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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七、創意十分好,隻是缺知音

  話說夏天以支行名義寫的請示送到總行,主管副行長沈意民看後感到“以物抵債”的概念有新意,批示總行資產防損部、法律處的同誌開展調查研究。


  一天上午,夏天和任爾為開著支行的麵包車到了市民銀行總行,接到法律處的沈麗霞處長、楊陽律師和防損部的陳山石、徐海濤等人,經梅林二線海關準備到龍華現場查看皇龍大酒店的房地產。當一行人來到梅林海關的時候,沈麗霞處長冷不叮的說了一句:“哎呀,我的身份證沒有帶,等一下回來的時候,不讓進關怎麽辦?”


  陳山石說:“不怕,到時候我們想辦法就是了。”


  二十分鍾後,一行人來到皇龍酒店,也就是抵押房產所在地。大家下得車來,從外到內、從下到上詳細地查看了該房產。後來,又來到某國有銀行龍華支行的營業部,也就是該房產的副樓部分,在觀摩銀行員工的業務工作。


  走出酒店,大家看了對麵的人民公園和周圍的環境,聚在一起議論。


  陳山石說:“這裏環境不錯,外麵的廣場又很寬闊,很有氣派。若我們銀行真的抵債抵下來,不出五年,穩賺!”


  沈麗霞說:“看來抵押三、四千萬貸款是物有所值的,環境也不錯。問題是:現在拍賣有點有價無市,暴殄天物。”


  夏天說:“其實這個皇龍大酒店從市內那家上市公司轉手過來的時候,雙方議定的價格就是市裏一個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於1992年12月評估的,以6050萬元作價。”


  陳山石說:“夏科長,你回去再將那天寫的報告給沈副行長一份,順便匯報你們的想法,看上頭的意見怎麽樣。沈處長,你看行嗎?”


  “可以。”沈麗霞說。


  在回程的路上,大家看到一處叫瑩水山莊的樓盤,沈麗霞他們很感興趣,於是,下車觀摩起來。這是一個半拉子的樓盤工地,有點爛尾的樣子,每個單元都做成二層半的一戶一棟的別墅型建築。徐海濤問那管理人員:“這樣一套房子要多少錢哪?”


  他們回答說:“25萬就能買下來。”


  沈麗霞又問道:“是不是商品房?”


  “那當然,紅皮。”


  在當時,深圳的房地產證分為紅皮、朱皮、綠皮三種顏色,隻有紅皮是完整的商品房概念。


  徐海濤聽後高興地說:“這裏買一套房子,比市內買一套房子,同樣的錢,還能賺上一部車開開。每天開著一部車到市內上班多寫意!”


  這話說起來,也就從一個側麵說明當初二線關外的房地產是一個多麽嚴峻的價格走向。


  大家重新上車後往梅林關開去。到了關口,一行人下了車,進入邊檢通道,陳山石對邊檢說:“這是我們的處長,身份證忘在辦公室了。”


  把關的武警戰士說什麽也不讓沈麗霞過去。


  沈麗霞說:“我的律師證能做證明嗎?”


  這戰士倒還虛心,問了值班的隊長,隊長還是不同意。為什麽呢?因為沈麗霞是個女的,又長得文質彬彬,讓男人一看十分順眼。


  看官:小的這樣寫,倒不是因為戰士們使了壞心眼,執意要跟沈處長過不去。而是當初正在嚴控沒有身份證、沒有職業的青年女士進入市區,說是掃黃打非的需要。按理說,這沈麗霞都能當處長了,也有一定的年齡,不算青年了,但從她的臉上看上去,風韻猶存,更像掃黃的對象。


  這時,沈麗霞倒是不慌不忙,在看著梅林關的宣傳欄;這反而急壞了陳山石他們,一個個拿起手機,聯係朋友,看看哪位與梅林關有關係,請求幫個忙放他們進來。


  夏天看那值班負責人的軍裝上的標誌:繡著兩個星,中尉,大致是個連級幹部,也就是中隊長至副大隊長之間的職務。夏天走上前去,跟他打招呼說:“你好!隊長,我是住在七支隊大院的人,你看我的身份證,是大院的二十六棟。”


  梅林海關屬武警七支隊保衛,這隊長聽說是支隊總部住著的人,馬上笑容滿麵地查看夏天的身份證:果不其然,真的。然後,夏天又拿出市人民政府頒發的裏麵寫有相關單位應給予方便的“市專家工作證”給他看,對他說:“這幾個同誌確實是我邀請他們到龍華看房,搞調查研究,來的時候比較急,沈處長忘了帶身份證,請你幫個忙通融一下。”


  隊長笑了笑說:“好說。我還得向您解釋一下,最近市裏掃黃打非比較嚴格,您還得諒解我們。”


  夏天說:“應該感謝你是真的。謝謝了。”


  這時,一行人才順利進關。


  兩天後,總行的正式文件下來。文曰:

  市民銀行文件


  深市銀發字(1997)第388號


  關於對湖貝支行深市銀湖字(1997)第050號《關於處理深圳寶安皇龍大酒店抵押房產的請示》的批複

  湖貝支行;


  你行深市銀湖字(1997)第050號文收悉。總行資產防損部、法律事務處已會同支行進行實地調查。鑒於受市中院委托的深圳洲際房地產公司對該物業做出1306萬元(即1500元/平方米)的評估淨值與實際情況不符,若按此價格進行拍賣將無法抵償我行2700萬元的貸款本金及1353萬元的欠息,造成餘下的貸款損失。因此,經總行研究答複如下:

  1、首先考慮拍賣方案;但不能以洲際房地產公司評估的1306萬元為拍賣起價。拍賣起價的確定可有兩種選擇:


  以確保我行貸款本息不受損失的價格作起價;

  另找我行認為比較公正的房地產評估公司重新評估,以重新評估值作為拍賣起價。


  2、如按上述辦法之一確定的起價無法拍賣出去,再考慮與借款企業商談以物抵債事宜,但抵債價格應低於拍賣起價。


  3、在考慮上述兩個方案的同時,請支行與目前占用該酒店副樓的龍華某國有銀行商談將該酒店轉讓給龍華某國有銀行的可行性,轉讓價格應以保證我行貸款本息不受損失為前提。


  此複!


  市民銀行(印)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夏天看了這個文件,著手按照文件精神做起工作來。


  看官!夏天眼看一個兩年前被評為7800萬元(每平米5324元)的抵押房產,轉眼間被壓低為3600萬元(每平米2457元),而實得價更低至為1300萬元(每平米887元),心裏不忿,提出“以物抵債”的構想,現在看來,也是阻力重重。那麽,夏天這一以物抵債的設想能否實現,還有,這一設想能否經得起曆史的檢驗呢?

  請看下麵慢慢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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