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談不攏
雲洛洛被他緊緊的抱在懷裏,怎麽都掙脫不開。
“葉斯言你鬆手!”
“不放,放了你就走了,不要我了。”
可憐兮兮的口吻,好像被拋棄的小狗。
他從來不在女人麵前示弱,可真正遇到了喜歡的人,潛意識裏隱藏的男人劣根性就會被激發,不管用什麽方法,耍賴也好,就是不想讓她離開自己身邊。
“你夠了!”
“不夠,除非你答應我不離婚,不然我就抱著你一輩子,去哪都粘著你。”
這無賴的語氣,讓她又氣又驚。
這混蛋什麽時候改了性子了?
“洛洛,我們就這樣過一輩子不好嗎?我會對你好的,你想怎麽欺負我都行,我絕不還手,就是別離開我。”
他什麽時候這麽舍不得她了?
“不好,我們好聚好散!”
“不行,我們要開開心心,幸福一輩子的。”
葉斯言強硬的將她的身子轉過來,雙手還牢牢圈住她的腰不讓她逃跑,額頭抵著她的額頭,眼睛裏的情深意切,表露無遺。
“洛洛,我知道我不是個好丈夫,我會改,你想要什麽樣的老公,我就變成你希望的樣子。我並沒有罪無可赦到不可原諒的地步,隻要你肯給我機會,我們好好的,嗯?”
他的語氣太溫柔,含情脈脈的眼神持續在對她放電。
明明是來談離婚的,倒變成了來表白談戀愛的。
雲洛洛不是沒看到他眼裏蘊含的深情,隻不過她不敢去相信,覺得這是他為了挽留所使用的一種手段。
這麽多年來他都不曾正眼看過她,更沒有喜歡她,怎麽在短短的時間內就對她有了感情?
不過是他想彌補以前的過錯而已。
而彌補和贖罪,她並不需要。
“我不需要你的彌補,你表錯情,弄錯對象了。”
洛洛用力的推開他,“我離婚的心意已決,你要是不想和平離婚,我不介意訴訟離婚。”
“洛洛!”
“你最好考慮清楚。”
她說完轉身就走,連背影都如此決絕,毫無留戀。
關啟澤聽到雲洛洛走了,放下手頭的工作趕過來,就看到好兄弟生無可戀的樣子。
“談不攏?”
他看了一眼簽字欄,斯言還是沒落筆。
“她堅持要離婚,我不同意,她就要訴訟離婚。”
“看來她還真是鐵石心腸,你這樣賣慘裝可憐都沒用,不過也說明,她不喜歡你。”
這無疑是往他傷口上撒鹽,葉斯言捂著疼痛的心髒,“明明她以前很喜歡我的。”
還跟他表白來著,隻是當時的情景,他記得不太清楚了。
“你也說那是以前,在你對她做了那麽多慘絕人寰的事情,結婚期間冷落了她以後,她不心灰意冷才怪。”
關啟澤拍拍他的肩膀,“兄弟,我同情你,女人一旦狠下心來,根本沒有挽救的餘地。”
誰讓他作天作地把老婆作沒了?
“其實離婚也沒什麽,用阿琛的話來說,再追回來就行了,死纏爛打,你多跟他學學。”
“學個屁,他要是牛逼,現在也不至於還是個單身狗。”
“朋友,你也很快加入單身狗的行列。”
“滾!”
關啟澤朝他眨眨眼,“斯言,這份合同……”
“我寧願不離婚,也不想用這種手段,除非逼不得已。”
那合同裏,暗藏了玄機。
和葉斯言的離婚談不攏,雲洛洛的心情有點煩悶,她並不想利用法律手段來結束這段婚姻。
葉斯言那廝偏偏不肯點頭,也不簽字,一直拖著,真不幹脆。
得到消息的林書雅夫婦來勸過她兩次,言語裏還是希望她能再考慮考慮,別意氣用事。
林書雅還為兒子說了好話,“斯言現在已經改了很多,脾氣也不像以前那麽乖戾了,懂得哄你開心,知道心疼你,他是真的想跟你好好過日子,洛洛,你給你一次機會?”
洛洛不為所動,隻說自己堅決要離婚。
後來林書雅鬆了口,也不堅持了,“你想離婚,那就離吧,我尊重你的決定。但是洛洛,我和旭東還是把你當成自己的孩子,別因為跟斯言離婚了,就和我們生分。”
她自然不會,林書雅和葉旭東是真的對她好,她作為晚輩,會孝敬他們的。
自從她提出離婚後,葉斯言第一次主動找她,直接上門來,還把行李打包了過來。
他也是從母親那裏得知她在外麵買了房,從學校搬出來自己住,不再住在蘇家。
關如畫他們也知曉,偏偏他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他敲開了她家的門,開門見山的說,“我答應你,但是我有條件,談攏了我們就去辦手續。”
雲洛洛知道他神通廣大,想要她的地址很簡單,也不奇怪他會如何得知了。
看了一眼放在他腳邊的行李箱,堅決不讓他進門。
“就在這說。”
“我要跟你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一個月的時間。”
洛洛皺眉,這什麽見鬼的條件?
葉斯言有備而來,氣勢很足,“我們結婚後,幾乎沒有住在一起,你也沒有盡到做妻子的義務,我更沒有做到丈夫的責任,所以我想好好跟你過一陣子,就當做是將來留作紀念。”
“我不同意!”
都要離婚了,還盡什麽責任和義務,根本沒必要。
“你不同意也行,那就一輩子都別離了。”
“我會通過法律手段。”
“啟澤是金牌律師,有他在,你根本沒有勝算。”
“你……卑鄙!”
葉斯言眼神一黯,態度軟了下來,“洛洛,我並不想和你相約在法庭,我隻要一個月的時間,我們就像你說的,好聚好散。”
洛洛目光咄咄,化作無數把利刃射向他。
“你不是堅決要離婚嗎?難道會因為跟我同住就會改變主意?”
“不可能!”
“那還有什麽好怕的?”
“我怎麽知道你會不會出爾反爾?”
“我說到做到!為了證明我的誠意,我還擬了協議。”
他的協議很簡單,列舉了三條。
第一:夫妻倆同住滿一個月,一個月後他必須履行承諾簽字離婚。
第二:這期間他不會幹涉她的生活,還要幫忙做家務。
第三:不需要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