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四、周凱歌的賭徒心態
一九九七年十月六日,夏天和陳作業、任爾為、郝文婷到中級人民法院參加借款人安延公司和岸尾經濟發展公司作為抵押人的3700萬元抵押貸款案的調解工作。由於這是涉及到一家銀行、兩個企業、四個方麵的案件調解案件,各方在庭外做了大量的工作,而在法院的調解則顯得相對比較輕鬆。
所謂庭外做的工作,具體說來就是:國太律師事務所對岸尾公司貸款的擔保方——深圳金凱歌發展有限公司做了一定的工作,要求它對所擔保的岸尾公司5900萬元債務的連帶責任不持異議。
當時,陳大偉律師對該公司法人代表周凱歌說:“反正就這樣了,真要你還你也還不了。何況,他們自己還有物業,不會動到你;退一步講,就是動到你,你也不可能拿出什麽像樣的東西了。不如接受我們的條件,待我們清收回來收到獎金後,給你分五十萬元。你看怎樣?”
說到後來,周凱歌還是不鬆口,陳大偉挑明了說:“就你那幾張辦公桌,一個牛角印,能值五十萬嗎?”
“說來也是。”周凱歌在心裏暗想。
但是,他是個雁過拔毛的人物,而且,頗有“不見兔子不撒鷹”的酸勁,就是不鬆口,害得陳大偉一再許以經濟利益。
當然,陳大偉也不可能先拿出錢來給周凱歌,眼睛還是盯在《投標責任書》規定的10%的獎金上,最後許諾拿出100萬元給周凱歌。但是,這給錢的過程是要收到獎金的時候才能進行,因為到了那時才有錢給呀!
周凱歌在盤算著這100萬元獎金的由頭,真有點像民間流行的一句口頭禪所講的:“鹿都還在山上跑,沒有打死,鹿湯已經喝了一碗了”的感覺。
周凱歌在心裏說:“會不會到時把我甩掉啊?”
但他轉念一想:“自己的公司也蹦達不了幾天了,振奮大廈的股權已經被法院查封,公司就剩一個空殼,不要白不要。”
於是,周凱歌猶抱琵琶半遮臉地對陳大偉說:“好吧,看在老鄉的份上,我就收了你這張空頭支票。不過,老鄉歸老鄉,你對我的承諾到時還是要兌現的。”
陳大偉說:“那是一定。我們從東三省大老遠跑到這裏來幹什麽來了?就是和氣生財。我是一言九鼎的人,絕不食言。”
周凱歌說:“要不要立個字據?”
陳大偉說:“這就不用了吧!你別說,昨天有一個易經大師跟我聊天後送我一本看相的書,並對我說,在我的五官中,長得最好的是眼睛和嘴唇。我問他說:‘大師,眼睛長得好的作用我聽說過,就是能認識人,判斷事情準,成功的把握大。而這嘴唇,有什麽妙處啊?’他說:‘你不要去管嘴唇的妙處這種理學上最高境界的理論問題。我就說說你個人的嘴唇,你看,長寬合乎比例,厚薄恰到好處。見凡男人,嘴唇要厚實多肉。這樣,按照你們生意人的講法來說,他講話的成本高——費勁,講起話來自然就少了。隻有這樣,講出的話才算話,一句頂十句。這也是生財之相,先生沒有聽說沉默是金的成語嗎?’我一想有道理,我就是這種說話算話的人。老周啊,你不太相信我的話,還是要聽大師一回吧。”
而周凱歌則不信此道,況且他的嘴唇也是不厚,達不到易經大師說的標準,但他還是發了財。他怏怏地說:“你沒有聽說過:地理先生嘴呃沙,風水先生大嘴巴,瞎子算命心裏明,斷準陰陽叫他爸。——他們就是一派胡言!”
兩人隨即哈哈大笑起來。
笑聲過後,陳大偉頗為認真地對周凱歌說道:“周總,你還別不信。前幾天,有位廣東本地的朋友來到我這辦公室,談到相命之道,那是有聲有色、神乎其神的,我算服了他了!”
