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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老板娘定

  問題是,老爺子極力反對縱遙與自己在一起,甚至不惜丟下罷黜總裁職位的威脅,真的隻是因為門不當戶不對麽?


  把薄被扔開,何盡歡抱膝而坐,下頜抵住膝蓋,想來想去,總認為應該還有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隻是,幽居地下室的幾天想得很清楚,於自己而言,和縱遙在可以相愛的時間內好好相愛是目前生命的重中之重,既然如此,他們父子兩同時三緘其口的原因,還是不去揣測為好,徒增煩惱。她赤腳下床,靠著書架眺望似乎永遠這麽璀璨美麗的夜景,忽然想起多年前的夏天夜晚,繁星點點,一家人在院子裏納涼,寧謙過來串門,指著爸爸折扇上麵的字,疑惑提問:


  “難得糊塗?何叔叔,糊塗怎麽會難得呢?我們上學求知,不就是為了學個明白嗎?”


  生性迷糊的她從來沒有注意過扇子上的字,從竹製躺椅上一把跳起,劈手奪過父親搖動的折扇,反過來一看,還真是四個大字:

  難得糊塗。


  “老爸,你寫錯了吧?”


  像是聽到什麽笑話,爸爸的爽朗大笑響徹雲霄,好一陣子才傾身拿回扇子,邊扇風邊道:

  “你們這個年紀,自然是要上學,學知識,求明白。但是,我可以提前告訴你們,人這一輩子,總會有不再求明白的時候,就像蘇東坡說的嘛,難得糊塗。小謙,盡歡,你兩還小著呢,離這個時候還遠得很。還有啊,我跟你們說呢,這個糊塗是明白之後才能選擇的糊塗,如果不好好學習,一問三不知,那是真糊塗。”


  寧謙摸著剛剃過的淺平頭,滿臉懵懂:


  “明白之後的糊塗?那不是裝嗎?叔叔。”


  爸爸聞言又是一陣歡快大笑,抓起折扇敲敲他的腦袋,笑而不語。


  直到現在,何盡歡還記得清楚,當時自己被父親的話饒得頭暈腦脹,立即沒了興趣,嚷嚷著要母親去切西瓜。


  想不到這麽久過去,如今的自己,反倒是開始懂得這四個字所蘊含的深意——


  世人多聰明者,看得清晰透徹,隻是少有人能做到看透不說透。


  所謂的難得糊塗,在她看來,是一種了然後的緘默,尤其是於人的關係而言。


  輕輕推開虛掩的房門,映入秦縱遙眼簾的便是這麽一幕:何盡歡安靜靠著書架站立,兩臂環抱胸前,丸子頭拆了,散亂在身後,身上衣物倒是沒換,花T恤白熱褲,露出兩條細白的腿,裸足赤腳,指甲上前兩天塗的粉色甲油在燈光裏蕩漾出一種溫情又性感的光芒。自己很少看到她如此沉靜的一麵,或許還有幾分憂傷,心中不由的柔柔一疼。


  他悄步上前,兩條長臂從後環住纖細腰肢,把頭擱在她的右肩上:


  “抱歉。”


  “啊?”親密接觸帶來觸電般的顫栗,何盡歡一時間沒搞懂他為什麽突然道歉。


  “我的確是想和你結婚,可是,事先沒來得及與你商量就當著父親的麵講了出來。Sorry,應該提前和你說的。”


  原來是為這個。


  何盡歡慢悠悠轉身,兩條藕臂攬上他的脖頸,笑靨嫣然,俏皮反問:

  “那麽,我是否可以把秦先生剛才的問話,當做求婚?”


  秦縱遙稍怔,立即意識到自己百密一疏,竟然沒想到要準備一場別出心裁或者溫馨甜蜜的求婚儀式。


  雖然說知道懷中的人不會計較這些,可是儀式感還是要有的,不是麽?

  好在腦筋轉得快,片刻功夫,有了主意的他輕揚墨眉,低頭啄了一口粉紅麵頰,然後牽起她的手,不由分說朝大門口走去。


  “我們去哪兒?”


  “跟我走。”


  ——*——*——


  時值十點,正是西街車水馬龍,人聲鼎沸的時間。


  燈火通明的街道上,來來往往不休,各種氣味交織,匯聚成一曲西街特色。


  車饒過絡繹不絕人流密集的正街主道,轉到條僻靜小路,路麵寬度,剛好可以容得下一輛車。


  大概猜到他要帶自己去清·手作,何盡歡決定“坦白從寬”,自己之前一直沒有主動交代,被他發現,怕是要生氣呢。


  猶豫片刻,她支支吾吾開口:


  “呃,那個,說件事啊,你別生氣好不好?於佩……帶我……來……過……”


  “我知道。”


  瞧見她擺出一幅視死如歸的慷慨模樣,秦縱遙啞然失笑,如果要生氣,還會推到現在嗎?


  “知道?”何盡歡詫異,“於佩告訴你的?”


