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元末奴隸周龐
朱朗讓周龐坐到了周鑫和老喬的驢車上,一開始趙路還暗暗的提醒了一下周朗,這個周龐來曆不明,最好不要帶著上路。
畢竟不能因為對方的磕頭,就直接將周龐給判定成為好人,因為周龐也有可能是歹人。
不過,朱朗則是告訴趙路,將周龐帶上比不帶上要好,因為如果周龐是好人,剛剛說的都是真的,那麽他們的隊伍就多了一個人,這是有利的。
而如果周龐不是好人,那麽將他帶上就可以讓周鑫和喬仁盯死周龐,至少沒有讓周龐在暗處,要是真的有什麽歹人,還能拿周龐威脅對方一番。
趙路對朱朗的分析也是認同不已,隻是兩人卻錯了,這位周龐不是什麽歹人,他就是單純的想要跟著朱朗,就是因為朱朗從自己的碗中給了他一碗米飯,就因為這一次朱朗平等的給予,讓這位曾經元末的奴隸周龐對朱朗有了最深的一次感觸。
平等的給予.……有人會說,那有什麽?
可是你要知道,在元朝特別是元末的時候奴隸是沒有平等的,元末的時候,奴隸十分的盛行,元末明初的學者陶宗儀,在所著【輟耕錄】卷十七奴隸條,說明這時代的奴隸情形,他指出了幾點:第一蒙古、色目人的臧獲,男曰奴,女曰婢,總稱為驅口,這類人是元初平定諸國所俘虜到的男女匹配為夫婦,所生的子孫,永為奴婢。
第二是由於買賣,有元主專賣與人,立券投稅,稱為紅契買到。
第三是陪送,富人嫁女,用奴婢隨女出嫁。
這三類來源不同,性質一樣,在法律上和奴隸對稱的是良人,買良為驅,就法律說是被禁止的,因為良人是國家的公民,驅口或奴隸這是私人的財產。
其次,奴隸的婚姻限於同一階級,奴婢隻可自相婚嫁,例不許聘娶良家,除非是良家自願娶奴隸的女兒,至於奴娶良家婦女。則絕對為法律為社會所不容。
主奴關係的改變,有一種情形,奴隸發了財,成為富人,主子眼紅,故意找出一點小過錯。打一頓關起來,到他家席卷財物而去,名為炒估。
家傾了,產蕩了,依然是奴才。除非是自己識相,自動獻出家財以求免脫奴籍,主人出了放良憑執,才能取得自由人的地位。
在法律上,私宰牛馬杖一百,打死奴隸,比平人減死一等,杖一百七,奴隸的生命和牛馬一樣!奴婢所生的子女叫家生孩兒。
周龐的父母以前也是奴隸,周龐也就是奴隸.……一家奴隸誰知道跟著發了財,可是還沒有高興,才知道這發財就是閻王殿的大門。
原來周龐他們一家對原主人十分的忠心,後來主人死去,主人沒有後代,就將自己所有的家財給了周龐的父母,本來周龐一家還覺得以後就有好日子了,不用挨餓,不用受凍。
可是誰知道,一隊逃難的士兵來了,知道這一家人是奴隸之後,不管周龐的父母拿出了主人以前給的放良憑執,就是認定周龐父母害死了原主人,直接給吊死了,並且不但沒有獲得罪責,反而還獲得了獎勵,憑什麽,就憑這些士兵高人一等。
所以說平等真的來的很不容易……周龐那個時候雖然隻有五歲,但是他卻知道想要獲得平等很難,人與人之間是有等級差距的,有的人,生來就是貴胄,而有的人,生來就是草芥。
可是有一天周龐這個草芥居然得到了一位雖然不是貴胄,但是卻比他身份高的人給予的平等,這一刻,周龐就直接的淪陷了,沒有一定的猶豫。
“哎呦.……!”忽然,一邊的喬仁不小心的碰到了周龐的背,沒有想到周龐居然慘叫了一聲。
“你怎麽了.……?”喬仁連忙有些驚訝的問道。
“沒什麽,沒什麽.……。”周龐嘿嘿的笑著搖頭說沒什麽。
不過,喬仁卻留了一個心眼,就在周龐說沒有什麽之後,偷偷的用油燈看了一下周龐的後背,讓喬仁驚訝的是,此時周龐的後背之上居然有道道的血痕。
“停……停.……停車……!”喬仁激動的喊了起來。
“馭……。”最前麵的夏五直接將驢車喊停了下來,趙路,朱朗,朱二保也是立即下了車,往周鑫和喬仁的驢車邊跑去,隻是跑到了喬仁的驢車之後,本來還以為有歹人。
去了見到的是喬仁指著周龐顫聲道:“這小子的背後都是鞭子抽的血痕,要趕緊上藥.……。”
“什麽情況.……?”朱朗有些驚訝的來到一邊。
周龐則是嗬嗬的笑了起來:“公子,沒事的,我皮厚,一點都不礙的,我們還是趕路吧。”
朱朗沒有管周龐,而是直接來到周龐的身邊,撩起了周龐後背上單薄的衣服一看,一共五條鞭痕,鞭鞭見血,可以想象此時的周龐是用什麽樣的忍耐力在忍著這樣鑽心的疼痛。
“說……鞭痕是誰打的?”朱朗用不容置疑的聲音問道,
“額……!”微微的停頓了一下,周龐隻好如實回答:“回公子,是以前的東家打的,我在他家打短工,沒有到時間,我想要走,想來跟著公子,可是對方不願意,不但不給工錢,還說我的吃的太多,他家吃虧了,如果想要走,必須打我五鞭子,沒辦法我隻好同意,可是這五鞭子太厲害了,我以為自己能挺住,誰知道還是被抽得不能動,我隻能等後背好一點就慢慢的走過來找公子,一過來就看到公子套著驢車出門了,我知道公子一定是有事情要辦。
就想著偷偷的跟著,誰知道,後背太疼了,所以發出了聲音,不過,這很好,公子還是收留我了,我以後就是公子的人了,我一定會為公子效死力的.……!”
周龐說著說著,為了不讓朱朗擔心,一直都是保持笑容,可是這一份笑容在朱朗的心中卻是如此的難受。
明朝初期……朱元璋製定大明律的時候,就已經規定,普通的庶人家庭不能有奴婢,隻能稱之為長工。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是功臣家庭而私自擁有奴婢的話,那麽你就犯了法。而且就是功臣有用奴婢也得是皇帝賞賜的,否則一樣也犯法。
在那些大富人家做工的又怎麽算呢?明法中也做了明確的規定,我們都知道做工一般有長工與短工之分,而這在明法中規定,如果有立券用值、工作年限長的,那麽就以僱工人而論。也就是,如果僱主手有賣身契的話,就以僱用工人的方式而論,不得算做奴婢。
而如果是拿工錢,工作時間短的工作,那麽就算做是凡人。也就是說,做的時間不長,就算是一個自由人,可以自由地來去。當然,走的時候也得把工錢結清。
另外,明律中也有規定,如果買這個長工十五歲以下的,做工的時間也長了,並且有配家室的,那麽就算是這家的子孫。隻是不一樣的是,一個嫡係,一個旁支。
而如果是買這個長工十六歲以上的,而且做工不長也沒有結婚的話的,那麽就算是工人,而不是算做是主人家子孫了。
周龐明明是短工是個自由人,但是那個主人家居然用周龐吃的太多為理由,狠狠的抽了周龐五鞭子,這個仇朱朗記下了,不但是記下還是深刻的記在了心中,朱朗這個人是個小心眼,他記仇,很記仇,這個性格隱隱的有點像那位大明皇帝朱元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