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保鏢

  我的名字叫做夏目夏希,二十歲,住在美國洛杉磯一帶,偶爾去國外旅旅遊出出差,未婚,沒有男朋友。


  我在一個代號是酒名的迷之組織裏當研究員,偶爾會出點外勤,組織代號是可可酒(CACAO),每天工作時都想著怎麽摸魚。


  我不抽煙,偶爾喝點酒,沒辦法,都在這麽一個組織了,不可能做到戒酒,這是企業文化容不得逃開。晚上12點睡,中午12點必須午睡,每天都要睡足10個小時。因為我覺得我經常用腦過度,必須要比正常人多睡點才能保證休息時間。


  睡前,我一定要喝一杯牛奶,然後做10分鍾的瑜伽。上了床,15分鍾內就能入睡,一覺睡到大天亮。我跟著我的老師學了特殊的偷懶技巧,絕對不會把疲勞和壓力留給自己,而是轉嫁給別人。


  醫生都說我很健康,能活到99。說實話,這讓我有些擔心,因為我覺得組織存活不到我99歲的時候。


  算了,反正等組織沒了,我就去找個小國家養老,安心地當個真正的靈媒。


  可惡,如果不是因為脫離不了組織,我覺得我當靈媒比混組織要有前途多了!還更安全!


  “啊……下次去幸平定食店我就找老板做吉良吉影鍾愛的那種三明治吧!感覺老板的話,做的炸豬排絕對一級棒的!”


  我平安地坐上飛機之後,摘掉了墨鏡,盯著手中的男士墨鏡片刻之後,放進了包裏。


  唉……所以說,如果不是警察就好了!可惡!

  我一邊心中哀悼著,一邊給琴酒老大發了信息,告訴他我在機場遇到了疑似FBI的成員,然後描述了一下時間地點以及對方的長相。


  反正我隻是個身嬌體弱的研究員,為什麽出現FBI、是不是針對組織來的、後續有什麽影響,通通都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


  發完郵件之後,我滿意地關機,帶上眼罩,準備休息。


  回到美國之後和我的老師貝爾摩德會合,對方就會帶著我去各個好吃的店輪番轉了!

  貝爾摩德名叫克麗絲·溫亞德,表麵上是有名的美國女影星“莎朗·溫亞德”的女兒。


  雖然……這個莎朗·溫亞德也是貝爾摩德本人扮演的。


  貝爾摩德有高超的易容術和變聲術,這也是我偶爾會稱呼她為老師的原因——我跟著她學了一手好易容術。


  隻是貝爾摩德能依靠易容術去進行出色的偽裝潛入,我卻不行……因為我雖然易容術很強,變聲術學得也不錯了,但是……我的演技爛得要死。所有的人設,都隻能以麵癱臉出鏡。


  根據貝爾摩德的說法,我是“就算是當替身都能立馬出馬腳”的“高超反演技”。


  所以我的易容術基本都不用在自己身上,倒是組織的人需要的時候我會去幫個忙。


  還好我還有我的超憶症和我的研究天分,不然我恐怕在被恨鐵不成鋼的貝爾摩德送去給琴酒老大的一周內,就會被看不慣吃白飯的人的琴酒老大一槍崩了。


  回到了洛杉磯之後,我就熟練多了。


  貝爾摩德見我依舊用的是克麗絲·溫亞德這個身份,一頭銀色的大波浪長卷發、鮮豔的紅唇、精致立體的五官。她長得很漂亮,而且是那種張揚的、帶著隱秘的侵略感的美。就像是那種在午夜的月光之下閃閃發亮的類型。


  光從外表根本看不出她的年紀……畢竟我從6歲開始跟著她,這十四年來沒見對方的容貌有過什麽變化。


  不過我並不在意這點。反正我從小就要習慣一起來發現隔壁走出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人,不變對我而言反而是最不受驚嚇的。


  我一看到她就開開心心地上去一個熊抱。


  對方也張開手臂接住我,還湊過來親昵地在我臉頰上一親:“我可愛的可可酒,這次去日本有什麽開心的事情嗎?”


  “有哦,我發現一個超—級—好吃的料理店!下次帶貝爾摩德你一起去吧!”


  “能被你說很好吃的,那一定很不錯了。”貝爾摩德順手將手肘搭在我肩上,抬手將我耳邊的碎發往後一捋,“聽說你在成田機場遇到了FBI?”


  “是啊,嚇死我了——我覺得組織裏頭一定有臥底!感覺好危險……我近段時間還是不要出門了吧……”


  “這可不行,你別忘了你還有大學的課程哦。有空了也可以見見你的小學妹,等她學成之後就是你帶她了。”


  “哎——就是那個我的未來同事、明美的天才妹妹嗎?我期待很久了。”


  畢竟組織裏搞研究的人本來就不多,年輕人就更少了,目前也沒有比我小的。所以對於這位的出現我還是抱著很大的熱情的。


  雖然現在對方才十三歲……但是都說是天才了!那一定很快就可以派上用場的吧!


  我正坐在沙發上暢想未來的時候,貝爾摩德忽然喊了我一聲:“可可酒,這次去日本有什麽其他的收獲沒有對我說的嗎?”