  “傻丫頭。”秦縱遙伸手摸了她頭一把,車穩穩停在清·手作前:

  “這裏來過的人,怎麽可能瞞住我?於佩來過好幾回,不是嗎?不過,還好,她口風還算緊。”


  秋夜浩瀚,星光清明。


  紙糊的長筒燈籠散發出柔白色光芒,在遠離喧囂的黑夜裏寂靜無聲,西街那邊的熱鬧非凡隱約隨風飄進耳朵,細細的,嗡嗡的,像隔著好遠好遠的距離。上回和於佩來此,纏繞在不鏽鋼柵欄上的藤葉碧綠欲滴,還有好多紫色白色的牽牛花,這個季節,花朵盛期過去,零星瞄到幾朵,亦稍露不抗時節的疲態。秦縱遙沒有敲門,而是站在門口掏出手機,片刻,伴隨大狼狗機具氣勢的高吠,院子裏的燈亮了,一個駝背老頭快步走來打開大門,濃鬱刺鼻的煙草氣味撲麵而來。


  許是對上回她和於佩的味道還有記憶,跟在老頭身邊的狼狗突然高抬前腳,一幅要撲過來的凶猛樣子,瑩綠眼睛令人不由恐懼。


  連續被狗追過兩次,何盡歡手腳伶俐的閃到秦縱遙身後,他伸手摸了摸狼狗的頭,溫柔嗬斥:


  “大雄,乖!”


  像是聽得懂的狗狗立刻溫順下來,伸出舌頭,舔了舔秦縱遙的手,再湊到隻敢露出一個頭的何盡歡附近,低頭哼哧哼哧的嗅著。


  “它居然叫大雄?”壯起膽子摸了一下他油光水亮的毛發,她彈也似的收手,生怕他也來舔一口。


  “什麽叫居然?奇怪嗎?”秦縱遙抓起她的手伸向大雄,大雄高興的抬起前爪放到她掌心:


  “看,它認識你了,以後不會凶你。”


  呃,大雄化身成一隻健壯凶猛的大狼狗,多啦A夢在哪裏呢?

  不過,轉念想到他小時候那麽辛苦,肯定也沒怎麽看過動畫片,何盡歡沒能說出口,又和大雄握了握,揚唇道:


  “沒有啦,就是以為你會給它取個更威風凜凜的名字。”


  駝背老頭疊滿皺紋的小臉上綻開好久不見熟人的和藹微笑,揮舞兩手打了幾個手勢。


  讓何盡歡驚訝的是,神色溫存的男子居然也比劃了幾下,老頭隨後寬慰點頭,好吧,看來他不僅懂幾國語言,還通手語。


  上次從縫隙裏瞅見的滿架薔薇開始謝了,不少墜落的花瓣躺在地麵,見他們進屋,大雄乖覺的蹭了蹭踏上台階的秦縱遙,然後掉頭一個靈巧騰空,徑直撲到薔薇架下左嗅嗅右聞聞,還淘氣的用兩隻前爪去撲在半空經過的小飛蟲、去踩地上爬過的黑螞蟻。越來越細心的何盡歡注意到,一般隻有和自己及徐唐私下相處才會時不時展示溫柔傲嬌的男子看向大雄的眼神格外寵溺,看得出來,他非常喜歡大雄。


  既然喜歡,為什麽不自己養在身邊?


  和於佩描述的一樣,屋內陳設清簡,左右兩邊分別是兩麵檀色木架,中間一方小桌,架上擺滿各式各樣的瓷器,沒有重樣。


  若有若無的檀香氣息在室內蕩漾,秦縱遙又朝老頭比劃了一番,再對注意力全被架上物件吸引的何盡歡道:


  “盡歡,這位是木叔。”


  “木叔,你好。”


  姓木,想來和木采清的木家有一定關係吧。


  何盡歡打了招呼,木叔上上下下端詳她良久,朝相諧而立的兩人比出一個大拇指。


  “你先隨意看看吧,木叔身體有點不適,去醫院看過,我替他看看化驗單和開的藥。”


  言罷,秦縱遙領著咳嗽連連的木叔往他日常起居的後屋走,看到他細心給木叔撫背,同時還用一手比劃著,站在原處的何盡歡不由想,其實他真的是心地柔軟的男人,對雲姨木叔這些老人關愛體貼,還喜歡狗狗,可是,為什麽總和老爺子處不到一塊去呢?莫非,撇開秦任重秦道遠木采清三個人之間的秘密糾葛,老爺子還做過什麽讓他傷心欲絕的事?否則,縱遙不可能對他堅硬至此。


  來之前還想著難得糊塗呢,這會兒又瞎揣摩些什麽?

  暗罵一句,她轉身端起右邊木架上的擺的一把精致小茶壺。


  白瓷小嘴,珠頂大把,描的圖案是碧綠柳樹枝,上立兩隻翠羽黃尾的黃鸝,一隻引頸高歌,一隻回首輕啄身上羽毛,栩栩如生。


  柳條脈絡細微可見,鳥兒眼睛活靈活現,足可見送窯燒之前,描繪者的筆底功力。


  往下一看,果然有個大篆的“遙”字。


  “兩個黃鸝鳴翠柳,這是前年春天燒的,喜歡嗎?”秦縱遙從裏頭優雅走出來,兩手負在身後。


  “喜歡。不過……”


  何盡歡誠實點頭,物件的美感直接影響到使用時的心情,往往人們對待美的貴的日常用品,珍惜程度越高,所獲得的愉悅滿足也越高。


  “不過什麽?”


  “於佩說東西賣得好貴的。”她調皮的咂舌,巴眨著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難怪前年春天的東西,今年還沒賣出去。”


  這丫頭,還學會擠兌人了啊。


  秦縱遙煞有其事點頭,略彎腰,湊近她的臉,溫柔嗬氣,道:


  “那麽,以後再做出東西,請老板娘定價,好不好?”


  “還有啊,東西雖精,你的生產沒有一定量化,更新太慢……”


  好不容易逮著機會擠兌他,何盡歡光顧著高興,說到一半才猛然抬頭。


  嘎?

  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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