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三品功法
死的地方離霧氣邊緣地帶越遠,其實力也就越強。當然,也不乏有一些高手意識到情況不對,想要往回撤卻死在半道上的情況。
但不管怎麽說,從這些人死的位置、方向上,還是能看出他們生前實力強弱的。
驚喜自然要留在後麵,薑辰心神一動,縱身向前方躍去,從位於邊緣地帶的那些屍體開始檢查。
低級修士連百寶囊都沒有,隻能用納物符存儲法寶,其人死後,納物符失去靈氣破碎,裏麵裝的的東西全都爆了出來,灑在屍體周圍。
薑辰上前看了看,發現都是些金銀,尋常藥物,辟穀丹之類的寶物,沒什麽價值,遂沒去動它們,以免此地東西消失,引起附近之人的注意。
繞過這些屍體,薑辰朝前走去,死在前方的人,實力可比死在後方的人強大太多了,從他們身上的裝備就能看出來,依舊閃爍著寒光的武器,還有腰間別著的百寶囊。
刷……
隨手撿起一把長劍,薑辰拔出來看了看,明亮的劍身清楚的映照出了他的麵容,透射出冷冽的寒芒。
“好劍,起碼也是七品的神兵,可以銷鐵如泥。”收起寶劍,薑辰讚了一聲。
武器亦分九品,下三品為凡器,中三品為寶器,上三品為靈器,仙武皆是如此。
這把劍就是七品凡器,若是拿到外界去買,起碼也能買出上百顆七品靈石的價錢。
佩劍都這麽好,身上的寶物肯定更多,薑辰低下身子,在屍體上摸了摸,沒找到什麽寶物,就把他腰間的百寶囊給摘了下來。
打開一看,裏麵放了十幾顆六品靈石,還有三四個玉盒,裏麵裝的都是七品靈藥。
至於丹藥,倒是沒有看到,這也正常。煉丹那是修士的專利,武者不精通此道,所以丹藥對武者來說,也是稀缺貨,沒有就對了。
接下來,薑辰就在屍體堆裏翻檢起來,倒是讓他找到了不少好東西。有威力強大的六品寶器,有空間足有一個房子那麽大的儲物法器,還有一些功法秘籍什麽的。
總之,太過珍貴的寶物雖然沒有,可一些五六品的寶物,倒是收集到了不少。
“這是……”
終於,薑辰在一個幹枯老者的屍體上,找到了烏鴉要找的東西。
這老者的屍體也別人不同,其餘人都是頭朝內,腳朝外,可他偏偏反過來,是頭朝外,腳朝內。
顯然,這老者意識到了不對,準備退出此地,可還是沒能撐過去,死在了半路上。
薑辰在他的身上,發現了一冊秘籍,上麵記載了一門秘術,叫做拘魂術,正是這個發現,讓他意識到,烏鴉的目標恐怕就是這個老者的屍體。
“嘖嘖……”
“先天道鴉秘典!”
“三品的功法,這次真是賺大了。”
看著手中的秘籍,薑辰不由嘖嘖稱奇。怪不得那烏鴉對其念念不忘,就是換做自己,也會心動。
三品的仙道功法,直指陽神大道的法門,毫不誇張的說,僅是這冊秘籍,就足以作為一個二流勢力的鎮派法門了,讓一流勢力為之眼紅。
翻開先天道鴉秘典,薑辰看了起來,隻見上麵寫道:“天地初開之時,大日之中有火鴉攜帶太陽真火誕生,神通無量。冥日之中,有冥鴉攜幽冥寒焰而生,威能無邊。”
“餘有緣得見二聖,苦苦參悟千年,終是創出一門絕世秘法,可觀想大日化身成先天火鴉,掌太陽真火之神通。可參悟冥日化身成冥鴉,掌幽冥寒焰之神通。”
……
“這功法倒是有意思。”
粗略的看了一眼,薑辰對這門功法已是有了幾分理解。
無論是火鴉還是冥鴉,都是此界的先天真靈,而這門功法就是觀想二者,使得陰神一步步蛻變,最後化身成先天真靈,證得陽神之道。
“此法不錯是不錯,可是於我沒用。倒是這裏麵記載的煉器之法,倒是頗為有趣,興許我能用上。”
身負華夏仙道,薑辰腦子裏的道經真是太多了,冊冊都比這先天道鴉秘典高明。別的不說,僅是大日金烏觀想法,就勝了這門功法不止一籌。
先天火鴉再強,可放在三足金烏的麵前,也不過是奴仆罷了,先天就弱人一頭,如何能比之?
若要修煉太陽真火神通,薑辰選擇三足金烏,豈不是比先天火鴉更強?
不過,這功法薑辰雖然不打算修煉,可那上麵記載的煉器之法,他倒是很感興趣。
這件法器叫做道鴉幡,將三千烏鴉之魂囚於其上,若是以太陽真火煉之,那這三千烏鴉就會化身成火鴉,道幡一搖,即可喚來三千火鴉焚燒一切,謂之火鴉幡。
若是以幽冥寒焰煉之,那這三千烏鴉就會化身成冥鴉,道幡一搖,即可喚來三千冥鴉冰封一切,謂之冥鴉幡。
這法器,倒是與薑辰前世時的一件法器極為相似,隻是沒有它的威力那般大罷了。
陸壓道人的萬鴉壺,一經祭起,便有無數火鴉襲來,宛若火海,有毀天滅地之能。
萬鴉壺這樣的寶物,非是薑辰所能煉製出來的,但他卻覺得,道鴉幡大有可為,可以將他前世的功法融入其中,使其威力更進一步。
比如,用金烏取代火鴉,會不會讓道鴉幡的威力更進一步?
“哎,此器雖好,但弊端也大,仙道貴生,無冤無仇的,如何能斬殺三千烏鴉,取其魂魄煉器?”
倒不是薑辰聖母,而是身為修仙者,力量遠超凡人,更應該學會約束自身,不濫殺無辜、肆意妄為。
不然的話,若大家都隨心所欲,那這世界會成什麽樣?
強者不學會約束自己的力量,弱者的下場可想而知,眼前的齊國,就是最好的例子。偌大的國度,一朝淪為廢墟,死者何止千萬?
薑辰經曆過這種痛苦,最恨的就是這種行為,豈會如此為之?
不是不能殺烏鴉,而是不能殺與他無冤無仇的烏鴉。同理,非是不能殺人,而是不得濫殺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