  “嗯?”我帶著點困惑扭頭看去,隻見對方伸手從我的包裏抽出了我用手帕包著的黑色墨鏡來。


  “你什麽時候會買男士墨鏡了?”貝爾摩德的臉上帶著幾分戲謔。


  啊……這個啊。


  我恍然,正色道:“這個是不值一提的戰利品!”


  “是麽?看樣子我的可可酒也長大了呢。”對方將墨鏡隨意地放在桌子上,走到酒櫃前,“喝點什麽來慶祝一下吧。”


  “哎——不用啦——這又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我立馬從沙發上跳起來走過去,開始說起了這副墨鏡的來曆。


  當然,即使是貝爾摩德也不知道我的眼睛的事情。她隻知道我從小沉迷奇奇怪怪的占卜,而且有時候還挺準的。


  貝爾摩德從小對我的教導就是對於男人可以利用,但是絕對不要把他們當回事。然後在我逐漸長大之後,她最終放棄了教我前麵這點,開始加強後者的教育。


  這點是頗具成效的,我覺得自己就是個毫無經驗的戀愛大師,可以自信地對所有人指點江山。


  而且……這個也教導,也催生了我的副業的產生。


  “說起來……你這個月是不是要交稿了?你的編輯還把電話打到我的經紀人那裏來了哦。”


  “哎——好麻煩——”


  “那……寫了多少?”貝爾摩德笑吟吟地看著我。


  “……快了快了。”我敷衍道。


  沒錯,除了組織裏的工作,我還和我老師貝爾摩德一樣有表麵工作作為掩飾。


  而我的表麵工作……就是寫小說。


  並且內容是……咳,有些少兒不宜的小說。


  這件事我的老師也知道,她還很支持我的創作,在我缺靈感的時候還會給我講她玩弄男人的經曆當做睡前故事,甚至對於我把她當係列女主角原型毫不介意。


  唉,隻是希望琴酒老大永遠不要知道這件事。


  畢竟……我最暢銷的那本《午後馬天尼》中那個被女主角睡完就甩了的單本男主角就是琴酒老大為原型的。


  這本也是最受貝爾摩德好評的,她為此還獎勵我帶著我去歐洲玩了半個月吃各種米其林店,PS,是組織經費報銷。


  所以說,我真的不好意思告訴琴酒老大,如果把我當做得力幹將看待的話,遲早有一天會狠狠受傷的。


  最後還是我依照貝爾摩德的要求,給對方調了一杯“天使之吻”。


  這款雞尾酒是以可可酒為底,然後倒上鮮奶油,最後串一顆櫻桃加在杯口上。


  看起來櫻桃就會有種丘比特一箭穿心的感覺,所以才被稱之為“天使之吻”吧。


  我覺得這款酒有些甜膩了,但是貝爾摩德很喜歡讓我調這款給她,哪怕她每次其實也隻是喝一兩口。


  包括我的這個“可可酒”的稱號,也是她取的。因為她覺得我可愛。


  我對於這點倒是沒有意見啦……不過我覺得她並不是喜歡可可酒,而是喜歡“天使”。我總覺得她其實有天使情結,雖然她的外表、喜好和性格都和天使毫不沾邊。


  我隻將這次去日本當做一段小插曲。


  就算本來想過要不要再去日本的時候聯絡那位鬆田警官……但是在貝爾摩德發現我帶著的墨鏡之後,我也就把對方的聯絡方式刪了。


  不過墨鏡我保留下來了,畢竟是我的戰利品嘛。


  不知道是不是當時回來在機場遇到FBI的關係,過了一段時間後,琴酒老大也問了我不少問題,再然後……在貝爾摩德有事離開之後,她說組織會給我派個保鏢。


  我想了想,覺得也行。


  畢竟這之後我要去參加比較重要的研討會,而根據我的了解,這種場合對於我這種類型的都是高危場合,電影上都是那麽演的。


  貝爾摩德和我說的是這個保鏢身手不錯,而且是個混血在美國也不紮眼,是前不久加入的,但是能力挺不錯,脫穎而出。估計再混幾次任務確認人沒啥問題的話,老大會給予代號了。


  我覺得挺好,未來的組織精英來當我的保鏢,感覺也能放心。


  就這樣子,我和我的這位臨時保鏢在約定的地方碰頭了。


  對方一頭淡金色的短發、小麥色的皮膚,一雙紫灰色的瞳仁望過來,臉上帶著點淺笑。


  “你就是可可酒吧?我是安室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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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時候,透哥還沒混到酒名。這就是,幹部和她的小跟班(不是)

  知道為啥可可酒喜歡摸魚了嗎?都是貝姐教得好啊!


  關於CP……我不會是誰呼聲最高就是誰,是看我劇情誰最水到渠成就是誰。在此之前,大家自由買股,隨心買。你買貝姐都行,反正這個絕對不會虧。(喂)

  PS:馬天尼是雞尾酒的一種,主要原料就是琴酒和苦艾酒。


  PPS:看我漂亮封麵,有的讀者發現了是P5風格!沒錯是我特意要求的P5風格畫麵!我愛P5!當然本文正文是沒有任何P5內容的,番外倒是有可能會寫寫怪盜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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