周凱歌回應道:“啊?那說來聽聽。”
陳大偉侃道:“他告訴我,自然界的動物,隻要你有心深入了解,都能從它們的麵相、行為中窺探出一些它們本身宿命的東西,隻是我們對其中的奧秘知道得太少了!他說,一個對牲畜家禽有心得的人,看了小狗的舌頭幹不幹淨,就知道這條狗日後會不會咬人;看了乳豬的嘴和頭相,就能判斷出這頭豬每月能長多少斤肉;看了貓的尾巴長短就知道它會不會多管閑事把蛇抓回家,看了它的麵相,聽了它叫的聲音,就知道它殺不殺鼠,甚至有沒有巧殺的本領。據說,有一隻貓聲音淒厲異常,老鼠一聽其聲音,便如臨大敵,紛紛躲在一條下水溝裏不敢出來,而這隻貓就在下水溝旁不離不棄、不吃不喝地蹲守了幾天。幾天後,這些老鼠竟然集中死在那裏把下水道堵死了。……”
“有那麽神奇?”周凱歌問道。
“對!”陳大偉繼續侃他的大山:“他還有一件令人稱奇的事告訴我:有一回,一個路人看了他所飼養的一群鴨,指點著領頭那隻說:‘這隻鴨日後會上吊自殺。’他就是不信:鴨怎麽會上吊自殺呢?待兩個多月後,這群鴨已經長得羽翼豐滿,經常自己成群結隊到稻田裏覓食。有一天,這隻領頭鴨果然將嘴巴插在田埂上的石縫裏,兩腳懸空,被活活吊死了。”
“這怎麽說?”周凱歌聽出新奇,急忙問道。
陳大偉笑著繼續說:“壞就壞在這隻鴨子大勤力,頸項比同類的長多了,眼晴也出奇的靈光,看到一米多高的石坎上有一條小蟲,它一個跳躍飛身而起就要啄在嘴裏,怎奈嘴上用力過猛,長長的嘴巴插進石縫裏當了插梢。而這時,它那長長的頸項竟成了致命缺點,全身吊起來後,任憑它使盡渾身力氣也是枉然,越折騰死得越快,就這樣應了別人的預言。”
“啊!”周凱歌終於折服:“看來不信還不行啊!”
他倆就這樣,在一番談天說地之後,算是達成了默契。
另一方麵,銀行則積極和法院協調,在岸尾經濟發展公司案中增加安延公司為被告,並由安延公司確認在岸尾公司無法還款時,以安延汽車城的部分物業抵還貸款本息。這樣,岸尾公司的腸子算是比較順了。
安延公司寫給法院的承諾如下: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
深圳寶安岸尾經濟發展公司欠市民銀行湖貝支行貸款本金7500萬元,欠息2527萬元人民幣。情因此款實際投入安延汽車城的開發建設,如果在銀行限期的十月十五日前不能償還第一筆款項,我公司承諾交出“安延汽車城”的部分物業作為抵押償還物由銀行處理還債。
此致
深圳安延汽車城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日
這樣,岸尾經濟發展公司就好像沒有了後顧之憂,在法庭調解起來的氣氛將會比較輕鬆、愉快。
夏天他們來到法院,看到作為被告的兩個單位的代表已經到庭。其中,安延公司派出了律師肖明作為委托人;岸尾公司的法人代表已經不是劉森林了,已經改為林村木擔任。但是,仍然委托劉森林作為委托人之一參加調解,另外,委托新班子的另一位成員李華出庭。
在調解室裏,上述原告、被告都是惺惺相惜、互諒互讓,有的采取並案的方式,有的則以單筆調解的方式,很快的、自願的達成了調解協議。包括法院在內的各方都希望事情得到圓滿的解決。
大家簽字之後,調解隨即達成。
這事好像做得特別順利,隻剩下一道工序就可生效:輪到法院在後台製作法律文書,並送達各方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