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1章 跟下去肯定會暴露
賣出去的晶體越來越多,瑪莎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大。
本來她預計兩個小時就可以結束的宴會,愣生生延長到了四個小時。
這一次的收獲,遠比她想象的更大,錢收的多了,心情自然就好了。
瑪莎還特意挑準時機,又來到沙龍,進行了簡單的補妝,這才前往下一個宴會。
淩天這一次看明白了,瑪莎就是在搞一錘子買賣,到處忽悠騙錢,但是她賣的那個藥卻是真的。
淩天已經沒有興趣跟她去下一場宴會,反而是跟隨之前買下晶體的那名通緝犯,坐上了車。
“天爺,前麵那輛車非常謹慎,一直在七拐八拐,我們這麽繼續跟下去肯定會暴露。”
“那就換車!”淩天打電話叫來自己的手下,換上一輛白色的轎車,繼續跟蹤。
接連換了好幾輛車之後,他們跟著那名通緝犯來到了一處小區。
淩天萬萬沒想到,這個赫赫有名的國際通緝犯,居然還敢住在這種光明正大的地方。
他們就應該像臭蟲一樣,蜷縮在下水道那種肮髒而又惡臭的地方,這才是他們的最終歸宿!
淩天最不喜歡的,就是看到這些罪犯生活在光明中,就算他們能夠僥幸活著,也必須是見不得光的老鼠!
這幾個通緝犯堂而皇之的進入到一處高檔而又明亮的小區之中,甚至還和門口的保安打招呼。
他們確實是這裏的住戶,一般人根本就不會知道國際通緝犯長什麽模樣,甚至他們根本就不會關心類似的新聞。
因為誰也想不到,這樣小概率的事件就發生在自己的身邊。
於是,通緝犯就這樣堂而皇之的在這裏住了下來,甚至都沒怎麽改變自己的外貌。
太囂張!
幾個人在家中碰頭。
“今天我們的收獲很多,這些藥我可早就想買了,有了這些東西,到時候咱們就能拿到更多的錢!”
“再賣幾個小娘們,到時候我就金盆洗手了。”
“這些藥至少夠咱們再賣十幾個娘們了,還有那些男人!”
“一個個皮膚黑的像是煤炭一樣,還想要乞求人人平等,做夢吧他!”
這個叫做馬修的通緝犯,曾經被兩個黑人偷過東西。
如果當時沒有這件事情的話,或許他已經考上了高中。
而他被偷的東西,是一個證件,也是他能夠參加考試最重要的證件,類似於龍國的準考證。
從那之後,馬修就怨恨上了黑人,正好當時沒錢必須出去打工,他又不甘心,自己明明是讀過書的人,怎麽可能去做那種體力工作!
隻不過,接下來兩次找工作全都碰了壁,將他的自尊心踩在地上,不停摩擦。
他心中怨懟,又在回來的時候,碰到了一個黑人女人。
對方還以為他吃不上飯,居然將自己的麵包分給了他一塊。
殊不知,就是因為這一塊麵包,才為自己惹來了殺身之禍!
馬修自覺黑人沒有資格看不起自己,於是他將女人騙到自己的房子中,殘忍的將她打殘,又以很低的價格賣給了別人。
他最後用這筆錢心安理得的吃了幾頓大餐,過了好幾天好日子。
感受到這種既能為自己報仇,還能夠主宰別人,同時拿錢也很輕鬆的工作,他徹底沉淪了。
從那之後,一發不可收拾。
這一幹,就是二十年。
這二十年間,他拐賣的人加起來,最少有上千數。
也就是說,可能真的有上千家庭,因為他的殘忍,而慘遭厄運。
後來這起案子被破獲,而他卻運氣極好跑了出去,不過卻成為了國際上通緝犯。
剛開始的兩年,他躲躲藏藏根本不敢露頭,生怕一不小心就被人發現。
後來得到假的身份,甚至用了別人的信用卡,結果根本沒有人認出他來。
誰會閑的沒事關注網上那些通緝犯,他們隻會關注自己的工資有沒有漲,社會保險有沒有提高?
兩年之後的今天,他已經敢大搖大擺出入各個有警察的地方,甚至在對方查酒駕的時候,還敢大大方方的和對方打招呼。
畢竟兩年時間過去,一個人還是有那麽點輕微變化的。
他從來不扭捏,就算是有人發現他和通緝犯長得像,也會下意識否認。
沒過多久,馬修就從房子裏走了出來。因為今天心情好,他還召集了不少的親朋鄰友,舉辦一場家庭燒烤。
這些鄰居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實麵貌,居然還和他一起吃起了燒烤。
看得出來,他們並不是第一次聚會,而在這其中,赫然就有一個黑人男孩
馬修時不時看向他的眼神,帶著幾分惡毒,而對方卻毫無察覺,甚至還乖巧的叫了叔叔。
“叔叔,這是我烤的肉,送給你。”
“謝謝你。”馬修揉著小黑孩的腦袋,悄悄的說道,“咱們小區裏這麽多孩子,我最喜歡的就是你了,今天晚上叔叔給你準備了一點小禮物,偷偷的送你."
"現在人太多了,要是讓別人知道了,他們會說我偏心,還會因為這件事情欺負你,所以我們悄悄的,誰也不告訴,連你的爸媽也不行,好不好?”
通緝犯和這名小男孩已經接觸了很長時間,他們做鄰居足足有三四個月。
兩家在一起吃過不下三次烤肉,甚至有的時候,小男孩放學,對方父母都會拜托他去接送。
一來二去,彼此都很信任。
小男孩想也不想,便答應下來,甚至他還非常期盼今天晚上的到來。
淩天就是在這個時候,來到了家庭燒烤會的外麵。
在外聚一堆聊天的人,首先發現了他。
“不好意思,你不能再往前走了,這是我們的院子,屬於我們的私人領地。”
在國外,領地意識很強,任何擅闖入他們營地的人,不管在這裏幹什麽,他們都有權利報警,更有權利將人趕走。
“我是來找馬修的。”
馬修正是那名通緝犯的名字,也是這場燒烤宴會的舉辦方,他們就算是有權利趕人,也沒有權利趕走主人家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