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我記得我生活過的華城福利院,也是一個大院子,四面都有高牆圍起來,只有前面有一個大鐵門與外面的世界相通。
雖然有大門可以進出,但由於兒童利院里的孩子,除了少數是因為親人死亡、失蹤或者沒有親戚願意收養,淪為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無生活來源的孤兒,才被送到兒童福利院的外,其他大部分兒童都是大腦麻痹(也稱腦癱)患者,或者器質性損傷、自閉症、先天愚、侏儒等病症者。總之,都是因為先天有一些難於治癒的病症,所以才被自己的親人遺棄的孩子,福利院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也不會讓兒童們輕易走出鐵門一步。
因此兒童福利院雖然大多建於城市中交通較便利的地方,但由於這些孩子與社會之間,被一道鐵門和四面高牆長期分隔開來,過著一種幾乎與世隔離的生活,所以就算長大后,也有很多人難於融入正常的社會之中。
只有為數不多的孩子,到了上學年齡后,因為智力正常,或者通過治療,可以照顧自己了,才會被兒童福利院送進附近的學校去上學。
——福利院的重要職責是收養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無生活來源的孤兒,並把他們培養成才。在孤兒成長的不同階段,福利院的工作側重點各有不同。對7歲以前的學齡前孤兒,福利院的工作側重點在「養育」,主要任務是管吃、管穿、管住,滿足孤兒生活需要,使其健康成長。對7歲至16歲的青少年孤兒,福利院工作的側重點在「教育」,主要任務是解決孤兒生活和接受教育問題,促進其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真正長大成人,成為社會有用之才。
我記得我生活過的那個華城福利院,規模較小,大約只有四十餘名孩子,其中大多數屬於生活無法自理,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孩子,而只有六個孩子符合可以就近上學的條件。而我和華小月就是這六名幸運兒中的兩個!
我那時名叫華小明,我們之所以都姓華,並非因為我們真的姓華,而是福利院給我們取的名字。因為福利院的大半兒童都是棄嬰,其中相當部分屬於來歷不明的孩子,所以他們的名字,就只能由社利院取名。因為無名無姓,加之那座城市名叫華城,所以華城福利院就統一給我們取「華」為姓。
從我記事以來,我就一直生活在華城兒童福利院里。而華小月卻跟我的情況不太相同:她其實是有親戚的,但因為父親病故,母親又離家出走,下落不明,雖然有幾個親戚,卻沒有一個親戚願意收養,所以才被公安機關按照政策和規定將她送進我們福利院來的。
華小月進福利院時是幾歲,我不清楚,也沒問過,但估計應是五六歲左右,因為她進福利院時,我正好已經上學了。我當時在上小學一年級,而她跟我一樣,被福利院送進了離福利院最近的那所小學,也讀小學一年級,因此我們的歲數應相同,或者相差一歲左右。
因為她來我們福利院生活時間並不長,大約只有半年左右吧,她和我就在同一天被人領養,離開了福利院,所以我對她的樣子才會記憶不深。
但也僅僅是樣子,對她這個人,我卻是一直記得的。因為我們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我們在一幫因各種病症,生活無法自理的兒童中間,屬於智力正常的孩子,我們又進了同一所小學,在同一個年級上學,雖然不同班,但我們兩個班級是緊挨著的,因此我們在學校里也會經常遇見。
本來,我們都是福利院的孩子,又在同一小學、同一年級上學,完全可以一同上學,一同放學的,但在我們那個年代,特別是小學生,都莫明其妙地緊守那道「男女防線」,加之我們心裡都不願被班上其他同學知道,我們跟他們不一樣,我們是福利院的孩子,所以我們之間好像達成某種默契一樣。儘管每天上學時一同出門,但一離開福利院,到了街上,我們就會馬上分開。在學校里,我們也假裝不認識一樣,見面不打招呼。放學后,也不關心對方是否放學,就獨自回去。就算在半路上遇見了,也會刻意保持一段距離。
如果福利院的阿姨問我們為何總不一起放學回來,我們的回答基本一樣:因為不同班,所以放學時間不一樣。福利院的阿姨開始還說,你們可以等對方一起回來呀,但問過幾次后,就不再過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